第33章(第2/3页)
金旭笑起来,道:“报告领导,我是这么想的,孙良说他是失手把黄梦柔推倒,导致黄梦柔当场死亡,那他烧尸又是为了什么?”
这与尚扬的怀疑是一样的,他立刻接道:“如果仅仅是为了把尸体藏起来,延缓被发现的时间,那他到郊外无人处抛尸,或者挖个坑埋了,都能达到藏匿尸体的目的。”
孙良没有任何犯罪前科,除了不学习不工作,平时生活也比较正常。
一个普通年轻人,错手杀人后,因害怕不敢报警、想要逃避罪责、选择远远地抛尸、好掩盖罪行,这一系列心里和动作都是合理的,但他竟选择在尸体上浇汽油,然后一把火将尸体焚烧掉,这显然不合常理。
除非,有不毁尸不行的理由。
例如,女尸的致命伤不在头部,法医通过尸检,立刻能推翻所谓“失手推倒撞到了头”的谎言。
金旭夸张说:“领导这么聪明,谁敢笑话你?”
“爬。”尚扬板着脸,没心思和他开玩笑,道,“那也只能说明孙良可能不是过失杀人,而是谋杀。为什么你和邢光他们队长,会都觉得孙良不是凶手?”
金旭道:“破案常常要代入凶犯角度去看问题,你想想,如果你是孙良,爹妈没了,你自己什么本事都没有,衣食住行全靠哥哥,你哥从小就非常疼爱你,你要什么你哥就给你什么,你要天上星星,你哥不会给你月亮。”
“有一天,你在你哥哥家里,”金旭道,“不小心杀了你的嫂子,你没杀过人吧,当时一定满手鲜血,惊慌失措,那你的第一个念头是什么?”
尚扬:“……”
他恍然大悟:“孙良应该第一时间就找了他哥哥孙铭,告诉孙铭,他杀了嫂子黄梦柔!”
一个长期靠父母或兄长庇佑在生存的人,遇到事的第一反应,必定会是找父母或兄长求助。
那孙铭表现出的“不知情”,就很值得推敲了。
但尚扬马上又有新的疑惑:“孙良把嫂子尸体烧掉,毁灭痕迹,好伪装成失手杀人,这也可能就是他哥哥孙铭教给他的呀?也还是不能说明他就不是凶手啊?”
“那你现在再想一下,如果你是孙铭,”金旭道,“你最疼爱的弟弟杀了人,惊慌失措地找你求助,你一看人死得太惨,心生一计,教弟弟烧掉尸体,可能还在家里重新布置了下现场,让法医和技侦无法求证,好伪装成是过失杀人……”
尚扬道:“对啊,‘我’很可能就是这么教他的。”
金旭无奈道:“你再想想,你都支招让他伪装成过失杀人了,肯定是为了让他减刑吧?”
尚扬点头,过失致人死亡和谋杀是两种级别的量刑,焚尸和抛尸在量刑上的区别却没那么大,做这许多,想来就是为了降低罪名,想替孙良争取到最低的量刑——那“我”应该也是咨询过专业律师的。
金旭道:“那你为什么不让你弟弟第二天就去自首?要等着警察来抓呢?”
尚扬:“……”
如果为了争取最低量刑,在做完这一切以后,“我”即是孙铭,应该让孙良第一时间去自首,才能换取更宽大的处理。
“那这……”尚扬彻底晕了,道,“是为什么?”
金旭道:“说不通了吧,回到起点,最可能的,是从根本上就错了……杀人的并不是孙良。”
尚扬脑子飞快地转,愕然片刻,说:“你是说,孙良在替孙铭顶罪?”
弟弟孙良杀人,一定会找哥哥孙铭求助,孙铭会想方设法替弟弟孙良减轻罪行,但一番操作完了,竟然让弟弟在家安心等着被警察抓?
但如果这条思路从根上就是错的,事实恰好相反——
是哥哥孙铭杀人,被弟弟孙良知道,或主动或被动,总之孙良选择了替哥哥孙铭顶罪,过失致人死亡加故意毁坏尸体,顶格判也就十来年,出来后也才三十多,反正哥哥孙铭有钱有事业,他可以继续当米虫,一桩杀人案后还能有这种结果,简直堪称皆大欢喜。
但如果是孙铭坐牢,没本事养活自己的孙良怎么办?结果就是哥俩一起完蛋。
尚扬一下代入孙铭,又一下代入孙良,最后都有点恍惚了,说:“嗬,我们哥俩这算盘,打得还挺清楚。”
他一下又急起来:“你都想得这么明白了,都不提醒邢光他们吗?”
“人家当地刑警也不是傻子。”金旭道,“你没看,这不又安排邢光他们去孙家,重新采证了吗?刚才也说了,他们队长不相信弟弟孙良是凶手。”
尚扬有一部分清楚了,还有一部分云里雾里,也还仍然在代入,说:“就算真是顶罪,‘我’也应该安排弟弟赶快去自首啊,这不也能骗个减刑什么的?”
金旭好笑道:“看你就没干过坏事。本来就是假的,是替人顶罪,还主动承认?是生怕不引起怀疑啊?在家等着警察找上门,再因为害怕而利索地认罪,顺理成章,既做得更像是真凶,还也符合自首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