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叔侄 粉红西装(第2/2页)
这也是陆廷镇为她取的。
章之微不懂英文名字的含义,她只觉好听好读,朗朗上口。陆廷镇喜欢,那她也喜欢。
章之微聪慧,对已经学过的东西不感兴趣,有一门课程科目叫做“经济及公共事务”,简称EPA,即Economics and Public Affairs,今天讲港城四大民系,上面的东西她都了解,听得昏昏欲睡,熬到下课,才背上书包往外走。
没走几步,听到人和她打招呼:“之微!”
章之微转身,看到一短发俏女郎跑过来,蜜色肌肤,气喘吁吁。
她在学校中唯一的好友,孟佩珊。
章之微停下等她:“怎么?”
“记得今年新秀歌唱大赛的冠军吗?那位穿金色裙子唱《风的季节》的小姐,”孟佩珊得意洋洋炫耀,“我哥帮我拿到她的签名耶。”
章之微不感兴趣:“我还以为你走路撞到财神。”
章之微对娱乐圈的事不感兴趣,低头走路,孟佩珊神神秘秘凑过来:“你看了今日报纸?”
章之微明知故问:“什么大新闻?”
“张老接回儿子,”孟佩珊说,“你的好陆叔叔给了张老好大一个人情呢,从四十万降到二十万,全仰仗你陆叔叔的威望。”
章之微说:“不要胡说,陆叔叔做正经生意。”
孟佩珊大笑:“我当然知他做正经生意,只是夸他豪爽仗义。我听哥哥说,张老先去求了陈修泽呢,他都不理,还是陆先生帮忙。”
章之微匆匆走,她心不在焉。
去年,张老的儿子险些伤了陈修泽怀中明珠,陈修泽看在张老面子上勉强原谅他,遇到这种事,定不会亲自出面。章之微都能猜到事情原委,多半是陈修泽提醒张老找陆廷镇,陆廷镇才肯出面料理。
孟佩珊又邀章之微周末去逛街购物,去参加花园派对,章之微摇头:“我要温书,没时间。”
孟佩珊惊讶:“这样用功读书,也不买新衫?”
章之微说:“我不喜欢。”
倒也不是真不喜欢,陆廷镇送她的衣服鞋子能塞满整个房间。他有着自己的一套审美,喜爱她穿着素净大方,裙摆都是膝盖之下,要她不烫发染发,耳洞也不打,更不消说纹身抽烟类伤害身体的行为。
倒没有明令禁止,只是陆廷镇爱这个,章之微便去做。
刚好章之微怕痛,耳洞纹身大可不必;章之微头发很漂亮,又黑又密,她也舍不得用颜料或机器来戕害它。
她还记得,去年宴客时,旁人问陆廷镇择伴侣的要求,他只说:“我喜欢聪明的女性。”
其他呢?
“顺眼就好。”
章之微自认为,她应当属于“顺眼”一类。
陆廷镇当对她有感觉,否则不会在那天与她多次荒唐颠倒,清晨又来抱她,压腿狠送。
今日来接章之微的车子却迟了,孟佩珊的兄长来接她,先行一步,还带了香喷喷的烤乳鸽,章之微笑着与她作别,独自站在树下等,抬手看一看时间,纳罕不已——怎么今天来这样迟?
久等不见熟悉的车子,章之微打个哈欠,忽听有人叫她:“微微!微微!”
一辆粉色敞篷车停下,下来一粉西装、梳油头的男人,笑嘻嘻:“等人呢?”
他摘了眼镜,章之微才认出。他父亲和陆廷镇做过交易,自身活脱脱一纨绔子弟,是内地来的,姓吴,单字名年。
吴年瞧起来流里流气,本质却不坏,章之微与他闲聊,没几句,吴年摆摆手:“微微,看我买的车,怎么样?”
他喜奢华高调,人穿一身粉,车也漆亮粉,潇洒自如,章之微抱书上前,拍了拍车,惊奇:“怎么是这个颜色?”
“不喜欢?”吴年问,“你喜欢什么色?”
章之微说:“红色吧。”
“好啊,”吴年笑,“这样,我去和陆叔叔谈一谈,我送你一辆红车,你嫁给我,怎么样?”
章之微知他喜欢开玩笑,顺着往下说:“好啊,你今晚就去说,只要他同意。”
吴年摆手:“别,我可——”
车到了,陆家的司机走过来,打断谈话,恭敬请章之微上车。
章之微不以为意,她和吴年挥挥手,折身打开车门,视线触及内里人影,她僵住。
身着深灰色衣衫的陆廷镇就坐在车内,微卷发梳得规整又英俊,听到动静,他抬眼:“上车,傻站着做什么?”
章之微安静地上车,她不知对方是否听到,双手放在膝上,慢慢开口:“刚才佩珊的哥哥接她回去了。”
陆廷镇不咸不淡:“他也开粉红色的车?”
章之微:“没有……不过他带了烤乳鸽。”
她决意活跃气氛,伸手向陆廷镇讨要:“陆叔叔,你什么时候给我带烤乳鸽?”
陆廷镇低头,将记事本上一页撕下,揉成团:“我是工作,不是穿粉红西装打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