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很会做

陆荷阳被勉强摁坐在餐桌前,面对摆在盘中黄灿灿的煎鸡蛋发怔。

其实陆珣说得没错,他们实在算不上清白。

十年前,陆珣从阳台翻进他的卧室,用刀尖抵着他的眼皮,是陆荷阳说他可以让他舒服。是身为哥哥的自己亲自教会他堕落。

“我把煎得最好的那个给了你。”陆珣说,“我孔融让梨,你作为一个哥哥,应该对我说声谢谢。”

“……谢谢。”

得到对方的回应,陆珣提起筷子,露出满意的表情。

陆荷阳吃下一口鸡蛋,实际上煎得很嫩,加了一点酱油调味,或许是知晓他肠胃脆弱,牛奶特地加热过,但他无心品尝。

他的思绪很乱,似乎最明确的一点是,他不该喝醉失态,更不该把这个人带进家门。

“所以你什么时候……”

“我并不打算走。”陆珣预判了陆荷阳的问题,“你看我已经死了,没有居所,没有身份证,我只能住在你这里。”

“如你所知,我很会做爱。”陆珣含着笑,在陆荷阳发怒之前立刻补充道,“当然假如你不需要的话,我可以做家务,做得还不错。”

其实倘若他们是普通的兄弟,跟千千万万对兄弟一样,在一张床上睡觉,一张桌上吃饭,踢过球,打过架,抢过姑娘,一起长大,那么陆荷阳或许会管他。

但他和陆珣是什么关系?

他们肌肤相亲过,更是刀刃相向的仇敌。

陆荷阳知道陆珣恨他,他重回陆家之后的每一日,陆珣都在恨他。而陆珣,亦是陆荷阳与父母之间一道消除不掉的裂隙。

十三年前,陆荷阳还不姓陆,他姓林。16岁的林荷阳放学回到家,发现养父母面色难看,家里坐着一对陌生的中年男女,看到他就抹眼泪,说他是他们被拐卖的失散多年的儿子。林荷阳在短暂的惊讶之后,平静地收拾行李,第二天就跟着亲生父母陆秉文和苏梅离开了生活16年的海河市,搬到嘉佑市和生父母一起生活。

直到进了家门,林荷阳才知道,父母以为再也找不到他,这些年又领养了一个叫陆珣的少年,拥有他旧日玩具,占领他昔日房间。

这个少年与他的寡言淡漠截然不同,像是野蛮生长的树木,夏日夺目的太阳,是那种长辈心目中一个男孩子应该有的模样。

陆珣抱着球推开家门,只穿着一件背心的身体上汗味蒸腾,带来扑面而来的灼热气息,他脸上挂着的笑意,在门打开看到林荷阳的一瞬间灰飞烟灭。

“过来叫哥哥。”陆秉文夫妇招呼他,脸上带着窘迫的笑。因为之前并不确认基因库比对上的就是他们的儿子,他们此行并未对陆珣说明真相。

陆珣冷冷地看了林荷阳一眼,转身进屋,门被摔得哐当作响。

或许陆珣说得没错,林荷阳自认寡情,他适应地很好,割断与养父母的关系只在旦夕之间,毫无拖泥带水的留恋。其实他对陆秉文夫妇并无太多记忆与感情,却作出一副恳求庇护、情意笃深的模样,有意讨好他们。他打开带来的行李箱时,里面甚至毫无往日痕迹,只有一些学习资料。

陆珣半笑不笑地嘲讽他“装模作样”,甚至认为他的“弃暗投明”是源于“趋利避害”,因为陆秉文夫妇的经济条件远胜于他的养父母。

他就是“趋利避害”又怎么样,这一切本来就是属于他的。更何况这种讨好刻在他的秉性里,从五岁被拐走,到在养父母家的这十年,他早已熟稔怎样才能活得更舒服些。

可对陆秉文夫妇而言,林荷阳的模样加深了他们的愧疚与同情。他们将自己的卧室腾出来给林荷阳,自己搬去更小的一间客房,还把好吃好喝好玩的堆满了林荷阳的整间卧室。

在下半年开学前,他改回“陆”姓,转入陆珣所在的嘉佑市一中。因为陆荷阳上学要晚一年,所以跟陆珣恰好是同一年级不同班。

这之后就进入长久的拉锯。

他的鱼缸会莫名翻倒在他的床褥上,金鱼在被子里翻着肚皮,偶尔会在垃圾桶找到自己做了一半的作业,还有一次喝到加了蜂蜜的牛奶。

当然全家都知道他对蜂蜜过敏。

陆珣对他的讨厌是写在脸上的,而陆荷阳不同,他对陆珣的反感只藏在心里。他从不告状,在同桌吃饭时当着父母的面,把鸡腿夹给陆珣,主动洗碗,给陆珣做早饭,教他做数学题。

他越这样,父母越赞赏他,而陆珣越讨厌他,他就越得意。

这场“兄友弟恭”的大戏,直到陆秉文夫妇因车祸去世才告终。没了观众,他们失却表演的欲望,变成了生活在一起、平分遗产的“陌生人”。

而陆荷阳清楚,陆珣的恨意并没有因为偏爱的消失而消减,相反,这种憎恨到达了一个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