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身世之秘(第2/6页)
曹桂是1978年出的国,那时海上缉私特别严,而人们要想搭上偷渡的船,不管能不能出去,在路上是死是活,单程船票三百元,地狱或者天堂,都要赌。
而在那年头,越洋电话非常贵,电话也很少,所以曹桂在刚出国的时候,两国信息不通,要跟家人联络,就要用写信的方式,法典拿回来的,正是曹桂写给曹芳的信。
顾谨拆开一封,可谓大跌眼镜,再拆一封,又皱起了眉头。
这时好奇心爆棚的林珺凑过来问:“有什么事吗?”
“你先给孩子烤东西,我再多看看,咱们再谈。”顾谨说。
被二哥用水枪打到不敢去海边的半夏,此时围在烤炉前,在等妈妈给她弄烧烤。抱着小水枪,女孩不太开心,好在妈妈烤的肉肉和丸子虽然不比外面的酱料多,但是别有一番风味的香,小女孩才算得了点安慰,开心点了。
因为顾谨老不理自己,林珺想了想,突然凑过去,在他颊侧亲了一下。
顾大博士果然给吓到了:“孩子,孩子都在呢。”他会在床上流氓,可在孩子面前向来要端着,不敢过分的,林珺这样,他怕对孩子们造成不良影响。
“赶紧说,怎么回事。”林珺还在往跟前凑,而半夏,正在埋头吃烤串儿。
顾谨示意林珺往边上一点,说:“曹桂还有一项罪状。”
林珺一愣,心说曹桂的罪名,她的二儿子全揽了,怎么还会有新的罪名。
“从她给曹芳的信件来看,她应该偷过一个孩子,并且把他当成自己生的,送给了魏士明。”顾谨说:“她想偷渡出国,就是拿那个孩子换的钱。”
这个信息着实让林珺大吃一惊。
这意思是,曹桂不止有刘马克和高家老二俩孩子,还给魏士明送了一个?
她这倒好,跟谁处的时候都能留个孩子,算啥,纪念品。
“到底怎么回事?”林珺问。
顾谨是通过信来判断的。
当时曹桂刚刚到大洋彼岸,曹芳写信问她要钱,曹桂于是骂曹芳。
原话是这样说的:我能为了养活你们去海港,凭什么你们就比我干净,高贵,没钱你也去啊,找像魏士明那样,衣着光鲜的,一看就有钱的,去贴啊,贴完,过十个月,随便哪儿弄个孩子送给他,你就能讹笔钱,你为啥不干?
而后还有一封,是曹桂在87年时写给曹芳的。
依然是曹芳说穷,想要钱,曹桂骂她说:没出息的东西,为了你们,我18岁就落下病根儿,不能生育了,幸好林珉和林珺都傻,给我糊弄过去了,也幸好这几年走私业发展的好,我原来好的那几个人,刘华强,老高和魏家都能搭上关系,我正好能从中拿介绍费,不然,我拿什么养你们这帮吸血虫?
不过骂归骂,但该给的钱还是会给,信后附:寄三十美金!
林珺算了一下,刘马克27,高老二26,按理,确实应该是曹桂在18岁之前生的,之后,再过了十多年她才出国,那时她年龄大了,肌肤会自然松驰,生过孩子的痕迹也就会被遮盖。
而她的信里,写的明明白白,魏士明,是走私琏中的一环。
曹桂,真是可怜又可恨,一开始,她是为了养妹妹们,才去港口卖的,但慢慢的,她把曹芳那干妹妹全养成了一帮只会伸手要饭,混吃等死的蛀虫。
可似乎她也撇不下她们,虽然咒骂,恨,但依在在接济她们。
而从刘华强到高村长,再到魏士明,都跟她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她虽然不是走私犯们中犯罪行为最恶劣的,可她是灵魂人物,她用自己,网络起了整个犯罪关系网。
因为曹桂在信里几番提到魏士明的儿子,而魏家呢,只有一个儿子,就是魏向军,林珺就搞不懂了,那魏向军真是曹桂从别处偷来,并谎称是自己生的,送给魏士明的吗?
就为了一张去红国的船票,她就敢盗窃别人的婴儿,再抱出去送人?
再延展联想,魏向军跟顾老爷子之间,没有任何关系的。
但他在国外时,经常给老爷子写信,表忠心,夸老爷子,其实也是曹桂指使的吧。
哪怕那孩子不是她生的,可名义上也是她的儿子。
于她来说,小民辅佐刘马克赚钱,高老二干走私,而魏向军,不但有魏家鼎力撑腰,再有顾父帮忙,那么,从走私到官场,她不但现在能呼风唤雨,在将来,更是能当幕后大佬了。
毕竟一个个优秀的,不优秀的孩子,都得喊她一声母亲嘛。
林珺是个普普通通的,很正常的女人,五岁跟着父亲林慈坐诊,出诊,背药箱,熬药煎药,其实也很辛苦,但她虽然辛苦,却很快乐,后来结婚了,生了孩子了,依然很辛苦,但她尽心抚育孩子,并从跟孩子们的相处中品尝生活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