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国家的宝物(第2/2页)

还有些脑部发育不太健全的人,被黑子煽动情绪上头,还在节目组这条声明下留言。

抽烟的大爷:“请给出证据,不然于小晴一生黑!无处遁形的罪犯也一生黑!你们节目就是罪犯的港湾!”

无处遁形的罪犯回复了这条评论:“这位网友的所有评论我已备份,希望你在法院也能这样义愤填膺。”

抽烟的大爷:“威胁我?我才不怕的!别以为你们势力强大,我们老百姓就不能发生了!

垃圾节目!垃圾警察!垃圾于小晴!一生黑!”

无处遁形的罪犯:“注意有错别字,是发声,不是发生。等会儿请查收一下私信。”

过了没多久,抽烟的大爷滑跪了:“我对我刚才的言行表达深刻的歉意,已删除所有造谣生事的帖子。真心表达深刻的歉意!!”

无处遁形的罪犯:“如果道歉有用,要警察做什么?等传票吧。(附抽烟的大爷评论截屏)”

抽烟的大爷:“曹尼玛,于小晴,甄妮马下头!”

抽烟的大爷:“于小晴你是卖的吧?被多少男人睡过了?不会这个无处遁形的罪犯也是你睡来的?”

抽烟的大爷:“于小晴看着漂亮,其实是个什么脏东西,无处遁形的罪犯也是,专门保护垃圾的综艺!”

……

华国警察总局:“已收集137位谩骂造谣的微博评论,网暴有法,愿大家不要忘记。”

一九部门:“于小晴是公务人员,无故辱骂公务人员,各位翻翻法律字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