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第3/3页)

书签上那句话已经被她记得滚瓜烂熟——Que me recuerde a las ocho(我要在八点钟想起自己)。

她笑了笑,又把整个格子里的书签找出来看,无不例外地,每一枚上都同样写着这一句话。

她找过这句话的出处,博尔赫斯的说法有些沮丧,但她很喜欢“recuerde”这个词,记录你自己,想起你自己。

她一直随身带着的这枚书签是沈西淮在她公寓里给她做的,前一晚两人去公园遛了binbin,回来后他还赶去开会,她给他留了巴沙鱼和牛肉,他吃完把厨房收拾得很干净。

她将所有书签排列在桌面,恰好沈西淮回来,她拉着他坐下,好奇问他:“怎么全部写同一句话?”

沈西淮没即刻回答,视线扫过那四排书签。

静安看着他又问:“这都是一起做的吧?夹的全是洋甘菊,”她用手指从上至下点着,“蓝,黄,粉,白,不同颜色都有,做得很漂亮。”

沈西淮仍旧没说话,端起她的水杯喝一口水。

静安意识到他的不对劲,条件反射般地开始思考,博尔赫斯,洋甘菊,书签……

她忽然喊他:“沈西淮……”

沈西淮笑了,“想起来了?”

静安好一会儿没说出话来,“你竟然还留着……”

他留着的并不少,排骨吃了,花插了,照片拍了,书签也做了。先前她在加州给他带的东西,能留的也都留了。

静安连续深呼吸几回:“那这句话呢?怎么都写这一句?”

沈西淮迅速环顾四周一圈,见没有任何不合时宜的地方,便起身将陶静安箍了起来,自己坐到她位置上,再让她坐来自己腿上。

“这个书签跟你做的不太一样。”

“怎么不一样?”

“要学?”

静安当然点头。

“那要复盘,先拆开看看。”

静安试着去拆,沈西淮用的胶很容易分离,中间的花瓣很快掉在桌面,她还没来得及去看,先被书签反面的字给吸引过去。

小小一行:我要在八点钟想起陶静安。

愣怔间,听见身后的人闷闷笑着,低声问她:“学会了么?”

静安忍不住回头捶他:“这有什么不会的?不就是写字么……换个名字我也会。”

说完一瞬不瞬望着他,“你可真……”

“真什么?”

静安笑了,故意开起玩笑:“真想我。”

沈西淮也笑,“学会了?”

静安不说话,往他唇上亲一下,“我不仅会想,我还会这个。”

他捏住她手笑,看她回头示意:“这些都是同一种做法?”

他看一眼,将单独放在旁边的那一枚拿起来,“这个不一样。”

这是静安随身携带的那枚,里面夹着的是她捡来的银杏叶,她捡银杏叶的时候也在想他。

她见他脸上表情淡淡,回头去拆这一枚。

银杏叶掉出来,她将半边书签翻转回去,仍然是那句“我要在八点钟想起陶静安”。

“哪里不一样?”

沈西淮没说话。

她下意识将另外一半书签捡起,再翻转——

“如果跟你求婚,你会答应么?”

呼吸瞬间止住,静安第一时间想起写下这句话的沈西淮,那时候他就在她的公寓,做完书签就去出差了。

如果要沈西淮自己来回答,他不认为陶静安会给他肯定的答案,但事实是在那之后不久,陶静安答应了他结婚的提议。

静安猜得到他那时候的想法,眼泪掉出来的同时轻轻笑了出来。

视野里出现一点荧光,她视线落过去,耳边是沈西淮的声音:“好像没机会说‘不’了,陶静安。”

静安笑出来,“你就算给我机会,我也不要啊。”

沈西淮笑着看她,“送得晚了点,试试?”

静安伸出手指,戒指推进来,尺寸刚刚好。是沈西淮让耳饰店老板做的,他空的时候才动工,前前后后耗了不少时间。

静安也从包里找出自己定做的那对,分别刻了两人的名字。

“我给你的没钻,我得留着拍电影。”

沈西淮仔细望着她,“我愿意看你拍电影。”

静安笑了,帮他把戒指戴上,又亲他一下,“沈西淮,以后我会让你每天都开心。”

沈西淮笑着回亲她,“我也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