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第3/3页)
沈昱身后,蒋陞、曹录和婓鹤全都维持着目瞪口呆的姿态。
厉、厉害了,音奴这一通胡编乱造,听上去真像那么回事,竟然把在场的人都糊弄住了。不愧是音奴啊,在这种紧要关头,他竟然还能装得如此淡定!
大张、小张什么的,有汤子宁这种经人提点后能品出一二的,也有品不出来的。当下就有人不服,咄咄逼人道:“阁下是谁?我见阁下眼生,为何不报上名来?”你连自己姓什么名什么都不说,我怎么敢信你这一通分析是对的?
沈昱没觉得生气,心情很好地说:“沈昱幼时曾写过一首诗,其中一句是‘愧玉怀身常自罪,奉孝平生再不提’。”没记错的话,这是我七岁那一年写的。
汤子宁一脸茫然。身为香莲社社长,他竟然不知道这句诗!
这时候,反倒是婓鹤站了出来:“我知道!这首诗经由沈丞相好友,永安书院的院长之口,在小范围里传播过,后来不知怎么就不传了。我爹在外头把诗听全了,回家就教我背。我那时连字都认不全,费了大劲才勉强背下来。”
如今回忆起来仍觉得心酸!沈昱,你不经意间毁掉了我童年的好多温柔!
见很多人不知道此诗,婓鹤就把全诗背诵了一遍,还加上他爹当年给出的解读,滔滔不绝地讲述了起来:“沈昱小小年纪便有了清官之志,愧玉怀身常自罪就是说他连自己身上多戴了一块玉都觉得惭愧,觉得不该这般奢华……”
沈昱:“……”
说得很好,但是不要再说了。
“你理解错了。”见婓鹤越说越偏,沈昱忍不住打断他,“沈昱写诗的本意并非如此。”他之所以提起这首诗,是因为它能作为证据,证明情信和他无关。
然而,香莲社的其他成员已经被这首此前未曾听过的诗深深吸引了!那是沈昱七岁做的诗!七岁!不愧是我男神,七岁时就有了这么伟大高洁的志向!
周围有些虽不是香莲社成员但一直对沈昱心存善意的人,也忍不住替婓鹤说话:“我觉得这位小兄弟说得没错。理解得很对!沈昱开篇就直抒胸臆……”
“这么说来,确实很少在沈昱身上看见玉饰!”
“他从不用玉簪,多用竹簪和木簪。腰间的话,我见过他佩素色香囊和雷击木牌,好像确实没见他戴过玉佩……原来如此!原来他幼时就发了宏愿!”
汤子宁摸了摸头上的沈昱同款木簪,一脸感动:“我单知道他生活简朴,却不知道他在七岁时便已经立了志……”我要和他一样,日后做个清官!
沈昱:“……”
你们理解错了!
别犟,以我原作者的身份发誓,你们真的全都理解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