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小童抱着陶瓮,怔怔站着。
在他面前,是一把即将落下的长刀。
持刀的士兵一边砍向他的肩膀,一边伸手欲夺他手上的陶瓮。
这场即将发生的血光之灾,被横生出来的长枪格挡住了。
“你敢拦我?!”持刀的士兵大怒,随即反应过来,“你也要他的陶瓮?”
持枪男人冷冷看他,默然无语。
对方承受不住这压力,率先撤刀,色厉内荏嗤笑。
“一个破陶瓮,要就给你好了,有什么稀罕的!”
他明明已经收刀转身欲走,却冷不防回身,冲小童作出凶狠表情,又提刀作势欲砍。
小童唬一大跳,手中陶瓮应声落地。
砰!
里面的东西碎了一地。
不是抢劫士兵想象里的财帛,而是腌菜。
味道倏地蹿出来,抢劫者直呼晦气,狠狠瞪小童一眼,终于大步走了。
男人也收起长枪,回身望小童一眼,什么也没说,举步离开。
“贵人留步!”
小童喊住他。
男人站定。
“不知贵人大名,来日当思回报。”
男人回过头。
小童大约五六岁年纪,话却已经流利,可见家教良好。
但举目四望,这屋舍破落,门庭败坏,空荡荡一眼就能望到底,分明又是久已没有长辈在家做主的情形。
这样的小童,便是再早熟懂事,又能单凭自己活多久?
可男人救不了。
乱世之中,这样的岂止一户?
百户千户,亦沧海一粟。
男人一路走来,比小童更惨的,比比皆是。
他救不了,只能走。
今日出手,对小童来说,也许眼前是幸,可日后小童依旧会活不下去吧。
这乱世,人要怎么做人?
小童仰头望他,脸饿得消瘦,还在等他答案。
男人沉默良久:“我是叛军。”
话说完,他转身便走,不再回头。
其实不用他说,小童也能看出来,男人的服饰,与刚才闯进来抢劫的士兵是一样的。
得不到答案,小童叹了口气。
他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明天。
如果能,再想报恩的事情吧。
迷雾散了又聚。
眼前须臾一变。
小童已经长大成为青年。
他背着行囊走在茫茫戈壁上。
手脚瘦长,面容也依稀有昔日轮廓。
在那一场满城皆哭的动乱中,他终究是活下来了。
十几年前,天下凋零败落,烽烟难灭,他从那座城走出去,走遍了大半个天下,也看遍了天下百姓的悲号痛苦。
他无意力挽狂澜拯救天下,却不知不觉学会一身医术,走到哪治到哪,当起了赤脚郎中。
从陈留到长安,从江南到边塞,他已不知走过多少地方。
匆匆的脚步终于在一户人家面前停下。
对方早已侯在门外,迎接这位十里八乡都罕有的大夫。
这个年代,这种地方,想找一位懂医术的大夫是件很困难的事情。
幸好,他们遇到了青年。
青年二话不说,进去救人。
未几,屋外路过几人。
当年持枪男人,也已轮廓似铁,面容如冰。
脸上未添苍老,眼中却有沧桑。
他身后依旧背着那把长枪,威仪却更胜昔年。
左右手下簇拥,几人路过屋舍之外。
这时,青年也已看好病人,在主人家的相送下步出。
男人若有所感,扭头望来。
青年自然而然抬眼回视。
四目相对,平静无澜。
岁月仿佛在此刻凝固,又悄无声息滑过去。
青年神色微动,似乎认出昔日恩人。
他拱手长揖,深深弯下腰。
男人却已将头转回去,继续举步前行。
青年也没有再贸然追上去。
他望着男人远去的背影,伫立良久。
有些事情,于自己而言,是改变一生,于对方而言,却不过举手之劳。
对方不愿有过深纠葛,那么自己不上前打扰,也是一种礼貌。
青年凝望许久,终是释然一笑,也转身离开。
此生能再遇见,让他行此一礼,已是足够。
“将军,公主已在前方相候。”
男人对着过来禀报的人点点头。
他其实并无朝廷册封的官职,但这么多年下来,所有人都知道,此人是崇徽公主义兄,忠心耿耿,武功盖世,便都以将军相称,渐渐的,公主亲卫,也对此人言听计从。
旁边一人忍不住好奇问:“刚才那个大夫,将军认识他吗?”
若不认识,对方为何要行此大礼?
男人嗯了一声:“多年前,陈留被屠,我救过他。”
陈留被屠,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众人面面相觑。
当年那场叛乱,惨烈而持久,在场大多数人,依旧记忆犹新。
“那将军,为何转身就走?”
“萍水相逢,举手之劳,何必过多牵绊?”男人淡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