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温见琛说的回去休息, 是回玉河湾的节目组别墅,因为第二天裴冬宜她们要早起化妆拍照。

走的时候,把温致礼带回来的礼物基本都带走了, 回去的路上还买了一束鲜花。

裴冬宜还很得意,“这时候买花就是便宜, 只要二十五就有一束了。”

开得很好的重瓣百合中间点缀着富贵鸟和黄玫瑰, 看不出来搭配上有什么讲究, 但是看起来蛮漂亮。

温见琛看了就笑, “等你回去把它们修剪好,放进花瓶里,都要半夜了。”

裴冬宜对此毫不在意,“好看就行。”

对于女孩子来说,有时候好看胜过一切, 比如在对待某些高跟鞋时。

买完花以后, 他们先回了一趟天街府的房子。

家里没人,裴冬宜在路上给林姐打过电话, 林姐说女儿生病了,她过去照顾几天。

于是俩人进屋以后, 首先面对的就是一片漆黑。

开了灯,裴冬宜急急忙忙跑向衣帽间, 一个盒子接一个盒子往外拿,温见琛帮她把盒子装进空的行李箱之前, 好奇地打开看了看。

每个盒子里都有一双blingbling到能闪瞎人眼的、一看就很贵很豪华的高跟鞋, 每一双都精致奢华得让温见琛惊讶。

女人怎么能有那么多不一样的鞋子?

而且一看就是, “这些鞋子除了能配礼服, 平时你也穿吗?”

裴冬宜一边收拾明天拍照要搭配的首饰, 一边摇头解释:“这几双都是婚鞋, 配礼服我也不穿,有的很硬的,不好穿。”

说着微微抬头扫过来一眼,“对,就是那双红底的,皮巨硬,脚后跟会磨破皮出血,鞋子上镶嵌的奥地利水晶好看是好看,但走路时容易磕碰到脚踝,穿一次脚就会受伤一次。”

温见琛打开一个鞋盒,看到她说的那双鞋,CL的水晶鞋,大名鼎鼎,灯光下水晶的光芒四射,精致闪耀,看起来就……不太好穿。

但是他很眼熟这双鞋,“我们拍婚纱照的时候,你是不是穿过这双?”

裴冬宜点点头,“是啊,拍第一套的时候穿的,给我疼傻了。”

她才说了个开头,温见琛就迅速觉醒了拍婚纱照那几天的痛苦记忆,简直就是为了配合摄影师完成他的工作。

“不好穿你还买?”他叹口气,打开另一个鞋子,看到这双更夸张。

一字带的高跟凉鞋,鞋跟背后是极其漂亮的、设计感极强的翩翩起舞的蝴蝶,鞋底写着“The Boy is Mine”及“Wifey for Lifey”的新娘专属标语,仪式感直接拉满,也是拍婚纱照时她穿过的。

对比之下,另一双白色的缎面方扣尖头细高跟虽然也非常优雅漂亮,但却低调得多。

还有最后一双,温见琛一看就笑了起来,“这双我熟啊,我还找过她。”

Jimmy Choo的Cinderella水晶鞋,鞋面上同样覆盖有blingbling的碎钻贴片,还有一朵非常华丽的雪花状水晶,鞋如其名,简直就是童话故事里灰姑娘掉落的那双水晶鞋。

裴冬宜婚礼当天搭配主纱和出门纱的就是这双鞋,迎新娘时还按习俗把它藏了起来,他找了半天,最后靠小侄子阿怀找大人卖萌套来情报,才终于把鞋子找到。

后面敬酒服搭配的就是白色缎面的那双了。

“所以出了结婚,这四双鞋,就没机会出去见人了?”温见琛问道。

裴冬宜使劲摇头,“谁说的,搭配礼服就超好看,那么漂亮,熠熠生辉,典雅又高贵,穿着它们走路,我走的都是花路!”

“不过!”她话锋一转,神情变得痛苦,“那双红底鞋我确实不会再穿了,当时买的时候我心想,就没有高跟鞋不难穿的,既然如此,我为什么不买双最漂亮的呢?但穿过之后,我不得不承认,确实是我错了,我没办法驾驭它。”

温见琛听着她的疯狂吐槽,都快要笑吐了,问道:“既然这么难穿,你怎么还要带上它?”

“媛媛想试试这双,她想买,但是又怕买了会闲置,几万块呢,我就说我有,你先试试,觉得能忍受再买。”

她说完摆摆手,做一脸沧桑状,“你别管,年轻人劝不住的,撞过南墙就知道了,这鞋谁穿谁知道。”

温见琛哈哈大笑,捧着她的脸安慰道:“没关系,放着看也挺好看的。”

裴冬宜叹口气,噘可噘嘴。

他们将礼物里那些暂时用不上的东西,比如新的包和配饰之类留在家里,收拾好之后就要离开。

温见琛一手推着行李箱,一手揽着裴冬宜的肩膀,笑叹道:“真希望快点到明天,我想看你穿婚纱的样子,咱们结婚的时候还不熟,仪式又繁琐,我都没怎么好好看过你。”

其实裴冬宜当时也一样,不过婚后发现温见琛的工作要求他每天都穿正装,看多了就没什么好奇感了。

“明天穿给你看!”她兴致勃勃地点头应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