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第3/4页)
许沁玉笑道:“自然可以。”
就算有了新吃食,今日还是一人只能买一个肉夹馍一份江米肥肠。
吃过新吃食的表示明天也只要江米肥肠。
卖到最后,差不多所有人明天早上的朝食都选了江米肥肠。
因为就这么一截,根本不够吃,心里自然惦记着,心里惦记,第二天肯定就想多吃点。
收摊后,许沁玉今日买食材时多买点三斤排骨,两斤五花肉,一只嫩鸡,一些冬笋,几节莲藕和山药,莲藕山药都挺贵的,差不多都是十文钱左右一斤,普通百姓肯定是不经常吃的,也就宴请客人时舍得买点。
买完回去,许沁玉开始忙起来。
裴嘉宁跟裴危玄都自觉过来帮忙洗菜还摘菜,裴嘉宁还忍不住问,“四嫂,今日怎么买了这么多食材,晚上都要做吗?好像咱家吃不完。”
许沁玉神神秘秘一笑,“宁姐儿晚点就知道了。”
……
且说吴氏早上回去后,许小娘子给邵哥儿的食盒里面装着豆粥,一份煎豆腐,一份汽水蒸肉。
其实吴氏没吃过汽水蒸肉,甚至也没听说过这道菜,连酒楼里都没有的。
听许小娘子说是用瘦肉跟鸡蛋蒸出来的,汽水蒸肉比较适合孩子吃好克化还有营养,专门给三个孩子做的。
邵哥儿果然把食盒里面的饭菜吃的干干净净,连着最简单的煎豆腐也吃了,还说那道汽水蒸肉好吃。
吴氏带回来的两根江米肥肠拿回家还是热的,也不用重新上锅蒸一下,吴氏简单切了下盘,邵哥儿吃完自己的饭食,还吃了几块江米肥肠,最后还是吴氏见他肚儿吃的滚圆,怕他撑坏,才没继续给他吃的。
没多久,一家之主夏元志也醒了,他每日要忙铺子里面的营生,有时候回来很晚,吴氏会让他早上多睡会儿,这会儿夏元志见桌上的新鲜吃食,忍不住笑道:“许小娘子又做新吃食了?这是什么?”
说着忍不住先夹了块吃,入口又香又糯的,他连忙说道:“好吃好吃。”
“好吃吧。”吴氏把小翠煮的粥端上桌,“赶紧吃饭,吃完饭有事跟你商量。”
小翠早上煮了豆粥,还煮了点豆芽菜,滋味寡淡。
夏元志没吃豆芽,就着豆粥把江米肥肠吃了一半,吃完抹嘴叹了口,跟妻子说,“你说要是许小娘子盘个食肆铺子多好,朝食暮食都卖,我们家也就不用做饭,天天去食肆里面吃,不过许小娘子做鱼跟肥肠是真的有一手,其他吃食倒不知如何。”
其他吃食也就儿子能吃到点,他总不能跟儿子抢吃的,所以也没尝过,还总以许小娘子就会做鱼和肥肠有一手。
吴氏见他吃的舒服了,走过去在夏元志耳边低语了几句。
夏元志有些迟疑,“这能成吗?到底是请徐孔目吃饭,平日里都是去东街的东来居吃的,这次在咱们家里宴请,会不会显得潦草了些,且许小娘子其他菜肴到底做的如何,咱们也不能得罪徐孔目,要是许小娘子做的其他菜肴一般……”
“你想什么呢。”吴氏嗔道,“许小娘子连腥臭的下水和土腥味重的江鱼都能做出这等味道,你还担心什么,你真觉得东来居的东西有许小娘子做的好吃?再说了,徐孔目跟许小娘子虽不是一个字的许,但音相同,指不定五百年前还是一家,徐孔目说不定就很欣赏许小娘子,我都跟许小娘子说好了,让她多准备几道菜,所以晚上请徐孔目来咱家吃吧。”
她是对许小娘子的厨艺没有任何怀疑的,还非常有信心。
夏元志最后到底还是被妻子说服,打算请徐孔目来家里吃。
在铺子忙了一天,到了点,夏元志去了衙门一趟,请了徐孔目。
徐孔目年约四十,生的高大魁梧,不怒自威,不苟言笑,掌管着衙门的工房,户房,吏房,刑房,礼房,兵房的事儿,平日里公务也挺繁忙的,今日同夏元志吃饭也是因为一桩案子。
镇上最近有桩失窃案再查,是金银斋的几样贵重首饰失窃,金银斋是个首饰铺子,这个金银斋跟夏元志的布庄挨得挺近,那天晚上夏元志在布庄里忙到亥时才离开,出来时候见到隔壁金银斋跑出来个人,跟着就是金银斋掌柜的呼喊声,说遇见了贼人,抢了金银斋的几样首饰就跑。
夏元志先把去隔壁掌柜扶起来,见掌柜头破血流,应该是被贼人袭击,等他再出去寻那贼人,早跑的不见踪影。
他就帮着隔壁掌柜报了官,衙门也开始查起这桩案子。
夏元志算是案子的目击者,看见过贼人的背影,自然也会帮着调查。
夏元志就想请徐孔目吃暮食,也算是想搞好关系。
做营生的,跟官吏的关系近一些肯定是有好处的。
夏元志还不到三十,徐孔目已经四十,但两人早几年就认识,私底下关系不错,徐孔目也是襟怀坦荡之人,也经常一起吃饭,两人都有付钱,有来有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