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第3/4页)

想到这几人都比自己大,许风没被眼罩遮住的那只眼里有点无奈,“你们别喊我风哥,我比你们小。”

三人笑嘻嘻,“但是风哥你厉害,你是许东家的徒弟,还帮许东家管着上百亩的田地,你有本事,当得起这声风哥。”

都是一个镇子的,镇上人口也就那么几千,稍微有点什么大事儿都瞒不住,许记东家一口气买了上百亩田地的事情自然也瞒不住。

许风想到师父还告诉她,如果他们还想继续找活干,可以去酒坊那边。

鲁夫人盖的酒坊那边,会盖屋的匠人不缺,但是一些零散的活儿,像是搬砖搅黄泥这些还是缺人手,这种活儿一天就二十文钱,比匠人少三十文,也有人去做,不过比较苦累,都是附近的庄稼汉去做的,又是刚入春,要忙着种庄稼,得空才能去上一天零散的活儿,自然就比较缺小工。

三人一听,也打算过去试试。

等到三人回去,把二百文钱交给家里。

家里头的人都有点惊讶,“真是去给许记的东家干活去了?就种了五天葡萄,许东家就给了二百文钱?”

那岂不是一天都有四十文钱的工钱。

三人说:“本来一天只有二十文钱的工钱,但是许记东家多赏我们了一些,我们打算明儿过去大谷村盖酒坊那里干活,做小工,一天给二十文钱。”

三人的家人都很是欣慰,没想到一个许记的东家就让他们把臭毛病改正了过来。

他们哪里知晓,三人对那白蛇的记忆有多深刻。

许沁玉是觉得,他们要能吃这个苦,应当也能改正过来,以后也是可以用的,虽然后厨不怎么缺人手,等入了夏开始酿葡萄酒,肯定却人手,要去山上采摘葡萄,酒坊虽然不用她操心,但也得有一两个人过去帮她看着。

那三人倒也真的慢慢坚持下来,干了半个多月,酒坊盖好,他们又赚了三四百文钱的工钱。

三人这些日子赚来的六百文钱,家里人的人没要,都让他们自己攥着在。

特别是已经有二十一的陶齐,家里人更是千叮咛万嘱咐的,“你也老大不小,都过了二十,你这年纪,孩子都该会打酱油了,所以你赚得钱自己存着,以后看看能不能娶个媳妇,好好过日子。”

陶齐第一次没有反驳父母的话,只是静静听着。

赚钱不易,陶齐他们三人都没舍得乱花,除了去许记吃过一顿朝食,剩余都存了起来。

去许记吃的朝食还是门口八文钱一个肉夹馍,吃得三人都有点恍惚,只是摆在门口的肉夹馍都有这种味道,那里头一笼笼的奶黄包,水晶虾饺,烧麦又该是多好吃?

吃过朝食后,三人蹲在门口都没说话,心里头只有一个感觉。

他们也想日日吃这样的美味朝食。

暮食他们没吃过,不知味道如何,但想来肯定比朝食还要好吃。

他们心里头也越发有了干劲,想要赚银钱,只有清清白白赚来的银钱,他们才好意思拿着来许记吃,他们还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尝尝许记食府的暮食。

……

葡萄苗种下后,酒坊那边也盖好,之后还得定酒坛酒瓶木桶这些,还得在酒坊里打口水井,这些估摸着也得一两个月。

打水井也需要小工,陶齐他们三人就继续留在酒坊做工。

这次三人一点都没抱怨,也或许是之前整日搬砖挑瓦的已经习惯,打井挑土时候都没觉得太累。

许沁玉还不知她做的吃食给了三人如此大的动力,她的食肆里加了道腌笃鲜的招牌菜,一份腌笃鲜定在三百文钱,因为火腿腌制工序繁琐,发酵起来更是需要一年之久,所以价格也稍稍比其他招牌菜高上一点。

而且这道腌笃鲜每日只限量供应三份,三份点完就没有了。

哪怕每天只卖上三份,也只能卖个六七天,剩余的火腿就够做二十份左右。

得知是新吃食,经常来许记吃的老饕们自然要尝一下。

这一尝,就知道为什么可以是许记的招牌菜了。

腌笃鲜汤汁浓白,口感那叫一个咸鲜,火腿的肉质又酥又肥,却一点都不腻人,鲜味非常浓厚。

只是几天后,腌笃鲜竟卖完了。

吃过的老饕都有点忍不住了,“许东家,为何你们家这个腌笃鲜就卖了几天?我们这才刚吃上瘾,还想多吃上几日来着,怎么不继续卖了。”

许沁玉也如实告诉他们,“还请各位见谅,不是我不肯卖,而是腌笃鲜中最重要的食材就是火腿,这个火腿跟平常的腊肉可不同,需要两次搓盐腌制,腌制好还得整整发酵半年到一年,口感才好起来,要是发酵的好,两三年以上的火腿就能生吃,皮非常薄,把火腿上的外皮削掉,里面的火腿肉色泽鲜亮,瘦肉是鲜红色,肥肉又是乳白色,肥瘦相间,片上薄薄一片,入口香气浓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