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第3/7页)
法官的声音听起来中气十足,不疾不徐地说:“保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依法公开审理方丽、余洪涛、杜红拐卖妇女、儿童罪,余洪涛故意杀人罪,现在宣布开庭,传被告人方丽、余洪涛、杜红到庭。”
随着他一声令下,三个警察分别带着已经铐上手铐的方丽、余洪涛、杜红入场,三人都低着头,不敢抬头看,眼神瑟缩,动作僵直。
真实的庭审现场远比苏雪桢想象的要严肃冷静许多,因为已经事先调查过,此次开庭审理只是为了宣布定罪,法官从方丽开始,慢慢逐一陈述他们经手过的每一桩人口拐卖案件的全部经过。
岑柏当时只负责这起拐卖案的初期调查,而且主要集中在余洪涛身上,中后期则是全部交给保宁市公安局调查的,这些调查流程不会公开,所以对于这个案子的全部内容他所知道的也不多,这会儿在法庭上听到法官宣读的案子经过,震惊程度不比苏雪桢少。
审判流程简单粗暴很多,因为保宁市公安厅已经调查清楚并且呈上了相关证据,根本不存在他们三人辩解的过程,更多的是针对他们所犯案件的梳理。
因为受害者众多,法官足足讲了快两个小时才结束,在场的众人听完皆心思沉重。
“本院认为,被告人方丽、余洪涛、杜红以出卖为目的,拐骗和贩卖妇女儿童,协同作案,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方丽主要涉嫌拐卖妇女儿童156起,余洪涛涉嫌拐卖妇女儿童66起,杜红涉嫌拐卖妇女儿童15起;方丽余洪涛母子两人,贩卖次数、人数较多、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杜红在本案中原属被拐人员的受害者,后跟余洪涛合作贩卖,系重要从犯。”
“方丽、余洪涛、杜红在后期对公安机关的供述中对本案的侦破均起到了一定作用,且认错态度良好,应予以从轻处罚,但本院认为,三人犯罪事实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不予受理。”
“现公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本案的证据能够互相认定,足以认定被告人方丽、余洪涛、杜红拐卖妇女、儿童罪成立,余洪涛故意杀人罪成立,应依法惩处。根据刑法草案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方丽,余洪涛主观恶意深,社会危害大,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全部个人资产;被告人杜红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资产。”
“判决立即生效。”
法官宣读判决的每一句话都掷地有声,回荡在法庭的每一个角落,经久不息,也轻轻敲在人们心上。
可哪怕方丽跟余洪涛已经被判处最严重的死刑,大家也丝毫不觉得痛快,反而觉得一枪了结太便宜了他们,因为上述的每一个数字,每一桩累加的罪状,背后都是血淋淋的现实、无数破碎的家庭和被影响的未来。
结束后,大家低头有序散场,苏雪桢跟岑柏听完心情都不好,非常沉重,感觉胸间一直憋着一股闷气,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前面听完庭审的大哥实在气不过,出了法庭,跟一旁的同伴吐槽,“妈的,真该带点臭鸡蛋扔他们身上。”
这句玩笑话一出,惹得大家终于有了一点笑容,但很快,又淡了下来。
法院外面就有几家国营饭店,再怎么说饭还是要吃的,两人随便找了家饭店进去点菜,苏雪桢没什么胃口,只草草吃了点米饭和菜。
按照岑柏的计划,下一站他们要去这里著名的屏湖公园,但他看苏雪桢心情低落,可能没心思去玩,不禁后悔不该带她一起去听庭审,他因为之前听过很多次,心理承受能力早就锻炼出来了,听完也能很快排解好,她刚成为妈妈就听这么一场涉及众多儿童的拐卖案,肯定心里非常不好受,便提议道:“要不我们下回再来,今天先回去?”
苏雪桢想了下,他们这趟行程这么辛苦可不是为了这么败兴而归的,凭什么要为恶人影响自己的心情呢,这不公平!
她马上回:“去吧,好不容易来一趟。”
从法院过去到屏湖公园坐公交需要半小时,苏雪桢跟岑柏两人上了车,她坐在窗户的位置,车子一路平稳行驶,很快到达了公园附近,远远的能看到有一片扇形的湖泊,公园栽了很多枫树,正值秋天,枫片红似火,一簇簇往上长,远看似乎连着天,格外的壮观。
公交车在公园门口停下,岑柏搀着苏雪桢慢慢下车,看着人潮涌动的入园口,笑道:“好热闹。”
苏雪桢午饭没怎么吃,这会儿却看到了小朋友手里拿着的棒冰,伸手指了指,非常羡慕:“我想吃那个。”
岑柏一看,真奇了怪了,这公园咋秋天还卖棒冰呢,他循着拿棒冰的人走的方向,一眼就看到了一旁的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