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2/2页)
是她让孟听雨认识了盛韬。
邵灵干巴巴地笑了两声。
徐朝宗收回视线,冷淡地嗯了声,算是打了招呼。
这天也没法聊了,邵灵自顾自地说了再见后,跟后面有恶鬼追杀般,火速离开了公交站台,在寒风中,她一边往校园里走,一边拿着手机疯狂对叶思思吐槽:【靠!!我刚碰到了徐朝宗,充分理解你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了!】
邵灵:【追猪追狗都不追徐朝宗!!这人太吓人了你知道吗!!!我跟他说话他不搭理也就算了,那是他自己不礼貌,可他看我的时候,我腿肚子都在发软!】
邵灵:【我怀疑他是那种婚后会家暴的人!】
叶思思很快回了消息:【哈哈哈不至于啦!他这个人虽然不太爱搭理人,但人也不坏,谁跟他借笔记他都借,问他题目他也都回答,就是不爱跟人聊闲天。之前有个学姐坐黑车差点出事,幸好他经过帮了她,也因为这样学姐追了他大半年,你要说他是很差劲的人,那也是真的不至于啦。】
叶思思还是很护短的:【很多男的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就玩弄别人的感情,还同时谈好几个对象,徐朝宗就不这样啊,你看他私生活干净,又刻苦学习,还打好几份工……除了性子冷了点还真没什么值得诟病的缺点啦。可能是他今天心情不好吧!】
邵灵:【我是服了,一般人是无福消受,我倒是想看看以后是哪位勇士能拿得下他,这种人绝对是偶像啊偶像!】
叶思思:【就是呢,我们系女生都好奇= =】
邵灵:【总有仙女治得了他!把他治得服服帖帖!】
孟听雨自然不知道,因为钥匙扣引发了这些事。
她早就盯上了法学院的一个学姐。
学姐名叫李虹君,在十年后成为了燕市响当当的律政佳人。前世孟听雨还是通过徐朝宗认识李虹君的,那时候李虹君已经小有名气,在人才济济的燕大法学院,学生时代的李虹君并不起眼,但她非常刻苦,她后来自嘲笨鸟要先飞,别人花十个小时,她就用二十个小时,终于她用自己的努力厮杀出一条方庄大道,后来更是漂亮的打赢了很多场官司。
徐朝宗那时候还想把李虹君挖到自己公司的法务部。
现在的李虹君还只是一个大二学生。
孟听雨托人找到李虹君时,李虹君本人都很诧异。
等说明来意后,孟听雨分明看到了李虹君眼里的光,她明明跃跃欲试,却还是说道:“我的专业成绩并不是最好的,其实你可以找别人,我们班有几个人很厉害,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把他们的联系方式给你,你放心,都是校友,他们很帮忙的。”
孟听雨并不这样认为,她还记得徐朝宗说过,李虹君天生就适合当律师,她比当初在学校时很多人都要细致耐心,并且,她天然的对这一行有很多人望尘莫及的热忱。
后来李虹君做出一番事业后,还在微博上开了个人账号,为很多女性开通了免费咨询服务,遇到合适的,她也可以为人无偿打官司。
“学姐,我就找你。”孟听雨面对李虹君时自然是掩饰不了的崇拜,“我觉得你肯定能帮到我,其实我还没跟那个赵老板联系,但我就想做好准备工作后再去跟她聊,我什么都不懂,怕被她带着走,最后就没能争取到我该有的利益。”
李虹君沉思了几秒,很爽快地点头答应,“那好吧,不过我还只是学生,能做的也有限,只能说帮你把关,如果你想做到万无一失,我还是建议你找专业的律师。”
孟听雨:……请不起啊……
对钱静来说,那是比格子铺更大的生意。
可格子铺老板都说了,事成后说不定能翻十倍,翻十倍是多少,也就五位数。
这对于一个服装公司的老板来说,那都不能称之为生意。
所以,她觉得这其中的种种,像李虹君这样的高材生完全可以理清并且帮她规避。
李虹君说完后也意识到自己提了个不那么合适的建议,又道:“我会尽力帮你的。”
孟听雨赶忙道:“学姐,我不会让你白干活的,你放心,事成后我会……”
李虹君满不在乎的摆摆手,“就不提什么钱不钱的,我当成社会案例也可以丰富我的经验,这些还是课本上学不来的,属于双赢。到时候事成了,你请我吃顿饭得了。”
孟听雨已经想好了。
给钱的话,李虹君肯定不会收,不如到时候她打听一下,准备一份等值的礼物,也算是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