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臭弟弟(第2/2页)
其实思想委员会还没有找过她,但那位继母,软弱不堪的富家小姐,才听了点风声就吞了大烟了,现在家里就一个弟弟,据传说是住在牛棚里。
具体情况还得等陈思雨到了才知道。
不过刚进胡同,陈思雨就吃瘪了。
看到有一眼熟的大妈,她上前问:“大妈,轩昂是住在这儿吗?”
大妈一脸警惕,说:“小同志,我知道你们这些年青人有觉悟,但陈家一门全死绝了,就剩轩昂个孩子,咱们向你保证他思想没问题,你就放过他吧。”
陈思雨本来困惑不解,但是,看到大妈目光寻梭着她腰间的红飘带,顿时明白,大妈这是误解她,拿她当成来批人的革命小将了。
以为她是来批轩昂,斗地主的。
忙解了红缨带,她手拍胸脯:“大妈,你们应该认识我,我是轩昂他姐啊。”
大妈一看,果然,这不陈家那个只认养不认亲,来一回哭一回的闺女?
“记得记得,丫头,你不是在首军院享福的嘛,爹死你都只来点个脚儿,后妈死你都没来的,今儿咋就光临咱这粗棚陋院了。”
这势利眼的人设该怎么洗?
陈思雨的红缨带才解了一半,说:“我……我呀,埋头努力了多年,终于考上文工团了,当然就要搬回来跟弟弟一起生活了呀。”
她确实考上了,只是碍于名额而进不去,这不算撒谎。
文工团?
那可是全国所有女性向往的理想天堂,而于演员,人们总会怀着莫名的喜爱,一大妈立刻伸手来拉:“你考的唱歌还是跳舞,能唱《白毛女》不。”
陈思雨抿唇而笑,点头。
“那咱们这算不算提前摸了白毛女的手?”另一个一摸,惊叫:“乖乖,这孩子不愧能考文工团,手细的跟豆腐似的,摸着可倍儿舒服。”
“你就没见过好东西,豆腐哪比得上这个,这就跟玉似的,还得是羊脂玉。”还有一个大妈反复摩挲。
揩完油,她们也愿意跟陈思雨交流更多的东西了。
现实并没有陈思雨想象的那么糟糕。
城里没有牛棚,就算有思想错误的人,顶多也是参加义务劳动,陈轩昂才12岁,还在读书的阶段,只要他想读书,还是可以去上学的。
是他自己不想上学,主动申请,搬去锅炉房工作了。
住,仍还是在墨水厂的家属大院里,只是搬了个比原来更小的房子。
“轩昂就跟他妈一样,一点觉悟问题都没有,他妈当初脱离家庭的时候只带了一身衣裳,他去锅炉房的时候连身衣裳都没带,房门就那么敞着,这叫啥,问心无愧,你要想从他身上搞点啥,顶多刮刮墙皮。”一大妈再说。
初时,陈思雨没懂这段话,仔细一回味,懂了。
陈轩昂12岁,成孤儿了。
而他母亲,是曾经闻名北城的,陈家典当行的大小姐。
有句话叫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而原身的品性又太差,大妈这是以为,她是来敲诈,勒索陈轩昂的。
特地向她表明,轩昂现在啥都没有,一穷二白。
而在原书中,陈轩昂在被女主降伏后,就成她的大金主了。
原文中有一段,说将来某一天,女主要参加一场重要演出,还是独唱,但偏偏她把配礼服的项琏不小心给弄丢了,急的差点要跳楼,就是陈轩昂给了她一条真正的红宝石项琏,解了她的急。
而现在,他不但家门敞着,甚至还住进了锅炉房,那东西呢,藏在哪儿。
才12岁的小男孩,这算空城计吧,他玩的可真漂亮。
不过别看他小,但他却是家里的户主,要不被他认可,很难落户在他家的户口本上的。
陈思雨当然不贪图弟弟的财产,可为了留在文工团,她必须落户在他的户口本上。
一个虽年龄还小,却腹黑的小家伙,这成功吊起了陈思雨的,好胜心!
作者有话说:
依然有30个红包,所以,留言咩,咩咩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