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首饰盒11
搞到大半夜, 丁厌觉得骨头缝也在酸涩发麻,光是楚瀛的手指头碰一碰他,他都会下意识地往旁边躲。
但床就那么宽, 他一挪就险险地往下坠,楚瀛伸手把他捞回去, 贴了贴他的额头, “你是不是发烧了?”
“我是热的……”丁厌拖着疲软的身躯下了床, 捡起衣服不管是谁的就往身上套,“我要去洗冷水澡, 降降温……”
“要我陪你吗?”
“不要……”
在父母家,还是不如自己家。叫也不能叫, 怕被听见。可那是他能控制的吗, 他没办法的呀, 所以楚瀛全程捂着他的嘴, 不许他漏出一点声儿。
他呼吸不畅、大脑缺氧,才变成这副四肢无力,脸颊红彤彤的惨状。
——我这是愈发胆大包天了,敢把男人带回家在爸妈眼皮子底下胡搞瞎搞。
丁厌羞臊得蒙住脸,钻进浴室。
***
周六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空调在头顶吹了一夜,丁厌总觉着太阳穴有点胀, 他端着温在锅里的牛奶,去常温的客厅里坐了会儿。
落地窗开着, 阳台与饭厅的两边的风对吹, 透光的窗帘小幅度摆动, 他勾着腿坐在藤木椅子上, 影子投在地板的光里, 低声哼着不成调的曲子。
:哥!我睡醒了!
韩云:嗯, 你嫂子也起了,出来吃饭?
:Okkkkk
丁厌把喝过的杯子放进水槽,又拿了干净杯子给楚瀛倒了一杯牛奶,走进卧室。
出门前他给妈妈发了微信:我们约着表哥出门玩了,晚上兴许不回家,么么么么
老妈:把杯子洗了
要是就他自己,他才不洗呢,但有懂礼貌的小楚在,所以他把这项光荣的任务谦让给了对方。
韩云比丁茵小两岁,比丁厌大八岁,是个戴眼镜、文质彬彬的男青年,相貌周正,个头不高不矮,只是不怎么爱笑,平白显出几分严肃。
丁厌有记忆以来,哥哥和姐姐就经常带着他玩耍。十多岁以前,韩云和丁茵的相处很“青梅竹马”,又带个小豆丁弟弟,总被大人开玩笑逗乐。后来两人长大懂事了,懂得避嫌,关系也随之生分,现在只能算点头之交。
韩云从小是闷葫芦性格,有事对谁也不说,但做事总能一鸣惊人,是远近闻名的“别人家孩子”。
丁厌和他这个表哥没有共同话题,微信上一年到头也聊不了两句,翻开聊天记录全是转账和发红包。他认为韩云之所以对他这么好,是因为小时候兄弟俩在家玩儿,韩云学书上做什么科学实验,把自家厨房给烧了;是丁厌替他背了那口黑锅让他免于被爹妈竹笋炒肉。
这算是丁厌幼年时的特权,他长得又瘦又小,豆芽菜本菜,就一张小脸儿肉嘟嘟,眼珠黑漆漆、雾融融。没人敢打他,只怕一棍子下去娃就没了。谁给他买戒指糖和口红糖,他就帮谁顶锅。
傻人有傻福,他进入小学后被高年级男生欺负,是韩云翘课翻墙进到他们学校,把那些小屁孩儿提溜到操场上挨个扇了一巴掌,还趁保安赶来前爬树跑路了。
哥哥像猴子般蹿上树梢越墙消失在视野里的那一幕,是丁厌对英雄主义的启蒙。太了不起了!太令他崇拜了!
所以哪怕没有共同话题,丁厌还是很乐意亲近他哥,年轻人约着玩一玩,也用不着志趣相投,有的玩就行了嘛。
韩云的未婚妻叫周芷茜,职业是律师,其实两人早就领证了,本来计划这个夏天办婚礼,但女方家里父亲去世,只好延后到明年。
丁厌嘴甜,长得乖,一声声“嫂子”喊得很讨喜,周芷茜买什么都会先问他吃不吃。
楚瀛比较意外丁厌没有向哥哥嫂嫂隐瞒二人的恋爱关系,大大方方地介绍他是“这我男朋友”。
韩云挑了挑眉,朝他递出手:“你好。”
楚瀛回握。紧接着被人问道:“那是你的车?”
“是的。”
韩云推了推眼镜,说:“那车底盘太低了,不好开,有10公里的土路。还是坐我们的车吧。”
“好呀!”丁厌代替他答应道。
四个人在路边的餐馆吃了顿便饭,驾一辆越野车掠过高速,驶进群山之间,路上的植被愈渐茂密,现代建筑消失得无影无踪。在清凉湿润的山风中,车开进一条坑坑洼洼的土路,翻山越岭,来到一座与世隔绝的小山村。
这会儿太阳快落山,坐在露天小院里不会再晒伤皮肤。韩云和院子主人打了招呼,拎上水桶、抄网和一袋子动物内脏,牵着周芷茜的手,走向弥漫着草腥味的农田沟渠。
丁厌拿着四根竹竿和一卷棉线,挽着楚瀛的胳膊,眼里的水光明亮。
“这里是我哥找到的,他以前学画画嘛,到处写生,就和同学跑到了山沟里来郊游,发现这个村里的小龙虾特别肥美鲜嫩,个头大,还好钓。所以每年到吃小龙虾的季节,他都会带我们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