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想说我不是你喜欢的类型?”(第2/3页)
“以后我们可能都再也见不了面,你还不愿意说实话?”
“……我……”
“算了,不勉强你。等到你真的回来那一天,可能我们都已经长大了。我会变成水钻商的。”他轻拍她的脑袋,伸手在她的小指上轻轻勾了一下,“你也不要忘记我们的约定。”
她记得,那一天是春季,桃花开遍整个宫州,花瓣雨落了他们俩一身。他把校服搭在肩上,抬头看了一眼头上的桃花,伸手往上指了指,朝她露出了孩子气的微笑:“就这么决定了。我会等你回来。等花再开的时候,我就会和你结婚。”
粉色的花瓣落满了校园。她看着他走得越来越远,不知为什么,脸上的热度没有消失,反倒高烧般越来越烫。最后,她用两只手揉着眼睛,哭了起来……
多年后,那句“我不是你喜欢的类型”,也带回了这一份孩子气的早恋记忆。想到这里,洛薇涨红了脸:“在你记忆力的衬托下,我简直就是金鱼。”
“这样有自知之明,说明你还是比金鱼好点。”他的声音充满年轻男性的魅力,音调却冷冷的,犹如沧海深冰,然后他对她摊开了手,“手机给我。”
她乖乖拿出手机,解锁后递到他手里。他在上面快速输入了一个号码,拨通以后挂断,说:“这是我的号码,存着。”
她又偷瞄他一眼。像他这样的类型,会有女生不喜欢吗?就是总感觉……有点太强势。她以为他长大会变温柔一些,没想到事实是变本加厉。不过,通讯簿里突然多了他的号码,只觉得心里美滋滋的,也没心思去追究这些细节。
之后,常枫和陆西仁也上了车,坐在他们前侧。常枫问洛薇住哪里,她交代以后,醍醐灌顶地拍了拍脑袋:“唉,你看我可真笨,之前小辣椒就告诉过我,你现在经常在甄姬王城,我到了东门之墠,听他们说King在楼上,都没想过你也在楼上。刚才如果我上来找你,就不会让你等这么久啦。”
听到这番话,小樱疑惑了一秒,又冷笑着摇摇头。这表情严重打击了洛薇的自尊心。她觉得应该亡羊补牢一下:“我没说错吧?你认识King吗?”
“认识。”
这下,连陆西仁也嗤笑出声。这不明意味的笑让她更加尴尬,她继续说:“别笑啊。甄姬王城这么大,不是每一个人都和他打过交道的吧?我会下这种结论,是因为你们都坐了他的车。我没说错对不对?”
常枫哑然,陆西仁又忍不住笑了几声。小樱叹了一口气:“是够笨的。”
其实他才是笨蛋,既然一直都在那等,为什么不找小辣椒要电话?她可是按时按点到的。算了,他脾气一直是这样。每次跟别人约时间见面,他都得比机器人还准时,但对方哪怕迟到一分钟,他也不会再多等下去。不解释、不沟通、不示弱,完全就是他的个人特色。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还是一点没变。想到这里,她转头朝他笑了:“嘿,小樱。”
“怎么。”
车厢中只漏入了街灯的微光。他侧过头,将目光投落在她身上。她的披肩长发也在风中轻舞,散发着亭亭玉立的气息。但她还是和以前一样,眼神有一股不服输的韧性,笑容既有坏姑娘的狡黠,又有好姑娘的纯真,和小时候并无不同。他静静望着他,面容因背光而不清晰,轮廓却美丽如同电影中的场景。不管是他发丝被风扬起的颤抖,还是眨眼时睫毛扇动的瞬间,都像慢镜头一样,缓缓进行着。
——不要忘记我们的约定。
——我会等你回来。等花再开的时候,我就会和你结婚。
那个童年男孩子的声音依稀在耳边响起。她想,之前她会为与小樱见面感到紧张,大概是曾经有过这样的对话。但真的见面以后,她发现自己确实想太多。她试着继续话题:“真没想到我们十五年没见啦。之前一直找不到你人,我还以为你遇到了麻烦,结果你现在居然这么厉害。”
这些都是肺腑之言。小樱的家境并不富裕,也没有女主人,但林叔叔是标准的好爸爸。以前他们一帮孩子去小樱家玩,他每次都会烧香喷喷的菜给他们吃,待他们特别好。这样和蔼可亲的林叔叔,按理说应该养出安分守己的儿子,没想到小樱这样霸气,居然能走到这一步——很早就听人说过,甄姬王城高层大部分都是名门望族,贺姓股东更是占了大半。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想要混到King身边,真需要点本事。
“厉害?愿闻其详。”他饶有兴致地说道。
“能在King身边工作,还不厉害吗?虽然我也在厉害的人身边工作,但到底只是个小助理,你比我高了不知几个段数呢。”
陆西仁大笑起来:“哦我的上帝,我肚子空得就像霜浓月薄的严冬,你这一逗我,我的胃更疼了,洛小姐,你是想用你幽默的羽毛将我安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