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第4/5页)
温肃柠总能在非常意想不到的地方给他一些从未注意到的帮助。
牧云笙不由得感慨道:“为什么有时候我在你面前总感觉自己就像个小孩,明明你比我还小两岁,知道的事情却比我多那么多。”
“不是我知道的事情比你多,而是我知道它们的时间比你要早一点点。”温肃柠笑着轻声道,“你看现在我把它们说给你之后,你不也一样知道了吗?”
牧云笙这一瞬间眼泪差点掉下来。
他想,可能这就是他最爱温肃柠的原因,看似冷淡沉稳,举手投足间流露出淡淡疏离的少年,其实比他遇见过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温柔。
啊啊啊啊该死感觉自己要完蛋了!
好想……好想离他近一点,再进一点!
牧云笙端起手边的酒杯,将大半杯酒一饮而尽,他放下杯子,借着酒精滑过食道的火辣辣劲头,猛地伸出手握住温肃柠的双手。
“我好幸福啊。”
温肃柠:“……”
他喝了也不少,也许是太长时间没有摄入酒精,有或许是这具身体的酒量本身就不是特别好,脑子稍微有点顿。
面对牧云笙突然爆发出来的热情,温肃柠迟疑片刻,最终选择了全盘接受。
“嗯。”他将双手稳稳地放在原位,不曾尝试着将其抽出,“我也很高兴。”
牧云笙喝起来有点刹不住闸,好在有温肃柠陪同,他感觉到思维缓慢之后,就没再喝了,尽量保持了合适程度的清醒。
八点钟他们结束了晚餐,牧云笙在前台付过钱,乖乖的跟在温肃柠身后,他走路的脚步有些虚浮,温肃柠回头看了他好几次,最后干脆抓住牧云笙的手腕,领着他往前走。
两个人都喝了酒,也不能开车,温肃柠就来了辆出租车,直接报上他家地址,按照原定计划,在跟版权方谈完具体事项之后,他还得回家跟牧云笙一起拉片。
十五分钟后,两人一前一后的上楼,温肃柠走在前面,突然感觉腰间被轻轻戳了几下,他反手抓住牧云笙不老实的指头,一直到需要拿钥匙开门才松开。
“你先去沙发上坐会儿吧。”温肃柠打开冰箱,拿出煮醒酒汤的材料。
看来牧云笙平日里喜欢喝奶茶是有原因的,酒量差成这个样子,要是再喜欢喝酒的话相当容易误事。
牧云笙嘴里应着,在客厅门口拐了个弯,漂移到温肃柠卧室里去了。
温肃柠把醒酒汤的材料洗干净,放进锅里煮着,挺长时间没做这玩意了,还有点手生。
他开上锅盖小火煮着,去看牧云笙的情况。
牧云笙正坐在他的椅子上,双手搭着键盘,感受着温肃柠码字时的工作状态,键盘的按键相当轻,稍微一碰就能打出来字。
“这应该是最好的键盘了吧?”牧云笙问,他之前来温肃柠家就注意过这款键盘,只不过那时候没多想。
温肃柠:“嗯,原价要两千多块,用起来会比较省手。”
“这么贵的键盘打字多了也还是会手疼。”牧云笙看到他电脑屏幕上“大神码字”的图标,用鼠标指针回头问温肃柠,“这个是码字软件吗?”
“是。”
“那我能看看吗?有没有存稿什么的。”
“你看吧。”温肃柠答应了,反正他每天只比读者早几个小时知道更新内容,牧云笙再怎么翻也只能找到他看过的部分。
牧云笙点开软件,震惊于界面上的各种功能,左侧栏会显示每天的码字字数和好友列表,他看着接连七天长达10000多字的蓝色长条,唏嘘道:
“之前追文的时候都没觉得你每天要写这么多,现在一看突然感觉好辛苦啊……诶?这个鱼鱼是你朋友吗?今天写了31000字,时速6800???”
温肃柠:“嗯,她是触手怪,什么时候我要是能有她这个速度,做梦都能笑醒。”
温肃柠今天已经完成了任务,牧云笙注意到他的软件昵称叫[酥宁],字数10027,速度2280,差不多正好是鱼鱼的三分之一。
“好牛啊,一个小时6800字,键盘不会起火吗?手指都得磨出来茧子吧。”
温肃柠:“我也挺好奇的,她在群里发过码字的视频,基本上完全不用思考,一直在打字,而且用的双拼打字速度也会更快一些。”
牧云笙作为资深读者,终于有了近距离接触作者们生活的机会,简直就是各种好奇。
他摸索着找到温肃柠的文稿箱,慌不迭地地点开最新一章,却失望地发现是他已经看过的内容。
好吧,温肃柠每天要更新4章呢,估计也不太可能有存稿。
“我能看你写文吗?”牧云笙问道。
“你不是看过么?”温肃柠坐在床边,“在医院的时候我还码着字陪你看书呢。”
“那时候我又不知道你是枫糖云杉。”牧云笙将光标移动到文稿最后,思考了几秒钟,打出一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