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小白眼狼

当沈晚清以“总裁”的名义,命令陆知夏时,她是无权拒绝的。

所以,她只能气呼呼坐下来,全程瞪大眼,直勾勾盯着沈晚清。

沈晚清可不怕,你看你的,我吃我的。

陆知夏的逆骨,不仅体现于两人之间。

有旁人在场,也是一模一样,看得周围的人都愣愣的。

看她的眼神都充满问号:这孩子是吃错药了,还是吃错药了?

尤其言芳华,撞见过陆知夏提起沈晚清的语气,是那种提都懒得提,别人提了她都懒得听。

有人主动问她,她都是懒懒散散地回不知道。

她不止对沈晚清这样,对大家都差不多,似乎是出国修行几年,板正干练的气质又没了,逆骨滋生,又是痞气散漫。

她出去玩的时间多了,会主动叫叶澜西。

叶澜西虽然爱玩,但架不住陈楚寒管得严,虽然还没有正式确定关系,但彼此有意,她只能偷偷出来喝酒。

江梦莱和关秀荷都私下问过陆知夏,尤其江梦莱。

现在大家都有主,就她单着,她和陆知夏多了一种难姐难妹的惺惺相惜的感觉。

可惜陆知夏并没有,她似乎很享受单身,和之前一样,宣扬: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观念。

“你不是说单身狗不配第一杯半价吗?”江梦莱请她喝奶茶,她一个人干掉两杯,鼓着腮帮子像个气鼓鼓的小青蛙,说:“我一个人喝两份,不香吗?”

“那情侣套餐呢?”

“我有钱,才不吃打折的。”陆知夏直接点两份,全都干掉。

江梦莱直摇头,这孩子肯定受刺激了,但是她看起来又好快乐。

路上看见美女,陆知夏也会多看两眼,还会推她说:“你看看,人家的大长腿。”

她无奈,问:“你和沈晚清到底怎么了?”

陆知夏杳着奚管,一脸无辜,说:“你们怎么都这么问我?我就是想开了啊,沈晚清要联姻,那我就不喜欢她了。”

江梦莱瞪大眼,盯着她看,看不出问题,说:“这玩意儿,说到就能做到?”

“我是谁?我可是来自全宇宙超级无敌霹雳旋转爆炸英气潇洒的绝世大猛A。”陆知夏笑得很臭屁,江梦莱试探道:“你放起这么轻松,可能根本就没那么喜欢沈晚清。”

“可能吧。”陆知夏随口道:“管她呢,谁也不能阻挡我快活。”

陆知夏看起来很好,沈晚清看起来也不错。

似乎除了旁观者纳闷,两个人都不在意。

秦筝和顾砚明走得不远不近,顾砚明伤好了,每天都来窗口等她下班。

他们有时会一起吃饭,顾砚明越发觉得秦筝顺他的心思。

顾砚明叫她,她会来,让她走,她也会离开,但从不会问为什么,更不会主动要什么。

太让人省心了,顾砚明喜欢清冷挂的,不粘人不操心。

一婚的女人,在他眼里,懂事识大体,技术估计也不错,最难得的是秦筝年轻漂亮,气质出众。

除了家世和他不匹配,其他都不错。

顾砚明对秦筝上心,他作为沈家的女婿,自然也被人关注,有人拍到她们。

顾砚明解释为朋友,秦筝压根没回应,沈晚清则表示相信顾砚明的说辞。

陆知夏翻到新闻,啧啧两声,嘴巴撇上天。

除了工作接触,两人没有任何私下联系,而沈晚清也就强迫过她一次坐下陪吃。

两人再次一张桌吃饭,是言芳华叫她过去的。

陆知夏只知道有个饭局,没想到竟然是沈晚清的生日宴。

沈家向来是隆重庆祝的,毕竟是拓展人脉的好机会。

当天日耳曼餐厅,不再对外开放,整个餐厅都是生日氛围。

各行各业,认识的,不认识的,都来了。

言芳华让陆知夏盛装出席,她没心思参加,所以一身休闲服去的,目的是早点离场。

现场西装革履,长裙旗袍,各有千秋。

陆知夏是唯一一个穿T恤和九分裤的,反倒成了人群中的亮点。

谁经过她身边,反应都是:

第一眼,这谁啊?

第一眼,腿好长真高啊!

第三眼:长得真白净,也好瘦。

……

第N眼:她穿得怎么这么随意?

陆知夏的底子,一般人比不得,20岁的年纪,正青春,潮气蓬勃,走路带风,人形立牌,走到哪都是风景线。

她穿得随意,但礼仪得体,比某些大肚便便的西装男更养眼耐看。

有不少ga热情打招唿,她落落大方,规规礼貌地回应,不一会会场里的ga就都知道,有一个身穿白T恤的顶级alpha,漂亮迷人,干净清秀,最主要的是幽默,很会逗人开心。

陆知夏一身白很显眼,不少ga围在她身边聊天,有人主动要她微信,她脸红摆手拒绝。

大家更是喜欢得不得了,逗着她玩,正笑得开心,她瞥见角落里的秦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