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私奔(11)

易思违跟着教授去开研讨会, 散会比较早,他提前下了班。莫乌莉打电话来,问他要不要到她家吃饭。她买了海鲜。

易思违终于去了一次莫乌莉家, 见到了和他同名同姓的宠物狗。比格犬一见到他就大喊大叫,他也不生气,抱着手臂, 低头盯着它微笑。他坐下来,狗就扑到他身上, 咬他的裤脚, 把口水沾到他身上, 叼着玩具球过来, 却绕过头不让他伸手拿。

易思违还是笑眯眯的, 不在乎被弄脏,甚至还轻声细语跟狗聊天。

不自觉地, 易思违用了和小儿科病人说话的口吻:“乖宝宝,你叫什么?‘易思违’?你也叫易思违?你比叔叔可爱多了。这是给我的吗?谢谢你, 真听话。”

莫乌莉在准备狗的食物。

放在平时,那是保姆做的。但她一回家, 就会提前通知保姆不用上班, 事情她会做。这些也很简单。莫乌莉只需要把生肉解冻,放上水果和蔬菜冻干。

她时不时地身体后仰, 从门里探出脸,去看庭院外的景象。

易思违专心致志地陪狗玩耍,耐心得有些过分。

长大成人后重逢, 莫乌莉鲜少见他这么开心。平日里, 易思违的笑总是淡淡的, 好像时时刻刻都心不在焉, 不叫他他就会走神。

回来找他,是想体会一下爱的命题。可现在看来,她也有点迷失方向了。

就这样?

一点都不刺激。

原来爱是这么无聊的东西吗?

她本来就是健忘的个性。莫乌莉有点想不起来了,当年自己到底曾在哪个环节振奋,他又是什么地方给她留下了印象。与此同时,她也不清楚,她究竟能坚持到什么时候。

不过,莫乌莉十分确认的是,自己现在的状态正处在恋爱中。荷尔蒙分泌,动辄想到对方,这是她唯一能享受的时刻。再延续一段时间,这种让人陶醉的感觉就会消失。她又会无聊起来,变得乏味。对于这种结局,像认了命似的,莫乌莉有着近似悲观的信心。

易思违是一碗不咸也不甜,但却异常烫的水。十年前,她尝到了味道。而现在,味道没有了,她便享受起高温。

等温度带来灼烧缓解,很快也会腻味吧。他是怎么变成现在这样,味道如此寡淡的,她隐约知道和自己有关,不过,不会去细想,也不关心。

莫乌莉这个人,恐怕本来就没有爱。

没过一会儿,易思违已经和狗混熟了。他进门来,它也跟着进来。

莫乌莉很少做家务,不习惯拿刀,切东西也磕磕绊绊。易思违从身后来,温温柔柔地接过刀,把还活着的鱼大卸八块。

易思违很擅长处理跟血和肉有关的事。

她把狗的饭放到地上,让叫“易思违”的狗大快朵颐。莫乌莉说:“网上很多人说比格犬淘气,但是,其实只是没有照顾好而已。运动量不够,主人的关心不够,捣乱只是狗发泄的方式。但网上的人只知道怪狗,把自己撇得一干二净。”

他他把食材切好,打包,装进她的冰箱:“他们一开始就不该选这个品种。”

莫乌莉的冰箱里空荡荡的,凉丝丝的低温在脸上浮动。

她笑着,从他身后出现,把冰箱门关上:“是的。”

米饭还在蒸。剩下的工作,莫乌莉可以自己做。生鱼片而已,鱼肉都处理过,这还是很简单的。她直接用手捏着生的鱼肉起来,送到易思违嘴边。他吃下去,不管她递来的是什么。

莫乌莉沉静地问:“好吃吗?”

他颔首。

她没有把手拿开,美甲已经卸掉了。他开始吻她的手指。

直到离开,易思违都没吃上饭。医院来电话,他很快又赶过去了。

湿冷的季节是最漫长的,冬天与春天融在一起。

在医院工作,午休时间很难准点吃饭。假如去食堂,多半要中途撂盘子走人,就算在楼上吃盒饭,经常一打开就要工作。易思违经常饿着去工作,他也习惯了。

莫乌莉看了一眼时间,拿上手提包,独自出门了。

警察赶到是天黑以前。

从高档公寓进来,穿过前厅,就能看到一滩鲜血。血曲折地蜿蜒着,往室内去。在通往内院的路上,大理石地板洁白无瑕,与乌红色的血液形成鲜明对比。周聿澍趴在地上,脸朝左侧,手向前伸,死不瞑目。

伤口在后脑勺上,凶器被丢弃在一侧,是他中学在加拿大参加滑雪比赛得到的奖杯。

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是死者的前妻。

莫乌莉穿着不刺眼的白色长裙,锁骨处的皮肤大片外露,长发滚滚落下,在室内也旁若无人地吸烟。整个人像处在雾气的波涛当中,危险而淫-靡。

是她报的警,警察来到后,她始终表现得很镇定。

门没有破坏的痕迹,八成是熟人作案。犯人趁死者不备,从身后袭击了他,瞄准脑干砸了好几下,下手相当凶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