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第4/5页)

坐了两张桌子,大人小孩儿各一桌,钟意也被分到了小孩儿那桌。

满桌的菜每一样都好吃极了,黄豆炖的猪头又软又糯,肥瘦刚好,甚至说那一点点肥肉反而提升了猪蹄的味道。黄豆同样是一抿就烂,猪蹄吃着有股豆香味,黄豆则完全被汤汁浸泡入了味儿,让人一勺接一勺的停不下来。

椒麻鸡又麻又辣,鸡肉鲜嫩多汁,还因为去了骨,一口咬下去全是皮和肉吃的格外爽。钟意就看着一群小孩儿一筷子接一筷的夹,一盘菜很快就去了半盘子。

吃了会儿,姚心妍率先败下阵来,“这个椒麻鸡把我口水都给麻出来了,可我就是舍不得停,越吃越想吃,但我肚子装不了太多东西,”她说着还有些委屈。

“我要喝一口汤压一压椒麻鸡的味道,然后吃别的菜。”

汤也是鸡汤,花胶炖的老母鸡,用砂锅炖的,黄澄澄一整锅。

姚心妍盛汤的时候也没撇开上面的油脂,她直觉带着一点油会更好喝。

等喝到嘴里时,果然不出她所料,太香了,还鲜的让人咂舌。汤虽然看着有油,实际那点油脂一点都不腻,钟意煮汤时除了鱼胶外还放了一些干香菇,汤里浓浓的蘑菇香。

一碗热汤下去姚心妍额头就出了薄薄的汗,她意犹未尽的盯着汤,在想要不要继续来一碗。

钟悦给她夹了一块粉蒸排骨,“你快吃吧,等你喝汤喝饱了,其他菜可就没了。”

姚心妍被一句话点醒,认真吃起粉蒸排骨,排骨好吃,跟排骨一起蒸的红薯也好好吃,就更恨自己胃口太小了。

钟意在吃猪肝,猪肝炒的是酸辣味,用他自己做的酸辣椒酸豆角一块儿炒的。猪肝火候刚合适,没炒老,也不是刚断生吃着嫩过分的口感,不腥不黏,酸辣咸淡适中,吃一筷子猪肝,配上一口米饭,这才叫人间美味。

一群小孩儿本来都不太爱吃猪肝,但看钟意吃的这么香,犹豫片刻后还是忍不住伸了筷,哥哥做的菜就没有不好吃的,这猪肝味道应该也不差。

伸完筷子后——钟意再想吃猪肝就得跟他们抢了。

钟意有些无奈,指指松鼠桂鱼,“你们吃别的菜啊,这么大一盘摆在面前不动,跟我抢什么猪肝。”

一群小孩儿连连摇头,说松鼠桂鱼太好看了,他们舍不得吃。

钟灵道:“只看着这道菜我就能多吃一碗饭。”

没人动,钟意自己朝松鼠桂鱼伸出了筷子,“菜做的再好看那也叫菜,好吃才是最重要的,能看不能吃,只能说明厨子厨艺没到家。”

钟意尝了一筷子,酸甜可口,鱼肉很嫩,他厨艺依旧,没失手。

缺了一块的松鼠桂鱼似乎就没那么好看,反而变得可口起来,于是小孩儿们不再纠结,纷纷伸出魔爪。

松鼠桂鱼被你一筷子我一筷子的拆了个精光,连里面的配菜都没放过。

隔壁大人那一桌原本也舍不得吃松鼠桂鱼,还是看到钟意他们这桌先动了才吃的。

“味道跟样子一样好,这才是真正的色香味俱全,”钟意姑父沉醉似的点评。

其他人没附和,专心吃,毕竟多说一句话就得少吃一口菜,不划算。

钟意做的菜份量大,加上今天临时加的两道羊肉和皮皮虾,大家可劲儿吃也没吃完。

没办法,胃就那么点,只能往而兴叹了。

“没关系,晚上再吃就是,我晚上少做些菜。”

“是得少些,”钟意姑姑过来把他赶走,自己收拾碗筷,“歇着吧,累半天了。”

钟意也得不了闲,烤羊肉需要时间,吃过饭姑父和大伯去杀羊,钟意就准备烤全羊的调料去了。

他们这边吃的快,而另两处因为路程关系,才刚刚吃上。

今天还在拍戏,庄文亮走不开,耿成河是直接把投资人老俞叫来了剧组。午饭时间一到,庄文亮就让人收拾好他休息室,早早收工,跟老俞一起等耿成河回来。

老俞名叫俞光霁,祖传的有钱人,就爱到处撒钱投资。偏偏眼光极好,从投资起,几十年就没做过多少亏本生意,在娱乐圈投资影视更是赚了个满盘钵。

他不缺钱,钱对他来说也只是一个数字。人不缺钱后就爱找乐子,这几年,吃美食是俞光霁的乐子之一。

耿成河打电话说H市有个手艺堪比厨神的厨子后,俞光霁几乎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过来。反正他也闲,就算吃不到满意的美食,过来看看剧组进度也成。

没成想,一下飞机,他就被一碗从小吃街打包回来的绿豆汤惊艳到了。

那碗绿豆汤到他手里时明明已经过了一个小时,却寒气未散,一点没变味儿。喝下肚只觉得身心舒畅,因天热生出的烦躁顿时消散无影。

俞光霁将一碗绿豆汤喝的干干净净。

过后又吃了一份炒面,耿成河说是在同一个小吃摊买的,而明天要吃的饭也是这个摊主亲手做。俞光霁期待值被拉满,从晚上睡觉时就盼着第二天中午快些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