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六十四章 没药树的寄生虫(第2/3页)
“他们生活在最贫瘠和荒芜的沙漠地区,作为这片土地最早的霸主,像旧石器时代那样,以狩猎和采集植物的根、茎及野果为生,没有固定的居所,经常随着能打到猎物的地点迁移住处。”
“为了获得生存所需要的水源和食物,布须曼人在夏季常常聚族而居,而到冬季,当水和食物不能满足需要的时候,便开始以家庭为单位向不同方向迁移,四处寻觅食物和水源。但也有些布须曼人在冬季最干旱的季节里被迫集中在唯一的水源周围。”
“既然以游猎为生,在狩猎方面,自然有其他民族没有的本领,同样的,生存上面,也有很多独到的技巧。”
“和夏尔巴人,还有巴瑶人一样,布须曼人本身十分耐渴,已经耐渴到了有些特异的程度,并且对哪些植物能吃,能补充水分如数家珍。”
“就像我现在挖的这个根茎,其实就取自于他们的生存技巧,不然任何人也不可能从地面冒出的一根小须就知道,下面有能补充水分的植株。”
“布须曼人会将根茎切成碎屑,然后从里面挤出汁液喝下。”
“你要做的,就是用石块,或者匕首刮下刨花,然后抓起一撮用力攥,把拇指指向你的嘴巴等着。”
【人形自走百科,恐怖如斯!】
【我常常怀疑一个人的脑容量究竟是不是有限的】
【这种博学感真的让人着迷】
【一直觉得懂得多的男生特别有魅力(呐喊)】
毕方擦擦手,将刚刚切削下的大量碎屑握在手中,仰头挤下,一道细小的水流顺着大拇指流下,正好落入嘴中。
清凉可口,有一种沁人心脾的感觉。
“比刚刚的地下水要好喝不少,带着一种特殊的清香味。”
“其实这种富含水分的植物不仅是人类知道,一些动物也知道,所以在挖出来后,布须曼人会在附近找金合欢树,然后拉出它的树枝,盖在根茎附近,再把根茎埋回去,过一段时间,等它长好后重复利用。”
毕方在附近望了望,也成功找到了一棵金合欢树。
用匕首割下枝干,拖动着带到根茎,仔细的埋在根茎上方。
“金合欢在非洲非常常见,它其实是豆科的植物,我们国内也有一些它的亲戚,比如在公园里常见的合欢树,我们在植物园、行道树等场景中能够经常见到它。”
“另外含羞草和山上野生的山槐,也都是和金合欢是一个家族的成员。”
“在我国南方,还会有灌木状的一类金合欢,当地人还会把它的幼嫩的树叶当作野菜吃,还记得我在版纳雨林吃过的臭菜吗?那个就是金合欢科的。”
“当然,它们在非洲就完全不一样了。”
“为了在当地残酷的生存环境中生存下去。作为食草动物的食物,千百万年来它们一直在与食草动物的斗争中实现共存。”
“作为稀树草原上最常见的一类树,金合欢的办法就是长刺,各种金合欢有着各种各样的刺。”
“你们看这个,叶子还没长大,刺就长得相当长了,刺能先把幼嫩的叶子保护起来,防止一些动物爬树,它们的树干上也会长很多刺,让动物们爬不上来。”
“还有一些金合欢虽然没有那么长的刺,但是它长着一种倒弯钩的刺,也很厉害。”
毕方将树枝插在地上,然后调整方向,最后将整个根茎都包裹起来。
“大概就是这样。”
做好这一切,毕方拍了拍手:“事实上我们不可能再回来了,所有这东西就这样留在这里吧,说不定以后会有到这里旅游的游客看到它,然后利用它。”
【动物:你了不起,你清高】
【我那么大块根茎呢,那么大块根茎去哪了?】
【老方:我的财宝吗?想要的话可以全部给你。去找出来吧,这世上所有的一切都在那里!】
【从此开启了大草原时代!】
毕方带着哈雷接着在草原上朝北行走。
伴随着他们的步行越来越深入,整个草原好似变得越发的热闹起来。
各种各样的猎手出现,从昆虫到毒蛇,从走兽到飞禽,令人大开眼界。
石块滑落。
一条鼓腹咝蝰在树棍的打草惊蛇下飞速逃走,旁边的哈雷被吓了一跳,几乎跳在了半空之中,可毕方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太过在意,早三米开外他就发现了掩藏在岩石堆里的毒蛇,故意戳动了石块将其惊走。
此时毕方的注意力,更多的是在面前的大树上,表情比较意外。
“没药树。”
【没药树?啥玩意?】
【我猜猜,肯定是有毒,然后毒性特别强,没有药可以治,所以叫没药树!】
【靠,感觉真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