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明悉入京 黎荞的粉丝。今年冷的早。(第2/4页)
明总督说明悉爱种地,黎荞便从庄稼问起。
北湖省以种植水稻为主,但也有部分地区种植小麦。
明悉爱种庄稼,将这两种主食都种下了。
还有玉米土豆红薯这些,明悉都种过。
甭管黎荞问什么,他都对答如流。
黎荞越发满意,果然朴实。
考完种地,他又抽查了一下明悉的基本功,其实,能凭自己考上举人,那基本功肯定是没问题的。
事实如他所想的那般,明悉的基本功没有任何问题。
但明悉见他远离科考多年竟还能将四书五经三史三传记的那么清楚,忍不住又感慨,不愧是大盛唯一一个连中六元的奇才啊!
黎荞:“……”
他身上要起鸡皮疙瘩了。
很快到了午饭时间,今日黎菽也没去炸鸡铺子,特意留在家中。
明悉是小辈,今日目的又是相亲,因此,饭桌上不仅有黎荞陶竹,还有黎菽黎粮王桂花三人。
明悉会种地,与这三人挺有话聊,而且,明悉将对黎荞的吹捧用在了这三人身上,他敬佩这三人的勤劳坚韧,善良节俭。
一通敬佩之后,黎粮黎菽王桂花三人是心花怒放,对他越看越满意。
模样是普通了些,可小伙子不跟那些世家大族的公子哥一般看不上他们这些从乡下来的人。
多难得啊。
而且身份也合适,明总督的亲堂侄,而黎瑜宁是黎荞的亲外甥女,这门亲明总督真的说对了。
吃过午饭,黎粮特意拉着明悉去西跨院那边的鸡窝鹅圈看了看,他和明悉说起了养家畜的事儿。
明悉在这方面也能接上话,但不如种地精通。不过,对于黎家在自家这么好的院子里养家畜一事,他没有任何鄙夷。
书生不能只读书,还得接触实际生活,尤其是准备当官的书生,更是要关注民生。
现在黎大人为了教育自家孩子,不在意旁人视线特意在院子里养了家畜,多么难得啊。
哪怕身处高位,黎大人依旧是三柳村的黎大人,佩服!
很快到了傍晚,明悉告辞。
临走之时,黎荞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眯眯的问:“今日的饭菜如何?”
“味道绝佳!”
明悉真心实意的夸奖。
“你觉得好就成。”黎荞闻言,脸上的笑意加深:“以后常来玩,过两日我让小山带着你在京城逛一逛。”
“成!那学生就在家里等着小山兄弟了。”明悉立马应下,脸上也有了笑,提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黎大人愿意让自己的亲侄子与他来往,这说明他过了第一关了。
说实话,今日见着黎大人,他本该表现的稳重一些的,毕竟他年纪也不小了。
可是,瞧见了敬佩多年的旷世奇才,他根本压制不了心中的激动,只能遵从本能将多年的崇敬一股脑全发泄了出来。
等他回过神儿之后,他只盼着黎大人不要觉得他是神经病。
幸好黎大人对他满意!
他垂在袖子里的手暗暗握紧,今后可得好好表现,若是能成为黎大人的外甥女婿,那可真是三生有幸啊!
黎荞对明悉挺满意的,但这场亲事,最重要的是黎瑜宁的看法。
于是,等明悉走了,黎荞、黎粮立马去了前院的多功能休闲房,刚才黎瑜宁一直待在内眷那间,旁听黎荞、黎粮与明悉的交谈。
“瑜宁,你觉得如何?”黎荞问的很直接。
“还成,再相处看看。”
黎瑜宁也不羞涩,大大方方的道。
明悉对她四舅舅的夸奖,她听的实在是顺心,每一个字她都赞同,若真成了亲,那在这方面她与他绝对有共同话题,因此她去厨房亲手做了午饭。
至于其他的,她也没什么不满意的。
虽然模样普通了些,但她瞧着不讨厌,类似辛知这种好模好样的,谁让她没摊着呢。
模样只是皮囊,最重要的是能处得来,也不拘着她只让她待在内宅。
这样就够了。
黎瑜宁满意,黎荞松了口气,这门亲事应该能成。
陶竹一边为黎瑜宁松了口气,一边又为黎小兰忧虑。
晚上睡觉前,他提起黎小兰,忍不住叹气:“小兰的亲事还没着落,明年她可就要十八了,大姑娘了。话说,江大人还有其他子侄吗?”
黎荞抱着他,听见这话,抬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背:“若是有的话,肯定会说的。”
陶竹不由又叹气:“原本两家结亲是好事,但偏偏江懋性子急。”
其实,若江懋不那么自负,那两家结亲挺好的。
可偏偏江懋第一次见面留给黎荞的印象太差,差的黎荞到现在都没能抹掉这份坏印象。
“再看看吧。小兰性子软,与江懋不合适。”黎荞轻声道。
之前江知府给他写信时,并没有提起想让两家结亲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