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生辰快乐
◎如果是祝福,那什么时候到来都不晚。◎
这夜到了最后,以乐珩的问题结束。
他问祝凌———
“你想要羌国吗?”
在祝凌要将答案脱口而出的那一刻,乐珩阻止了她。
在灯下,他一封一封地烧完了那些曾经被妥善保管的信,陈旧泛黄的信纸变为黑灰色残烬,像是铺了满满一桌的、死去的脆弱蝴蝶。
“先不要急着给我答案。”风卷走那些残烬,像是有什么东西随着灰烬一起消亡,“请你……再看一看吧。”
……
从这场对话后,祝凌便再也没有和乐珩见面,她在羌王宫里,忽然变成了无所事事的“闲人”。
她会去明光卫的营地里,看看那些在无名和酒中仙手下被训练得嗷嗷乱叫的少男少女,一次次跌倒,一次次加训,又一次次爬起来;或者去看看那些还在读书习字的孩子,逗一逗那只逐渐长胖的小橘猫。
天气好的时候,她会离开羌王宫,去银阙的街上转一转,街上道路平整,秩序俨然,一派祥和安乐的样子。
街上开着的铺子,里面的小食大多很好吃,例如云升街有家叫赛霜雪的小店,专卖糖糕,头发花白的老掌柜总是会在她买的时候给她多包一块,问他原因,他就捋着胡子但笑不语。
银阙里治安良好,没什么血腥大事,只偶尔会有些鸡毛蒜皮的纠纷。百姓是不怕见官的,每次开堂判案,都会有百姓带着吃食去围观,和听一折说书没什么两样……
祝凌也去旁听了几个案子,她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个女子与自己的亲人对簿公堂。
将自己的亲人上告的女子姓邓,名文娘,为织户家中长女,从很小的时候就跟着她的娘学纺织,是邻里街坊人人皆知的勤快姑娘,她还有一个弟弟,比她小两岁。
随着她和弟弟一年年长大,两人都到了嫁娶的年纪,她的爹娘收了一大笔聘礼,将她嫁给了一个名声很不好的人,她在那户人家被磋磨了四年,最后经历重重波折,才拿到了合离书。合离归家后,她的爹娘又再收了一笔更大的聘礼,要将她嫁给他人,为了防邓文娘逃跑,他们将她日夜反锁在家中,邓文娘千辛万苦逃出来后,第一件事便是直奔公堂,将她的爹娘上告———她想要立女户,也就是将自己的户籍从爹娘那一方分出来。
她的爹娘不依,于是撒泼大闹,廷尉丞调解无果后,便选择了公开审理。
邓文娘想立女户,并愿意在立女户之后以律法中所规定的奉养老人标准,来每月供养双亲,若不奉养,她愿意下廷尉狱,按律法受刑。
她的父母不依,只道“子女为父母生,父母有令而不从,即为不孝”,要求廷尉丞驳回邓文娘立女户的请求。
因为是公开审理,围观的人极多,祝凌也混在人群中,那廷尉丞听了两方的要求,又令人传唤了他们一家周围的邻里,几经确认后,同意了邓文娘立女户的请求,当场定了文书,将邓文娘的户籍从她爹娘那方分了出来,让她自己成了户主。
这案子便算是结了。
那生得极瘦、面容憔悴的女子当场便对着上方磕了三个响头,抬起来时,额头上方已经红了一片。
户籍已分,事已定局,便无转寰的余地,她爹娘只得将到手的聘礼原封不动地退回去,比她小两岁的弟弟在离开之前,经过她身边,恨恨地咒骂了她一句“狼心狗肺”。
邓文娘侧过头去看着他,没有反驳,只是很安静地看着他。然后慢慢地露出一个笑———那是自由的笑。
案子结束后,围观的人群也散了,有好心的人宽慰她几句,也有看不惯的人阴阳怪气地嘲讽,但没有人觉得立女户这件事本身是不对的,女子也可以当一家之主,阴阳怪气的人只是觉得她没良心。
之后,祝凌又陆续见过好几场官司———有女子娶夫,丈夫因为女子红杏出墙而大闹起来的;有男子娶妻,男女双方因为过不下去而公堂对峙的;有掌柜结工钱拖拖拉拉,被伙计们联合上告的……
这些在其他国家几乎看不到的场景,在羌国不过稀松平常,羌国的礼法制度,几乎是时刻在挑战其余六国的神经。
比如———
祝凌从街边买了张烙饼,用油纸包着边走边啃,便看到街道口有人在巡逻———是一队英姿飒爽的女郎,兜鍪、铁甲、长刀尽皆完备,或许是衣甲太重所以热得慌,有的女郎便挽起袖子,露出了一截手臂。
不管是女郎巡视街道,还是女郎挽起袖子露出一截手臂———
假如放到燕国,是能令人脸色大变甩袖而走,并黑着脸骂出“不知羞耻,伤风败俗”;假如放到卫国,是女子一家都要被人指指点点,说“家风不严”;假如放到夏国,便是“行事出格,毫无教养”;假如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