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第2/4页)
群众中爆发出猛的一声“好!”口哨声、鼓掌声,什么都有。
被率先打入一球,孔吉其实就落败了,但跟钟离珺踢了一会儿,这傲娇的孔雀也踢出了血性,当时就战意浓厚跟钟离珺说:“再来!”
哎,又暂时忘记让他心头一动的高长松了。
这两人有来有往踢了大半个时辰,直到各家炊烟起,有小郎君小娘子受到父母之委托开始喊人回家吃饭才作罢。
孔吉这时单方面对钟离珺有些惺惺相惜了,他这只孔雀眼睛长在翎羽上,是很难看上什么人的,尤其实在自己族里,要不然也不会爱在心头难开口了,此时他咳嗽一声,问钟离珺:“我知有家店不错。”
其实还有一句“可要一同小酌一杯”,只可惜被他吞进肚子里了。
如果是说庞的,钟离珺不一定会理会,说起不错的店,效果甚佳,他驻足扭头认真道:“你且说说什么店,我看是否去过。”
孔吉傲气地表示:“这乃是我翼族常去的私房店,寻常人不一定听说过。”
说叫季家菜云云。
钟离珺一听,果然是自己不曾去过的,可因孔吉看着像吃遍天下名菜的大家公子,像是个舌头叼的,而且自己对翼族的菜色颇有兴趣,便答应了,又说:“你且稍等,我去招呼个朋友。”
这时孔吉才忽然想起高长松,他心中略有些紧张,又有些小欣喜,便难得没用下巴磕看人,只等钟离珺招呼。
*
那里高长松使劲浑身解数,将牛相士说高兴了,此外还有先前跟他一唱一和点评场上局势的一位大叔,说看一场球就引为知己那也是有点夸张的,但也交了名不错的小友。这时候的人还是比较豪爽的,也说要拉着高长松继续攀谈。
看见钟离珺往高长松这里来了,那名健谈的大叔笑道:“难怪如此侃侃而谈,你们竟是相识的。”
高长松嘿嘿笑道:“我若不挺他,那怎堪为友?”
钟离珺来找高长松,说孔吉要带他们去吃一家私房菜,高长松道:“这感情好,我与这两位大叔也很谈得来,正说要去喝上一杯。”又问他们道,“可同去否?”
人族大叔说:“能与这二位善蹴鞠的道友认得,我高兴还来不及。”当然是同去了。
牛相士这个人看上去有点老实巴交的,不是特别善于交际,但他人看上去特别慈祥,就像是邻家老爷爷,总是笑眯眯地看着你,他心喜蹴鞠,也喜欢听高长松这样能说会道的年轻人说话,当然是答应的,只是……
“孔道友爱去的店,”他在说这话的时候又捋捋胡子,高长松看他,总觉得牛相士是不是话里有话,他下一秒又表示,“那定然是要去见识的。”
孔吉五官多灵敏,听见这话,他还是很满意的,你看,这不是对他品味的肯定吗?于是他提前作为东道主颔首道:“定不会叫人失望。”
高长松走在路上琢磨了一会儿,倒是有了点想法。
已知,孔雀为杂食性鸟类。
那么他爱吃的……
高长松:。
……
“招牌菜,南部十八怪,请用~”伴随着店小二清亮的吆喝声,直让高长松嘴角抽搐的大菜亮相,这十八怪不用说,自是南部的十八种虫,软体的、硬壳的、地里爬的、天上飞的比比皆是。虫子爬都是油里滚过,一个个金黄金黄的,如果换成其他肉,高长松肯定有食欲,但是奇形怪状的虫子……
他看在场人表情,牛相士还是乐呵呵的,只夹其他菜吃,孔雀是杂食动物,因此桌上还有豆、麦高粱各色瓜果蔬菜并牧草,牧草是灵草,此时看着像一盘野菜,牛相士吃得津津有味。
高长松不动神色打量在场人,那人族修士,他名为齐书均,人似中年儒雅文士,高长松唤其为齐叔。
他的表情诧异了一瞬,是真的只有一瞬间,随后便笑呵呵的,还是该怎么吃就怎么吃,直说这家好。
高长松又瞥钟离珺,倒是他,打量那南部十八怪半天,表情还是很淡定的。
孔吉用眼角的余光看高长松,他打量高长松,跟后者打量在场人差不多。孔吉跟非翼族人吃饭还是不多的,谁叫孔雀一族性子普遍高傲,有外族有人的不算太多,再者杂食动物中将虫子视为食材的并不占少数,故他也没意识到这对部分人族的视觉冲击。
再说钟离珺,他恐也不用做什么心理建设,刚才那番打量或许是在想先吃哪一只,眼瞅着他夹起不知是知了还是蝗虫的,先不沾酱,直接丢进嘴里。
咯吱咯吱,实在是嘎嘣脆!
高长松:看来他对美食是一视同仁的。
转回自己,高长松不免想到了《礼记》,无论是《礼记》《周礼》还是《尔雅》中都曾记录过,先人曾将蚁、蜂、蝉三种昆虫加工后先给皇上,做祭祀与宴饮上的一道美餐,从这角度来说,吃昆虫的传统是古来有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