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五更天,公鸡打鸣,蜷成一团的涂寿挣扎着从纸被中爬出来,一双长耳陡然立起,暴露在不那么温暖的空气中,抖了两下。
入冬后,天一日比一日亮得晚,此刻屋内黑不隆咚,伸手不见五指,好在妖怪的夜视能力不错,涂寿一双红石榴般的兔子眼在黑暗中闪闪发亮。
他跳下床,摇身一变成了一皮肤白嫩的青年,也不知是种族天赋还是气质问题,他看上去有些怯懦,不像个大爷们。
变人形后慢吞吞穿上纸裘——他可以买皮袄,但想着自己有一身兔皮,一点儿也不怕冷,何必花那冤枉钱,就没置办袄子。
精怪们的想法都差不多,没一个买皮袄的。
门外是开阔的大院,地被清扫得一尘不染,夯实的土地有被冻裂的迹象,涂寿顶着呼啸的北风穿院而过,来到西堂。
唐代的庭院布局都差不多,西边是厨房,灶台锅碗一应俱全,家境殷实的还会挖地窖存放过冬的蔬菜。
涂寿这当然是没有的,他住的可不是自己家,而是高长松给一应长工配置的员工宿舍,其他人都住大通铺,兔子精涂寿靠一双巧手,成功升级为技术人员,住宿条件也远胜他人。
他起得早,也很乐于助人,干脆点燃火把饼蒸上,顺带着还烧了好几锅热水,一刻后,住在其他屋子里的长工陆陆续续来了,都是人族,纷纷跟勤劳的涂寿道谢。
早食吃的是咸菜就蒸饼,配一碗热腾腾的水,热水入肚肠,五脏六腑都暖洋洋的,那些长工终于不哈气跺脚,暖过来似的。
不是高长松这住宿条件不好,相反,他是住宿条件太好了,长工都有暖炕睡,这冷不丁一到户外,温差太大,不就冷了吗?
这群长工跟涂寿关系都不错,此时招呼他道:“涂寿,今儿要做什么活?”
他们也不涂几郎地喊,主要是问涂寿他行几,此妖茫然地回答道:“不记得了。”再深入问,就听说他自小没了爹娘,兄弟姐妹似乎有很多,但都不在了,众人听后蓦然,再也不问他在家中行几的事,只“涂寿”“涂寿”地喊大名。
涂寿:爷娘是兔子,最多不过活两三年,兄弟姐妹都被吃了吧?
兔子精也很高兴,他受草食动物天性影响,化形至今别说吃人,伤人都没有过,每日吃些青草野果充饥,很是满足。也正因为此,他在妖怪大王那不怎么受欢迎,其他肉食的喽啰也看不上他,动不动就威胁说要挖他心肝吃,涂寿每日担惊受怕,过得那叫一个凄惨。
实不相瞒,来高长松这后,他不仅没有受制于人劳改的自觉,反而过得很高兴,只觉得自己出生至今,从来没过过如此安稳的日子,恨不得天长地久赖在高老庄,给人族做事。
涂寿高兴道:“还是老样子,吃过早食后先教那些娘子小郎君织毛衣,下午再帮十二郎织那些花样特殊的,听说这些衣裳在长安卖得很好,十二郎给的工钱也多。”
天地良心,以前他都不晓得,原来干活了还有钱拿!
长工道:“今个下午若有空,要来一起练练吗?”
涂寿好奇道:“练什么?”
“不过是骑射功夫,若在冬日不温习,还有什么时候能学,此刻天下是太平,又有谁知道何时战事又起?而且我们是马背上的民族,虽买不起马,射箭却不能落下。”他想着涂寿这种年纪,估计是个好玩的,又说,“应当还能练练蹴鞠,成日里呆在屋子里头也不是个事,出来活动活动玩玩不也很好?”
涂寿听后欣然应许。
*
说是到了农闲时节,唐代的普通老百姓却也没闲着。妇女不说,在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时期,一年四季她们都要在织布机前劳作,冬天也不影响她们织布。
男子的话本因不用种田而得到了短暂的闲暇,实际上却因隋唐实行的府兵制度,而要利用此季习射。
府兵的兵都是从农民中选的,白居易有首诗中写道:“无何天宝大征兵,户有三丁点一丁”,说的就是这种制度。
此外,唐朝还开行“武举”,这使民间兴起习射之风。
涂寿虽没练过,却也很乐意参与此类活动,一整个上午,他都活在兴奋之中,连来跟他学习织毛衣的娘子与小郎君都看得出来。
甭说是高老庄,附近几个村落的娘子都给他学了如何织毛线,初级的还停留在织羊毛袜,高级的已经开始跟他学习如何织毛衣了。
出于固有印象,那些在田里做活的大老爷们不是很愿意学织毛衣,都说自己手笨,可他们也眼红编织带来的收益,因此把家里的小郎君全赶走去学了,反正能挣一点就是一点,这也算一门手艺不是?
别的不说,你看高十二郎麾下最会织毛衣的,不也是一郎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