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第2/4页)
“自两界山一别后,我日夜思念大圣,来到东胜神洲这片土地后,更不忘记去大圣的老家花果山看看。”
“花果山如世外桃源一般,猴子们在山水间嬉戏,碍于大圣的威名,没有妖怪在花果山肆虐。”
“听说我与大圣有一面的缘分,猴子猴孙们都很热情,带我领略了花果山的风情,还赠予我许多瓜果。虽无法来看大圣,但猴子们希望大圣也能在异地品尝到家乡的果实,于是我特意委托青鸟送来。”
翻译成大白话,高长松就写了这么些事。
孙悟空看后,眼旁的一圈毛都湿润了,他是只有情有义的猴子,认了高长松这朋友后,就把他当自己人,当兄弟,可谁能想到,他能为自己做到这一步呢?
当年对天庭举起反旗后,花果山的猴子们就被困在一隅,想来现在天兵天将还监视着他们,这让猴子们不敢轻举妄动。
更何况,他们也没有横跨大海的能力。
而跟孙悟空当年玩的最好得兄弟们,也是天庭盯梢头号分子,再加上孙悟空接受了天庭的招安,当弼马温,这些兄弟都觉得他背叛了,十分恼火,就更不可能来看他了。
五百年间,还是第一次吃到花果山的水果。
心念一动,那些荔枝、樱桃就展现在他面前,在他心中,没什么比花果山的水果更美味的果子了。
好在孙悟空不是什么多愁善感的人,很快,他就伸手,从自己脑袋上拔下一小撮毛,他递给青鹭道:“把这些带给高十二郎,就说是我的回礼。”
他想想道:“每一根猴毛都能变成我的分身,只要他吹一口气,就能使用。”
青鹭小心翼翼用纸将猴毛包起来,随即又变戏法似的拿出一盒印泥,她说:“大圣,看您这姿势,写字也不方便,不妨就按个手印,我们这也就签收了。”
孙悟空是很好说话的,手指连着毛毛上都是印泥,往单据上一印。
青鹭喜滋滋地收起来,这笔生意就成了。
她跟孙悟空作揖道:“大圣可否有其他话要带给十二郎?”
孙悟空想想道:“就说,好兄弟,哥哥承你的情,待我出来定在水帘洞设宴做东,好好招待你。”
他想,这话实在是太苍白了,根本抵不上高长松带给他的感动,哎,这份雪中送碳的情谊,他给出再多也不能弥补啊!
……
等青鹭带着孙悟空的猴毛飞回东华国,武道会已进入四分之一决赛了。
在这期间,高长松在大安的郊外购置了一片土地,深思熟虑后,他决定以养殖业跟种植业为根基,在大安做除酒水外的第一笔生意。
东胜神洲的产业链比较成熟,甚至比大唐更发达,这里的妖兽实在是太多了,你说红珊瑚,在大唐是很难有捕鱼人能捞到的,可在这里,随便哪个水族下海打个滚,随随便便就能折几根珊瑚上来。
东珠啊、宝石啊也一样,妖族有先天挖掘条件。
但为什么他们的商业才堪堪跟大唐持平呢?那是因为妖族时间观念淡薄,平日里生活很懒散,比起捞珊瑚挣钱,更愿意在海里打瞌睡。
而且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对奇珍异宝不感兴趣,珍珠在妖族的眼中,跟石子差不多。
基于此,反而跟口腹之欲相关的行业在东洲比较出名,哦,还有娱乐业,倩女幽魂在妖族中可是催泪神器,看一次哭一次。
高长松买过烧朱院的猪肉,好吃是好吃,就是换算一下,价格是长安的六七倍。
在日用品物价持平的大前提下,这价格可太恐怖了。
溢价还出现在其他食材上,高长松为此问了不少人,终于拼凑出零碎的答案。
“因为妖族不事农耕吧。”
这是钟离珺的答案。
高长松问:“那他们一般吃五谷吗?”
“草食性的妖族是食的,肉食性的只吃肉。”他这么回答。
钟离珺说:“我找段红尘给你说吧,他家是东华国养锦鸡的大户,很有发言权。”
他说干就干,效率很高,当天下午,段红尘就出现在高长松面前。钟离珺也是贿赂了他一张门票才答应的。
高长松的问题是:为何东胜神洲的肉那么贵。
段红尘身处其中,不觉着贵,却也给出了解释:“因为东洲的肉被吃完过吧。”
高长松:……
啥意思?
段红尘说:“人族食肉,妖族也食肉,妖族吃得多,所以山上跑的、林间走的、天上飞的都给吃完了。”
高长松倒吸一口冷气,这是吃出生态危机了啊!
段红尘接着说:“还是各家做养殖开始,情况才有好转,可那些不讲究的,一没事就去野外打牙祭,除却灵巧的大虫,其余走兽也活不长。”
高长松艰难道:“原来如此。”
*
大安国城郊空地颇多,这里农民数量偏少,妖族也没开垦农田的心思,再加上附近的狐族、翼族跟他都有点关系,很大方地租了几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