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第3/5页)
可好像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知道归知道,在没有彻底被断绝希望之前总是很难死心。
程云珂亦然。
松完浑身的筋骨,又点了杯温热醇香的芋泥奶茶和一份巧克力千层切块蛋糕,用甜品短暂安慰了下自己后,她又重新投入到寻找有缘人的大业之中。
可惜一直到她再次疲惫不已地伸了个懒腰时,仍一无所获。
看了下电脑屏幕右下角的时间,见已经23点零几分,到了“夜不语”更新的时间,她也懒得回卧室拿手机,便直接用电脑看了起来。
六千多字的更新,不知道“夜不语”写了多久,反正她是没一会儿就看完并意犹未尽地留了个“按爪撒花催更”的三连评论。
手机追文比电脑方便,自从买了手机,她已经很多年没用电脑追过文。久违地用网页看文,除了再次肯定手机的方便,也确实有几分对小时候在福利院背着院长妈妈追文的怀念。
16岁开始,她就可以利用寒暑假打工赚钱了,平时在学校也会帮班里有钱小孩跑个腿赚小费,足够她每个月的看文花销。
16岁以前可就没这么舒服了。
福利院本来就需要好心人赞助,院长妈妈和老师们每个月从自己的薪水里抠出来点,才给他们一人1块的零花钱。福利院大家都被院长妈妈教得很好,没有人争抢别人的零花,但也远远不够看文开支。
于是,尚且年幼的程云珂不得不采取签到得币、帮网站审核得币、抽奖活动等各种方法额外赚币再去买V章催更作者。现在回想起来,她当时为看小说拼命努力的模样真的是既辛酸又好笑。
脑中杂七杂八地乱想,她顺手点进“夜不语”的作者专栏,突然发现网页右上角竟还有个“我还是读者哟”的标识,意外地点进去,入目是“夜不语”用这个账号收藏、订阅情况、留言的文,一列列非常清晰。
有的分类只收藏的几本文,一目了然,有的分类则收藏了几十甚至几百本,是无法点开详看的。
程云珂是追“夜不语”的读者,对她作为读者时喜欢追什么类型的文不感兴趣,正准备关掉页面,无意中一瞥,发现竟还有个叫“真爱”的分类,且里面只有一本文。
《欲买桂花同载酒》
这可就引起她的好奇心了。
真爱?
那岂不是喜欢到会忍不住二、三、四、五刷,其他文都比不上?得多好看啊?
意念一动,她就点进了这本文。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好家伙,居然是本15年就开始连载的老一代月更文!!!
全文到现在才32万字,最后一章更新在上个月初,标题是“结局(上)”,这个月更新应该快了,不知道标题是“结局(中)”还是“结局(下)”。如果是“中”,包括“夜不语”在内的这本文读者就又得再等一个月。
惨,真惨。
程云珂没忍住幸灾乐祸地笑了下。
如果读者圈也有食物链,那完结党肯定在金字塔顶层,是最幸福的,很少翻车,其次是追的文日更的读者,按照作者字数从多到少排序,其次追隔日更文,再之后是追周更、月更、年更和缘更(疑坑)文的读者。
也就是说,“夜不语”追这本真爱文真的是惨到只有追年更和缘更(疑坑)文的读者可以比了。
这就是越来越多读者更倾向于追V文的原因。
虽然仍有掉坑概率,但断更、坑文都是会被网站惩罚的,增加了作者搞事的成本,翻车概率自然大幅度降低。
不过“夜不语”自己就是作者,写了三、四年,加起来几百万字,经验颇丰,读者经验更是绝对比作者经验多得多,还能这么喜欢的文,真有这么好看?
仿佛有人拿着羽毛在她心上扫来扫去,痒得不行。
看了眼时间,确实不早了,她洗了个战斗澡,便抱着手机钻被窝里看文。
程云珂的口味是典型的网文读者。
喜欢苏爽甜,看重文名文案吸引自己的程度,所以对这本文名是看不懂在写什么的《欲买桂花同载酒》,文案亦直接就是诗句“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的小说并不是很感兴趣。
原本她想着看到12点就睡,还觉得说不定因为对这本文不怎么感兴趣,自己会看着看着就睡着了,没成想一直到凌晨2点还目光炯炯。
漆黑一片的卧室里,幽幽白光照在她的脸上。
两道尚未干透的泪痕折出隐隐白芒,眼眶通红,小鼻子一直吸啊吸,显然是哭了。
程云珂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夜不语”会把这本文列为“真爱”,还一追就是好几年。
是真的好看,也是真的虐!!!
《欲买桂花同载酒》是本古言小说,女主叫钱木兰,是将军府大小姐,父母恩爱,兄长疼宠,从小就没受过委屈,还习得一身精湛的枪法、刀法和马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