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3/4页)
“太明显万一被动物弄坏了没法找赔偿,耗精力不算什么,主要是耗经费。”
“宁愿前期多费点功夫,也不要后期费钱。”
“……”狄远恒觉得这话听起来很有苦中作乐的意味,他摆弄着手中的红外相机,“它怎么设置,能拍的清晰吗?”
“当然可以。”胡谷添很高兴有对摄影感兴趣的年轻人给自己来询问自己,“国内红外相机监测已经搞了很多年了,前一段时间还出版了影像专辑,我买了两套回家收藏。”
“里面的照片拍得很棒,拍到很多珍惜少见的动物,那种放松的形态和背后秀美的景色是动物园里很难拍到的。”
“有好几张照片还印在了九州地理杂志的内页,哪天有空我回家带一本给你看看。”
说着,胡谷添站起身看着地上的杂草和青苔,又抬头看看湛蓝的天空,“真希望有天我的作品能登上地理杂志的封面。”
狄远恒也随着他的视线看向天空,想起了自己放在柜子里的单反,自己拍摄的照片能登上出名杂志确实是一件特别有成就感的事情。
自己也听过好几节摄影培训班的课,说难也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
“哎阿恒、阿恒!”胡谷添叫了好几声才把狄远恒叫回神,“帮我按住相机,我把它固定在树上。”
“来了!”狄远恒赶紧把拉远的思绪收回来,“相机参数要怎么设置?”
“连续3张拍照和15秒录像。”胡谷添吹了吹相机镜头上的灰,“设置模式是被动式,当恒温动物的体温和环境温度产生温差,就会触发相机拍摄。”*
“这对拍蛇是不是没啥效果?”狄远恒开玩笑道。
“没错。”胡谷添扬了扬眉头,拍拍狄远恒的肩膀,“冷血变温动物暂时不在考虑范围内。”
“毛茸茸的哺乳动物明显更可爱,这个问题就让研究爬行和两栖类的人苦恼去吧。”
忽然一只灰褐色的野兔从灌木丛蹦了出来,几步闯进了红外相机的拍摄范围内,它抬头对上了几个人类的目光。
狄远恒吓了一跳之后向它吹了声俏皮的口哨。
兔子东跑西窜想要跑回灌木丛里差点就可以成功逃脱了,被胡谷添拦住去路,一只手从背后提起兔子的后颈,被迫耻辱地拎到相机面前拍下丑照。
兔子瑟瑟发抖,尖叫地挣扎了几下,发现没用之后停止了尖叫,屏息不动,两只长耳朵紧紧贴到脊背上,瞪大了眼睛四处张望。
狄远恒能清晰地看到它小小的三瓣唇紧张地一直在抖,他忍不住拿出手机留影纪念。
“这只兔子太年轻太鲁莽了,后腿的肌肉还没长好,很容易被捕食者吃掉,再加上现在大白天的就敢出来晃荡,幸好今天遇到的是我。”
胡谷添恶趣味地拽拽它的短尾巴之后,笑了好几声后把它放回了灌木丛中,“我不吃兔肉,但是我真的喜欢抓兔子的感觉,回家找妈妈吧。”
兔子刚落地咻咻撒腿就跑没影了。
胡谷添甩甩手中的灰尘,“一般野兔会是在黄昏或者凌晨活跃,这个时间段比较安全,大不列颠有句俗语叫三月的野兔,意思是兔子交尾时,雄兔会忘了自己有多弱小,它们为了求偶会用后腿踢敌人,猛一点的兔子会把敌人蹬出血。”
夏日之中,蝉还在聒噪地鸣叫着,已经一两个星期没有降过雨了,森林中的落叶堆了厚厚的一层。
如果说找一个展现葡泸的动物,可以是野兔、山鹰或是狐狸,为什么非得是才迁徙过来不久的狼群?
“胡老师。”狄远恒问道,“为什么拍摄的对象一定要是狼呢?”
胡谷添说,“因为狼和人特别像,我在它们身上看到了人类自己。”
“在狼群之中,所有成员听从经验丰富的头狼指挥,头狼作为大家长以身作则承担责任,做出有利于族群的决定,享有至高无上的尊重,同时狼群紧密协作、令行禁止、互帮互助,在草原上狼群的通力合作可以猎杀几百斤的野牛。”
“很难想象,狼群会照顾年老或者生病的成员,直到它们康复或者死亡。”
“虽然第一眼看上去,黑猩猩比狼看上去更像人类,但是灵长目雄性不会照顾后代和年老的同类,人类和狼群是如此相似。”*
“所以人类没有接纳猴子,反而接纳了狼进入我们的生活。”
温柔炽热的夏风吹过峡谷,狄远恒听见自己的心在胸腔中怦怦跳动,他回想起自己弟弟和狗的相处,心里想,这个理由确实很充分,而且足够浪漫。
他想起放在客厅中书本的那句话。
谁能不嫌你贫穷,不嫌你丑陋,不嫌你疾病,不嫌你衰老呢?谁能让你呼之则来,挥之则去,不计较你的粗鲁和无理,并无休止的迁就你呢?除了狗还有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