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四章 吾名裴东升,见字时身死(第4/6页)
幸好我初中的数学老师是位温柔的女性,她重新唤起我学习的动力,让我及时悬崖勒马。
但这一系列的种种原因,让我中考成绩平平,并没有进去最好的宏志班。
我和我的朋友阿敏的认识,来自于他的转班。
他当时发型很奇怪,剃得很短,脑袋像一颗竖立的子弹。
很容易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而且他还是从宏志班转来的。
原因据说是早恋,然后被朋友挖掉墙脚。
所以悲愤之下转到我们班。
我俩当时并不熟,因为不属于一个小团体。
我从小学、初中再到高中,都是走读生。
他则是住校,所以属于“记得名字但没怎么说过话”的同班同学。
真正熟络成为朋友是在大学,我们一起去了长沙。
虽不同校,但常常聚在一起通宵上网,打lol。
阿敏的游戏水平,跟我的另一个高中兼同班同寝室的朋友阿慧,都很高。
每次跟他们一起去网吧,总能听到前台响起“欢迎雷瑟守备的钻石/大师”。
当时大伙儿普遍段位都不算高,钻石、大师还是相当有排面的。
他俩最有名的一次,是参加网吧赛,在那里遇到过如今的职业选手刘青松。
以及跟另外一位职业选手草莓合过照。
我嘛,向来没什么游戏天赋,我从高二开始接触lol,直到大一都未能升满三十级。
然后我不喜欢打匹配和排位,每次都是他俩带我嘎嘎乱杀,我负责嘎嘎,他俩负责乱杀。
网吧里面充满着欢快的气氛。
大学四年一晃结束,我当时已经接触网文,开始码字了。
一边实习找工作,一边抱着笔记本写同人小说。
阿慧去了广州,阿敏则留在长沙。
我们住在一个招待所里,大概还没有我卧室大的房间,只有一张床,给我睡。
剩下的阿敏、阿德、阿宁几个人打地铺。
每到早上出门,招待所老板就会看到十平方米不到的小房间里,涌出四个人模狗样的年轻应届生,挤在公用厕所排位刷牙。
相当艰苦。
我当时在雨花区,实习公司在芙蓉区,就算是九点上班,我也得七点半就起床,赶着通勤免得迟到。
我从小晕车,第一次面试是打滴去的,还好当时滴滴便宜,只用了十八块。
但不可能天天打滴,那一个月工资搭进去都不够。
所以开始坐公交,我从来不坐,站在后面下车的门口。
那里有个垃圾桶,方便我吐。
我确实有过,因为晕车吐别人一身的惨烈案例。
心理阴影很严重。
一个月后,那辆公交通勤的上班族,基本上都记住了我。
我上车之后,不少时候他们都会主动把那个位子让出来。
我受苦的日子不算长,三个月转正且赚到第一笔稿费。
大家搬离了招待所,租了一对大学老师夫妇的房子。
我不喜欢跟人一起睡,所以我没有选择卧室,而是客厅的沙发。
我有一台很老的笔记本,阿敏经常会过来跟我一起看剧。
《绿箭侠》、《闪电侠》、《哥谭》、《权力的游戏》……
看累了,他就会跟我一起睡沙发。
那个沙发是可以放平成床的,所以空间还算大。
一次两次,我倒也就习惯。
那时候的阿敏,在我们的小团体里名声不小。
我们都叫他“少年阿敏”。
他头发有些自然卷,喜欢打篮球,常年T恤跑鞋,颇有些痞帅的意思。
高中的时候,并未展露峥嵘,乃被朋友挖墙脚的败犬。
可等到大学时期,便开始神采飞扬。
大二时期,以成功留宿女生寝室一举震动我们的小团体。
后来更是万军从中,赢得班级上最漂亮的XJ姑娘芳心闻名。
我见过一次,生日聚会上,颇有些像如今的迪丽热巴。
只不过年轻人的感情,就像月初发的工资,总是挥霍的很快。
后来阿敏又陆陆续续谈过数位,其中包括公司部门大他五岁的女组长、环境学院的四川妹纸、网络奔现的江西姑娘、家住长沙且有八套房,但父亲生意不太干净的白富美。
这也是他少年阿敏的外号由来。
每每谈及最后一个,阿敏总是捶胸顿足,后悔不迭。
“我要是答应当上门女婿,路虎都开上了。”
这是他常挂在嘴边的话。
我那时候仍旧一边稳定工作,一边抽空摸鱼码字,赚点让自己外卖自由的稿费。
生活还算岁月静好。
一切转折大概从我生病离开长沙开始。
没过多久,阿敏、阿慧、阿德,相继都回到老家。
网吧,是我们最常相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