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六章 与其天上多一仙人,不如人间多几良医
齐郡。
这里不如长安繁华,也不比洛阳古香古色,却自有一种静谧和安逸。
城中绿植颇多,在炎炎夏日中遍是阴凉,清晰可见的绿色让人的心情也不由自主地放松下来。
蝉鸣不绝,鸟鸣清脆。
马车慢慢前行,吸引了许多乘凉人的目光。
“听说齐郡以前并没有这么多树木,直到夏清风成为刺史,他刚一上任,便下令沿街栽种绿植,才有了今日的风景。”
吕纯良赞叹道。
自从听说夏清风棒打蝗神像后,他对夏清风的印象就十分不错。
楼翎一边赶着马车,一边淡淡道:“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我觉得这个夏清风很不对劲,为官之人,谁会费尽心思去种树?”
种树并不能带来什么政绩,在所有官员都争相发展农业和商业时,他却一门心思放在种树上面,实在有些奇怪。
吕纯良没有反驳,毕竟夏清风的身上确实有着太多的疑点。
马车继续前行,上面的哮天却目光一动。
好一只漂亮的母狗!
只见前方跑来一只毛发金黄的大狗,街上的百姓见到这只狗却纷纷露出畏惧之色,连忙躲开。
但仍有一个孩子被大狗撞倒在地,哇哇哭泣。
大狗极为嚣张,对敢‘绊倒’自己的孩子毫不纵容,张开大嘴就在其腿上咬了一口。
它的牙齿极为尖锐锋利,轻松撕下了一大块滴血的肉。
就在它还要继续撕咬时,那孩子的父亲冲了出来,手持木棒,敲在了大狗的身上。
大狗发出一声咆哮,眼中凶光毕现,朝着那汉子扑去。
这恶犬似乎受过专业的训练,竟然专门朝着汉子的咽喉咬去,气势汹汹,动作迅疾,犹如饿虎扑食,专攻要害!
那汉子明显是个老实的庄家汉子,哪里见过这种阵仗,一时间呆立在了那里。
就在这时,一道箭矢如流星飞过,从恶犬的左耳射入,贯穿头颅,钉在了墙壁上,腥臭的狗血顺着箭尾一滴滴落下。
恶犬呜咽一声,当即暴毙。
哮天不屑地看了那只母狗一眼,心中非常鄙夷。
空有一张好看的皮囊,灵魂却丑陋不堪,这种货色,狗都不要!
楼翎收起弓箭,连眼睛都未曾望向那恶犬一下,听声辨位,百步穿杨,在旁人眼中的绝技,于她而言不过是随手为之。
然而一道身影却挡在了马车前方。
对方一身锦衣华服,镶金戴玉,满身的珠光宝气,面容英俊但过于苍白,望着楼翎的目光有几分玩味。
仿佛看到了一样有趣的东西。
“姑娘好箭法,不过打狗还需看主人,你杀了我的神威将军,它可是我用三千两银子买的吐蕃神犬,虽然不贵,但至少跟了我几年,有点情分。”
贾仲元抚摸着自己的翡翠扳指,笑眯眯道。
对方一看就是外地来的,乘坐的马车十分普通,倒是那匹白马十分神俊,让他有些心动。
叔父的寿诞快到了,他老人家最喜欢骑马,若是献上这样一匹神马,叔父必然大悦。
当然,身为登州首屈一指的富商,贾仲元自然知道不是强龙不过江的道理,对方既然敢管闲事,身份可能不太一般。
刚才那女子的惊艳一箭,就算是登州军营里的将军,都未必能做到。
故而他只是出言试探,并未直接威胁。
楼翎继续赶着马车,丝毫没有要停下的意思。
白马嘶鸣,吓得贾仲元连忙闪开,差点崴着脚,多亏了仆人搀扶才不至于狼狈摔倒。
“可恶,敢撞我家老爷,给我停下!”
家丁上前欲骂。
一只箭矢抵在了他的眉心,弓弦绷紧,冰冷的触感让他如坠冰窟。
楼翎眸光如刀,冷然道:“滚。”
杀气扑面而来,几如尸山血海。
家丁噗通一声瘫在了地上,神情无比惊恐。
贾仲元面色阴沉,刚想上前说话,就看到那女子将箭矢对准了自己。
他冷笑一声,你吓唬吓唬旁人还行,当我贾仲元是什么人了,就不信你敢——
嗖!
一箭破空,将他束发的玉冠射穿,钉在了其身后的柳树中,入木三寸,颤抖不已。
贾仲元呆呆地看着地上断成两截的玉冠,一头凌乱的长发在风中飘荡,宛如杂草。
楼翎收起弓箭,居高临下,眸光睥睨而冷漠。
“再敢拦车,当如此冠。”
“驾!”
马车继续前行,贾仲元回过神来,望着楼翎的背影有些出神。
“好一个英姿飒爽的小娘子,好一匹胭脂烈马!”
他的目光渐渐亮了起来。
他和叔父一样都爱骑马,只不过两人骑的不是一种马。
扬州瘦马虽好,玩多了也腻,倒是这种胭脂烈马,野味十足,更让人兴趣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