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首周过六亿
还有一个‘愿望’,当然是成龍、元彪、洪金寶合体亮相咯!
成龍的《唐人街》,正在拍摄中……他们三联合主演……
之后还有一部《龙餐厅》……
当然,眼下重要的是《阳光凶猛》。
其实,《阳光凶猛》主要卖点就是情怀还有周星弛的一些传言……
他给人的感觉很神秘,基本上与他有过交集合作的人上节目总会被人问起究竟周星弛是个怎么样的人?
每个人都给出不同的回答……
但基本都是‘难相处’、‘自私鬼’、‘死要钱’……
按照田启文的话来说——田启文在星辉服务了十三年的老臣子是最可能了解周星驰的人。
‘跟很多老友都因为金钱问题闹翻。
比如吴孟达,比如罗家英,比如黄一飞,比如少林足球的投资人林小明,比如星辉公司的投资人……轻则不再来往,重则法庭相见。
偏执狂。
一切都要按照他的意思来,和他合作过的导演都这么说,不然就各种闹腾,久了谁都受不了。
他是个作天作地的十三点,热爱打官司,为了钱的纠纷,和邻居因为声音吵闹打官司,和加拿大政府为了移民打官司,为了媒体乱写打官司,他的很多时间都浪费在各种官司上。’
‘刻薄寡恩啊,跟他一起走过来的剩几个?不是死了就是不来往了,更有甚者直接对簿公堂,最直接的原因基本都是因为钱,这还不能够说明问题?’
一个人说周也就罢了,所有人都在说周,那周肯定有问题。
洪金寶,王景,叻哥,都是在香港本地有头有脸的人物,难道他们都在胡说八道?
特别是叻哥(陈百祥)一句问话“你看周星驰有没有平辈的朋友?”
当然,网友都是有滤镜的……
一句‘天才都是独孤的’,‘我只看他的电影,又不用跟他交朋友’……
很有道理!
反正《阳光凶猛》一上映,关于周星弛的讨论迅速成为热点……
网友一边倒的支持周星弛。
……
“给了他两个选择,一是1500万美元的片酬,二是500万美元+15%的利润分红……”
“成本挺高的,接近五亿港币……基本都是片酬支出……还有版权支出……”
“那么多友情出演的,你以为是看在周星弛的面子上?全都是拿钱砸出来的!”
“最低也是50万港币……”
“版权支出……中国星(永盛)跟周星弛基本上闹掰了,我们开价5000万,才给我们用版权……”
“是,版权没那么贵,但要用在周星弛电影里,就很贵了,向太说了,如果我能劝说周星弛当面道歉,就不用给钱,免费给我用……很可惜,我没有那么大的面子!”
“这个电影,票房不到15亿,根本谈不上盈利,要不是我老板想圆梦,我根本不会做这个戏!”
香港,钟丽芳跟堵住她的媒体,回答了几个关于《阳光凶猛》的话题……
《阳光凶猛》香港票房也很好,首日票房680万港币……
刷新了华语片首日最佳票房记录。
还是敌不过好莱坞大片——《钢铁侠3》首日开画破千万港币……
不过钟丽芳的语气似乎并不看好这部电影……
呃,她在装!
《阳光凶猛》的成本确实挺高的,但也没到5亿港币的程度,也就两亿出头,为什么说的这么高?
当然是不想分利润咯!
嘉禾以后又不跟周星弛合作……
一部电影,导演是邱礼涛,演员都是嘉禾找来的,周星弛凭什么拿走15%的利润?
给他1500万美元的片酬就不错了!
……
《阳光凶猛》确实很猛,首日1.9亿,次日2.17亿,第三天2.02亿,首周三天,票房破六亿!
然后‘周星弛日记’在网上广为流传……
《一周日记》,大概写于1992年左右。
日记内容记载了一些琐事,也有一些思考,比方说‘听闻台湾片商最近以联手购买港片的方法,以压低港产片的价钱,而且更定出一条新例,就是不再以自负盈亏的方式合作,而要和香港片商分担责任。我认为台湾片商有此新例,是为保障他们的利益,实属无可厚非,香港片商要谋对策,亦只能拍多一些高质素的电影,希望可以冲出亚洲,发觉多些新市场,这样便无需过分倚靠台湾市场!’
‘我的喜剧形象已被大家认同,本来对一位演员来说已是成功的必备条件,但我却认为不足够。因为我觉得自己经常演同一类型的角色,没有什么变化,就好像潮流一样,很快会过时,所以我希望尝试不同类型的角色,好使观众知道我并不单只是搞笑的小子而已。’
没办法,随着电影的爆火,周星弛再度成为热点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