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喜欢(第7/7页)
这个问题,总算不是在路教授的雷区上蹦迪了。
路峥点头,“算是。”
“那作为朋友,亲一个怎么了?外国还有吻手礼和贴面礼,朋友间吻一下对方,又怎么了?”
路教授:……
“就算不是朋友,我也会亲好多人呢,你们外地人,真是太保守了。”
路峥生冷地重复了一遍:“亲好多人?”
“是啊。”逢年过节时,丽龙主出巡的夜晚,多少阿姆领着自己家小孩来,求一个吻额的赐福呢。
不知道是亲小孩子的路峥已经第无数次被丽龙彪悍的风俗震撼了,他眉头微动,下意识问:“你也亲过那个满头小辫的人吗?”
“满头小辫?”苏和歪歪头。
“辫子上还绑了彩绳和矿石的男人。”路峥补充道。
他后知后觉才意识到那天遇到的那个小辫子男人是在同他争风吃醋,当时路教授半点不在意,是因为他以为那是顿沙的客人,回过劲来,才觉得不舒服。
正如卡旭阿姆说的,他如果做不好一个搭襟,丽龙有的是人在暗地里觊觎丽龙主身边的位置,时刻等着取而代之。
丽龙主,是相当抢手的。
“你说普尔萨?”苏和皱了皱脸,被脑海里自动浮现的画面吓的浑身起鸡皮疙瘩,“我为什么要亲他?”
“我不会亲我不想亲的人,一般,我只亲可爱的和漂亮的。”
路峥的眉头舒展了,只要没亲过那轻浮的男人就行。
在路教授的细心指导下,丽龙主的脖子上多了些人造草莓,虽然过程很痛苦,但最终呈现的效果看起来,似乎真是那么回事。
苏和端详镜子里的自己,觉得脖子上的红色瘀痕数量差不多,已经足够醒目,于是施施然放下镜子,望着坐在桌子对面的搭襟,“这样看着就够醒目了,但是你的身上,是不是也该有点痕迹?”
这件事应该是相互的,总不能只有丽龙主的脖子看着像是被啃过的鸭脖一样吧?
而路教授这人,就是女娲造人的成功典范,就连脖子和喉结都长得都像艺术品,该修长的地方修长,该隆起的地方隆起。
苏和左右瞄了好几眼,手不自然地摸了摸自己不算显眼的喉结,那一点点崇尚肌肉和力量美感的丽龙男人尊严又有点小挫败。
他似乎处处都比不上自己的搭襟。
不过丽龙主不像是路教授这种外地人那么小气且保守,他善良而真诚道:“我不想你这么疼,怪受罪的,所以,我愿意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