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赛马(第3/3页)
“所以你们三个、三个……”
“我们三个?”
路教授适时道:“丽龙主和我睡在屋里,普尔萨睡在外面。”
顿沙混沌的大脑登时清明,原来如此,原来如此,还好还好,是自己想多了!
那普尔萨也是有毛病,一点儿眼力劲儿都没有,人家两个搭襟睡一个被窝,他还要腆着脸借宿在这里当电灯泡。
顿沙送了蹭早饭的普尔萨两枚白眼球,“下次,要不你就骑马回去,要不就不要再那么晚过来。”
“你可管不着我,再说,我那么晚来也是有正事的。”普尔萨大口喝粥,想把路峥那一份也吃个干净,叫这个外地人饿肚子。
顿沙无语,“正事什么?你的正事就是做电灯泡吗?”
普尔萨:……
说起正事,丽龙主还得赶着把普尔萨送来的消息告诉阿祖,于是吃过早饭,他就出发了。
阿祖醒的一向也早,这种时候上门,对她来说也不算打扰。
阿祖的小女儿问丽龙主:“吃过早饭了吗?要不要在阿祖这里再吃点儿?”
“不用啦阿姆,我都吃过了。”
“你的搭襟呢?带来了吗?他吃点吗?”
“他没来,和顿沙还有普尔萨在木楼呢。”
丽龙主出门在外,院子里的普尔萨就冲余下的两个人显摆起他的小矮马。
塔木人的确善养马,据说一匹真能上赛场的赛马,能卖五六十万,而一般些的,十几万也是有的。
虽然对方是情敌,但路峥不可否认,这匹枣红色的温血马被养的不错,可以看出来主人对它相当用心,“是匹好马。”
“那当然,有马贩子要花六十万买它呢。”
“但不值六十万。”路教授实话实说。
普尔萨:……别装的你好像很懂的样子。
“你个外地人懂什么马。”
“我也学过马术。”和普尔萨这种出生就会骑马的天赋选手不一样,路峥接受的是正统的马术教育,“我有两匹马。”
路峥的马厩里养着两匹,一匹是捷金马,一匹是特雷克纳,都是他开始学马术时,亲戚送的。
普尔萨家里一群马,马的种类他自然也清楚,一听路峥家里有匹捷金马,当即有些心痒。
捷金马是什么,就是俗称的汗血宝马,一身白金皮毛,因为皮肤薄毛细血管多,跑起来时血管鲜明显眼,看起来流汗,就像是在流血一般,才叫这个名字。
普尔萨家里只有传统山地马与草原马,汗血宝马这种名贵的热血马,他只在带马儿出去参加比赛时见过别人家的。
看着路峥淡定帮马儿梳毛的样子,普尔萨再次有了一种被比下去的感觉。
怎么办,这该死的外地人个子比他高,身板比他壮,就连马都比他的好!
再这样下去,普尔萨真要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了。
“喂,你既然会骑马,要不要跟我比一比?”
“比什么?”
“当然是比骑马。如果我赢了,你要答应我,等你离开后,再也不要想着回丽龙来,这里不是你这种人该待的地方。”
丽龙只有土生土长的山地马和草原马,捷金马在这里是活不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