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巧克力与过期糖(第2/6页)

“嗯。”江闻皓扫了下弦,音总算是准了。

他调整了下姿势重新抱好吉他,问覃子朝,“给你个机会,挑首歌。”

覃子朝想了下:“那天咱们从柳安回来,你在车上放的那首就很好听,会么?”

“Hey Jude?”

“嗯。”

江闻皓抱着琴恍了下,低声咕哝了句:“怎么选了这首。”

覃子朝刚想说没关系,换一个也行。江闻皓已经调整了个姿势坐好,舒了下气,指尖一扣拨动了琴弦。

随着舒缓的前奏响起,他那独属于少年的,带着慵懒却干净的嗓音在黄昏的宿舍里响起:

“Hey Jude don't make it bad

Take a sad song and make it better

Remember to let her into your heart

Then you can start to make it better

……”

他的发音很好听,还带着些英式的腔调,一点不像个不学无术的学渣。

斜阳染在他的身上,将他的眉眼柔化。

虽然仍是副懒洋洋的样子,但自内而外所释放出的更多是纯净、温和。还带着些,形容不出的怀念。

覃子朝一不小心,就再次深陷了。直到对方弹完了一整段,将手伸到他面前打了个响指,他才蓦然回神。

“好听。”覃子朝找了半天才找回声音,“你是怎么学会弹吉他的?”

“我妈教的。”

“她一定是个很有才华的人。”覃子朝由衷道,“文艺汇演就上这个吧,绝对轰动全校。”

江闻皓舔舔嘴唇,将吉他装回了琴袋:“这首不行。”

“为什么?”

“不想。”江闻皓淡声说,“给你唱唱就算了。”

他没有说,因为这首歌是他妈教他弹唱的第一首。

他还记得当时他妈摸着他的头跟他讲有关这首歌背后的故事。Jude是约翰列侬和前妻的儿子,两人离婚后,创作人保罗为了让Jude不再难过,于是写下了这首歌希望他勇敢。

虽然没有理由,但自从江闻皓的妈妈过世后,这歌便从此对他有了特殊意义。原本是不打算再当着人唱的,只是覃子朝刚刚又提起,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给他唱了。

“那就换一首,还是周杰伦吧。”覃子朝说。接着又在心里接了句,我也不想别人听。

这句绝对是实话,刚听江闻皓这么说完,他其实还挺开心的。先前因为邹莽原所产生的烦闷情绪也因此缓解了不少。

这首歌是只唱给他的。

“稻香、彩虹、双截棍也行。”

江闻皓听后笑着骂了句傻逼:“双截棍?你不如弄死我。”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看着差不多时间该去上晚自习了,便起身离开了宿舍。

刚走到门口,就和从对面屋出来的邹莽原撞了个正着。

“我听到你刚在屋里弹吉他。”邹莽原垂着眼,又不见了先前在覃子朝面前的样子,“我也喜欢披头士,你唱的是他们1968年专辑里的。”

“The Beatle.”

江闻皓扬了下眉,有些意外。虽然有人喜欢披头士这么经典的乐队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但毕竟这是大山深处的云高。

“你唱的真好。”邹莽原低下头轻声说。

覃子朝在旁全程沉默,只是眼底的光变得冷暗。那明明是江闻皓唱给自己的,本不该让外人听到。更何况这人还是邹莽原。

“你们是要去上晚自习么?”邹莽原看看覃子朝,问江闻皓,“我可不可以一路。”

江闻皓无所谓地点点头,三人一起朝着教学楼走去。

这期间覃子朝顺带还去了趟图书馆,江闻皓在外头等着也不知道他借了些什么书。

今晚的晚自习轮到英语测验,是江闻皓为数不多的强项之一。

在搞定除了作文这种需要写很多字以外的题后,他侧目看了眼覃子朝,发现对方仍埋头在桌案上,一只手放在下面夹着本书。

江闻皓皱了下眉,且不说难得见覃子朝写题这么慢过,那本书又是怎么搞的?

作弊?

江闻皓用食指叩了叩桌面,覃子朝本能的将书迅速塞进柜斗。

江闻皓这才看到他的英语卷子早已写好,就压在胳膊底下。字迹漂亮卷面干净,妥妥又一个满分。

而他在笔记本上记录的也并不是什么重点题,而是——

“约翰列侬,1940年出生于英国利物浦。1960年建立披头士乐队,该乐队……”

江闻皓:“……?”

……

晚自习下课后,覃子朝又在宿舍的自修室里呆到最后一个才回来。

江闻皓迷迷糊糊觉得旁边有人爬上床,心说覃子朝这真是要考状元的节奏。

结果第二天醒来,一身的起床气愣是被对方上来一句话给整没了。

“那首歌是后来才被收录进《The Beatle》的。”

“?”

“之前和单曲《Revolution》一起发行。”

江闻皓反应了几秒,唇角抽了下:“不是,所以你昨天奋斗了一整晚,是搞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