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六章 谈的不是钱(第2/3页)
这话一问,几个人都不说话,沉默了片刻后,约翰却是低声道:“要不然还是撤吧,我是想看看情况再撤,但是打起来之后再撤可能就晚了,所以趁现在还没打,该走赶快走。”
佛朗西斯科道:“敌人很可能已经埋伏在四周了,我们现在走,走的了吗?”
约翰想了想,道:“按照我的经验,我们是pmc嘛,只要放弃任务愿意离开,外面的人有什么必要非得干掉我们呢?如果我们全都走,那么敌人岂不是可以立刻拿到黄金,他们为什么不肯呢。”
方振武突然道:“最麻烦的是阿尔法公司可能会撤,如果我们不走,阿尔法公司自行撤退,那我们就被动了,所以最好是同进退,老板,你知道阿尔法公司什么打算吗?”
高光沉默,然后他突然道:“我……我得留下来。”
几个人都显得很惊讶,约翰一脸错愕的道:“你不是吧,你想赚那五千万?”
“不是,我不要五千万,拿到手的可能太小,而且只要失败就白死了,所以我要拿立刻就能到手的七百万,还有援军到了之后再给的七百万。”
为什么要一千四百万而不是五千万,因为这个方案可以确保立刻拿到七百万,就这么简单。
高光轻声道:“我欠史密斯先生人情太多了,现在他希望我能坚守到援军到来,我没办法拒绝。”
约翰使劲儿的挠了挠头,然后无奈的挥了下手。
高光也不看剩下几个人了,他慢慢的道:“七百万,我让史密斯先生直接打过来了,唔,我欠史密斯先生人情,但你们不欠,而留下来战斗的风险你们都知道,所以谁留下来,大家就平分这笔钱,不想留下来的,可以走,当然,现在要走也挺危险的,不过总比必须坚持到底安全的多。”
留下来就要开战,开战就有可能死人,活着的当然觉得很合适,可是死了的人呢?就算这笔钱高光不贪不扣,一分不少的给了战死者的家人,但问题是提着脑袋出来赚钱的,有几个是真正为自己的家人,而不是为了自己?
再顾家的人也没几个愿意用自己的命给家人换钱,不是完全没有,但是太少了,少到可以忽略。
所以高光没有指望所有人都愿意赚这笔钱,他有心理准备。
帕特里克突然道:“七百万,怎么分?”
“当然是平分,七个人都留下就每人一百万,只剩下我自己就拿全部七百万,嗯,就是这个意思。”
平分,这次高光一分都没有多拿。
为什么要平分,为什么不按照规则分钱?
答案太简单了,因为这笔钱不是分红,不是佣金,不是薪水,这是买命钱啊。
如果高光现在想的是赚钱,他完全可以吞下全部的,或者他跟别人说埃里克公司只付一百万,自己吞一千三百万都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他要这么干了,另外这六个人有谁肯留下?
就特别简单的道理,你一个月赚三千块钱的月薪,看到老板在街上被人打了,你会不会冲上去替他挨这顿打?
如果你赚一万块钱的月薪,看到老板挨打了,会不会上去替老板挨打?可是发现挨打不够,必须要挨上一刀,那还肯不肯?
那再升一级,你赚一个月十万的月薪,看到老板挨打了,你上去替他挨一刀,虽然要受伤但是不会死,那么你肯不肯?
如果你肯挨一刀,但是你发现有人拿出了枪,还会不会上去替老板挡一枪?哪怕是对着腿来上一枪?
挨顿打,挨一刀,挨一枪,如果这些都没问题,那么你一个月赚一百万,肯不肯替你的老板去死?就是替老板挡下四周几发乃至几十发上百发的子弹,肯不肯?
一千万月薪肯不肯替老板去死?
一亿月薪肯不肯去死?
如果你觉得钱给够了就行,命都不重要了,那么如果你换个公司其实也能挣到一样多的钱呢?因为既然能在这个公司挣到这么多,换个公司就算上下有浮动,也依然能赚差不多的薪水,那还肯不肯替老板去死?
这个问题,只要脑子正常的人都能回答上来,那就是替老板挨打挨刀也算了,有毛病才会替老板去死吧。
国王防务这些人,任何一个都可以去别的公司赚到差不多的薪水,不管是帕特里克还是保罗,不管是迈克,等等,迈克这种负责替老板挡子弹的人,而且一直真的肯挡子弹的人,他的薪水会暴涨无数倍。
别拿普通保镖比迈克和佛朗西斯科,因为保镖挡子弹那是小概率事件,可能训练了一辈子,最后也轮不到他挡子弹,但是迈克和佛朗西斯科可不一样,他们跟着高光大世界,只要开战就得穿着防弹衣顶前面,所以他们替高光挡子弹是大概率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