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 冤案(第3/3页)
苏泽点点头,吃绝户是古今中外都相当普遍的事情,熊母一个人肯定守不住家业。
苏泽捏紧拳头,走到熊母的面前说道:
“老夫人,这案子您准备怎么办?”
熊母先是丧子又是丧夫,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了,她擦了擦眼泪说道:“老婆子就剩一个人了,又能如何?只等操办完亡夫和儿子的葬礼,闭目等死就是了。”
苏泽说道:“老夫人,我等是熊兄的同窗,还有我们在,这案子不能就这么算了!”
熊母看着苏泽,陈朝源说道:“苏兄,甘结已经签了,如今茂诚公已逝,这案子很难再翻了。”
苏泽说道:“甘结已经签了,但是还有案子没结,蔡员外伪造借据,诓骗茂诚公多承担贡银,这案子还没判明。”
陈朝源立刻明白了苏泽的意思,既然没办法从熊岳死亡的案子上再立案,那就从另外的地方立案。
只要案子立起来,就可以顺着案情调查熊岳的死因,也就是能够翻案了。
陈朝源很快又苦着脸说道:“可是这案子必须要亲告,茂诚公已逝,要如何提告?”
苏泽说道:“茂诚公已逝,老夫人可以去提告。”
陈朝源立刻说道:“县衙肯定不会受理的。”
陈朝源协助族兄做状师多年,也是懂得大明律的。
唐宋女性可是提告打官司的,但是大明律反而倒退了,规定女性是不能打官司的。
用现代法律学的术语,在明代女性不是独立的法律责任主体,是不可以提起诉讼的。
苏泽的刑律虽然只有Lv1,但是基本的诉讼规程都在他心中,他说道:“《大明律》中不许妇人告状,但是我可以为老夫人的抱告,那就可以向县衙递状纸了。”
陈朝源连忙说道:“苏兄,不可!”
“大明律中抱告和被抱告者同罪!若是案件不成被对方反告成诬告,那苏兄也要被连累,明年就要县试了,若是背上了罪责,那就没办法参加科举了!”
抱告等于是诉讼代理的制度,因为妇女不是独立的法律责任主体,所以不能发起诉讼。
但是明律也规定,只要有人担任抱告,就可以打官司了。
而抱告就承担和提告人一样的责任,比如苏泽如果做了熊母的报告,那审案县官询问案情,甚至熊母如果被判要打板子受刑,都要由抱告人苏泽来承担。
也就是说抱告等于和被抱告的人捆绑在一起,一同承担法律责任,这样妇人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上公堂。
苏泽摇头说道:“我会先让人调查清楚,做好准备再上公堂,陈兄麻烦你引荐一下你那位族兄。”
抱告制度,除了用于女人,生员,官员打官司也要用。
因为明律不能随便对这些人群用刑,所以要请抱告。
这制度奇葩也不合理,下一章的本章说会讲这个制度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