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仙人掌

钟慎的电话没打太久,几分钟就挂断,回来继续吃饭了。更加印证他和钟念其实没什么大事要谈,只是在躲奚微而已。

早餐是海鲜粥,烧麦,蒸凤爪,广式做法。钟慎曾经拍过一部与美食有关的电影,专门学做广府菜,厨艺还不错。但对于自幼吃名厨长大的奚微来说,并不值得夸赞,充其量只是不难吃,胜在心意。

凭这份心意,奚微没计较电话的事。慢条斯理地吃完早餐,他进了书房。

即使不去公司,奚微也有工作要处理,“歇几天”只是随便一说,他生活中能真正放松享受的假期不比全年赶通告的钟慎多多少。

两个忙人,约会次数稀少到每一次都值得在日历上标记。上次钟慎来的时候,窗台上那盆圣诞仙人掌还未盛开,今天却已开得一片灿烂。

钟慎无事可做,给它浇了点水。据说这种植物能活二三十年,说不定等钟慎和奚微分道扬镳了,它仍然在窗前盛放。

其实很久以前,奚微考虑过要不要和钟慎同居。

两个人在一起不论爱不爱,总有某些时刻荷尔蒙上头,特别喜欢对方。奚微也曾觉得钟慎可爱过,尤其是在清晨将醒未醒,迷迷糊糊地往他身上贴的时候。他伸手推,钟慎没有知觉,闭着眼睛亲他。

奚微任对方亲了一会儿,把人推醒,心血来潮:“你要不要搬过来?”

钟慎一愣,是真醒了。

可不等他反应,下一秒奚微却说:“算了,家里多一个人我不习惯。”

“……”

奚微一个人考虑,一个人否决,前后不过几秒钟,短暂得让人猜不透那几秒钟里他的脑海里究竟掠过了什么。

但理由是真的,他不习惯跟人同居。

这也是奚微至今二十九岁,仍不打算结婚的原因。

奚微是个奇特的人,他是独身主义,但不反婚,不厌育,也不像其他富家公子那样打着自由的旗号胡来。但这不等于他传统,“传统”在他眼里什么也不是,同样,“新潮”也没价值,他都不在乎。

不论哪一种观念潮流,新的还是旧的,信奉之人本质都是在从众,是受时代和他人裹挟,沦为集体意志的奴隶。而奚微厌恶一切影响他个人意志的因素,他是极端的自我中心,自我到他的世界里容不下第二个人。

因为自我,推己及人,他也尊重别人的自我。是好是坏,自有法律评判,是开明是迂腐,又与他有什么关系?

这套近乎冷漠的处世逻辑,是他薄情的根源所在。

他没有不幸童年,也并未受过情伤,更没患过心理疾病,他只是天性如此,难以更改。

钟慎比大部分人了解他,知道在奚微做事的时候,要想不惹他厌烦,正确方式是别找存在感。连献殷勤也不要。

说到底,钟慎只是奚微生活里的一个组件。

如同窗台上那盆默默盛开不受关注的花,如同两只被严格训练不敢撒娇的狗,如同一时兴起买下又没时间开的车,都是组成奚微规律人生的一部分。重要的不是组件本身,而是规律不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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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微出书房时,已经到了午饭时间。但他似乎有约,不在家里吃。

钟慎一整个上午都窝在沙发上,看他昨天扔下的那本书。是德语原版的叔本华哲学名作《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钟慎不懂德语,他看的是奚微用中文标注的笔记。

以前他们谈论过叔本华,知道奚微在看,钟慎投其所好,专门抽时间研读了一个月。但钟慎只来得及讲一句开场白:“你喜欢叔本华的理论吗?”话题还没深入展开,就被奚微一句“不喜欢”堵死,钟慎无言以对。

奚微简直太难讨好,精神世界更难触摸,让人连靠近他都需要勇气。

见人从书房出来,钟慎放下书。

奚微解开衣扣,边脱衬衫边走向衣帽间,终于想起他似的回头说了句:“我有事出门,晚上不一定回来。”言下之意:钟慎想留就留,不想留可以走了。

一次阔别多时后迎来的短暂相聚就此结束,他们聊过的话从昨天见面到现在全加一块好像也没几句。

衣帽间在二楼,奚微再下楼时已经换了模样。穿搭不算正式,说明要去的场合不那么严肃,他手心里还攥着一个东西,径直走到沙发前,突然说:“给你的。”

钟慎意外:“这是……”

“前几天在北美过圣诞,陪朋友逛首饰店时顺手买的。”奚微摊开手掌,手心里赫然躺着一枚仙人掌形状的钻石吊坠,设计精巧,一看便知价值不菲。

这算什么?伴手礼?

奚微送东西向来随心所欲,很可能是他自己当时喜欢,买完又不喜欢了,才丢给钟慎。

但钟慎刚才看不进书,心里一直在想那株圣诞仙人掌到底什么时候死——死那么晚还不如早点死,手里就突然被塞了一株相似的“仙人掌”,有纪念品性质、永远不会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