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钱一分不要,要的是法律的尊严!(第3/6页)
……
庭审场上。
咚咚咚!
于彩霞微微皱眉,将证据材料简单的看过一遍。
随后对于双方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开口:
“针对于本案,现在有以下几点,需要对于被告方当事人秦小峰进行提问。”
“当事人需要如实回答,不允许有虚假回答或隐瞒事实的情况。”
“如若有虚假回答,那么责任全由被告人当事人承担。”
面对于彩霞的严肃警告,秦小峰站在被告人席位上,认真点头:“好的审判长。”
于彩霞继续开口:
“第一:针对控告方控诉的,被害人陆影在你进行攻击时,表达了她是孕妇的事实,这件事情,你有异议嘛?”
这是在执法机关内,已经交代过的事实,秦小峰否认不了。
只能点头承认。
“没有异议。”
“嗯!”
于彩霞继续询问:“导致你犯罪的主要动机是什么?”
“主要动机……”
“主要动机是我觉得她难缠,所以冲动之下就动手了。”
“那你能够解释自己车子里为什么会放刀具吗?”
“放刀具的原因是什么……”
“放刀具的原因是……我那些日子,需要切水果,所以就在车子里面随手放了刀具。”
以上问题,秦小峰的回答都没有什么问题。
和提供的材料没有太大的出入。
于彩霞微微点了点头,看了一眼材料,又继续询问:
“那么……”
“针对被控告方,控告你在自首过程中,遭受到了执法的逮捕,但是却有一定的反抗……这一点儿,你怎么解释……?”
面对这个问题……
秦小峰明白,自己必须好好回答。
沉默了数秒。
秦小峰扯了句慌:“当时的情况是,突然冲出来了一些人,要抓我,我当时心情紧张,不知道是什么人,所以才反抗的。”
“你的意思是,执法方在逮捕你的过程中,没有出示自己的身份证明……?”
这时候,苏白突然开口询问,直接打断了秦小峰的思路。
咚咚咚!
于彩霞敲响了法槌:“控告方律师不得打断问询,在此提醒一次。”
“好的审判长。”
目的达到,苏白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于彩霞望了苏白一眼,知道对方心里想的什么。
不过这对于庭审来说有益,她也没有多处罚什么。
继续开口:
“针对刚才控告方的问题,被告人解释一下吧。”
“当时执法人员是否声明了自己的执法身份?”
解释……?
这怎么解释……?
总不能把自己真实的想法说出来吧……
秦小峰把目光看向辩护律师姜民,见姜民没有任何表示,心咯噔一下沉了下来。
“审判长……我当时是着急了……没有注意到。”
面对秦小峰的话,现场人员都清楚。
着急了,没有注意到很明显是说谎。
最大的可能是,没有投案自首的想法……
并且。
执法方没有将秦小峰的反抗记录在内。
这其中……水很深啊!
咚咚咚!
在秦小峰讲完以后,于彩霞敲响了法槌。
根据目前的庭审情况来看。
证据审查方面,在开庭前已经收集完成,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了。
扭过头看向另外两名审判人员,另外两名审判人员点头示意这场庭审同样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了。
证据确凿……
于彩霞开口:“被告方律师面对控告方所控告的还有什么需要陈述的吗?”
面对于彩霞的询问,姜民知道,其他的关键点无所谓,但是在这个投案自首的判定中,必须要拿回主动权。
于是针对这一点进行开口:
“审判长,对我方当事人在投案自首过程中被捕,具有反抗行为。”
“我方认为,我方当事人刚成年不久还没有独立的社会经验,所以,在面对相关的执法人员时,会有一些应激的反应。”
“我方请审判长需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咚咚咚!
于彩霞微微点头,敲响了法锤,对于本案做了一个大致的总结。
“针对于控告方和被控告方的庭审辩诉,合议庭成员经研究决定做出了以下总结。”
“第一:秦小峰故意杀人事实属实,虽然具有一定情绪性犯罪,但是连捅五刀,具有故意性。”
“第二:秦小峰在行凶过程中,得知了陆影是孕妇的事实。”
“第三:秦小峰在投案自首的过程中被捕,但是有一定的反抗行为,并执法方没有记录在内。”
“对于以上三点各方有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