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小李:判了判了,一下子抓俩(第2/3页)
理清思路,李双军开口:“好的,审判长。”
“审判长,我方的法庭陈述如下:”
“针对贺东升被错判,我方表示这是一个遗憾,这是由我方的失误造成的,在这里我对贺东升进行道歉。”
说着这些话的时候,李双军向当事人席位弯腰,表达自己的歉意。
站起身之后继续开口。
“我方承认由于我方的失误造成了贺东升的错判,但是……”
“我方控告贺东升骗保,是出于,当时错意为保护我方的法律利益。”
“而不是进行恶意的控告。”
“我方如果当时能够得知贺东升没有骗保的主观意愿的话,那么肯定不会进行控告的。”
“我方希望审判长能够从这一点进行考虑,给予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审判。”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面对李双军的陈述。
苏白:???
什么意思啊?什么叫做给予你们一个公平公正的审判?
判决你们恶意控告就是对你们公平公正的审判!
恶意控告他人造成刑事责任,现在说的可怜汪汪的。
当初明知道应该赔偿,为什么不赔偿?
还有说什么如果知道贺东升没有骗保的话,肯定不会控告。
你搁这瞎扯淡呢?
你都以引诱口供作为证据进行立案,提起公诉了。
你现在跟我说不知道贺东升的主观意愿是没有进行骗保?
啧啧啧……
这前后的逻辑闭环,简直绝了。
什么话都让你们全安保险公司说了是吧?
嘶……
对于李双军的法庭陈述,苏白扯了扯嘴角,没有说话。
……
审判长席位上,杜林木微微皱了皱眉,看了一眼全保险方的诉讼席位。
默念一句:说的什么玩意儿,不听。
紧接着将目光转向了苏白。
“现在请诉讼法进行法庭陈述。”
“好的审判长。”
“审判长,我方陈述如下:”
“我方认为,这场庭审中涉及到了多个方面。”
“其中包括了当事人贺东升遭受的蒙冤,以及全安保险法务人具有引导性的恶意控告。”
“这场庭审,如果不是全安保险法务人具有倾向性的引导和主观上恶意的控告。”
“就不会出现今天的庭审场面。”
“一切的缘由都在于,全安保险法务人对贺东升恶意的控告,故意引导的非法证据。”
“这是这场庭审的起因。”
“我方对于这场庭审,只有一个诉求,那就是能够给予我方当事人贺东升一个有理有据的法律判决。”
“审判长我方的法庭陈述完毕。”
苏白的陈述很简单,只表明了一个主观意思。
那就是这场庭审的主要责任在于全安保险方面。
如果全安保险没有非法控告,那么就不会出现贺东升被判的场面。
在陈述完,苏白微微抬头看向庭审台席位。
咚咚!
杜林木敲响法槌。
“各方法庭陈述完毕。”
“现在准备宣布判决结果。”
咚!
法槌落下的声音,在庭审现场回荡。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宣布判决结果!”
唰唰唰。
庭审现场,全体起立,看向审判长席位。
审判长杜林木望着判决书,微微抬头,目光环绕了庭审现场一圈以后。
缓缓开口:
“本案案由。
诉讼方认为,当事人贺东升一审判决是由全安保险公司恶意控告并恶意引导进行立案申请。
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并追究全安保险公司法务恶意控告的相关责任。
要求全安保险公司赔偿当事人贺东升应有的保险赔偿以及相应的精神损失。”
“本院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所适用法律,全部依照国内法律。”
“下面开始宣判庭审结果。”
“经合议庭研究判定,对诉讼方提出来的诉讼请求。”
“一:一审判决中,所适用的证据,其中具有非法证据,严重影响了判决的公平性,判决与事实严重不符。”
“判定,撤销一审对贺东升的刑事处罚,改判无罪。”
“二:针对贺东升购买的保险,所依据的是全安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险合同。
按照合同内容,贺东升在工作时出现了严重的意外,造成了永久性的伤残,符合签订的保险合同。
对此,诉讼方要求全安保险公司对于贺东升进行赔偿的索求合理,判决全安保险公司赔偿贺东升958674.52元。”
“三:针对全安保险对于贺东升的控告,是否属于恶意控告。”
“合议庭对于这一点进行了完整的整理。”
“(1):全安保险公司提供的立案证据,属于非法证据,虽然不是伪造,但是是根据诱导得来,同样属于虚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