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当庭提交非法证据!这么大胆?!(第3/3页)
在法理上能够判定秦宝有罪,肯定是需要进行顶格判处的。
杜明嘴角略带笑意的看向苏白:“现在请被告方或被告诉讼代理人进行陈述。”
苏白微微抬头目光对视杜明。
秦宝的检验报告造假?!
并且检方提交到了相关的机构对安神药酒进行了检验,没有达到危害标准,是合格产品?
扯什么呢!
关于这一点,苏白已经提前询问过秦宝是怎么证实安神药酒对人体有危害性的。
得出的结果是,秦宝亲自在实验室里进行化验,并且让其老师帮忙进行检测。
秦宝作为博士生,老师虽然说不是医药行业的顶尖大佬,可是检验的水平还是有的。
根据秦宝的发文,苏白也从互联网上找到了当初喝过安神药酒,在发文下面的评论。
其中秦宝提到过,喝完安神药酒后可能会出现什么症状。
购买过安神药酒的人也纷纷表示,自己出现过这种情况。
同时。
苏白也购买了一瓶安神药酒,提交到了相关机构进行检验。
检验的结果和秦宝所描述的相差不大。
这是这场庭审中最关键的证据。
也是苏白做无罪辩护的最大证明。
但现在……
???
你说通过相关机构的检验,危害性不存在?
你这检验报告哪里来的?
苏白并不觉得对方的检验报告是真的。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性。
非法证据!
苏白收回目光,接着看向检方马武:“审判长,我这里也有一份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所显示的内容和秦宝发文中的内容相差无几。”
“我想请问检方,你们所提交的检验证据报告是从哪里来的?”
“有没有按照规定盖上公章?”
“我怀疑检方出示的是非法证据,现在请检方提供检验报告证据的来源合法性。”
马武平静回复:“检验报告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已经提交给了法院。”
“法院已经证实检验报告的合法性。”
行!
既然检方拒绝,那我向法院申请就可以了吧?
苏白看向审判长席位:“审判长,我方怀疑检方提供检验报告,证据来源不合法。”
“根据检方的陈述,法院已经证实检验报告来源的合法性。”
“根据法律规定,我方有权利对于检验报告来源的合法性进行确认。”
“我方想要申请确认。”
对于苏白的申请,杜明平静开口:“针对检验报告来源的合法性,可以进行庭后审查。”
“现在先请被告方针对与检方提供的控告做出答复。”
苏白:???
我已经做出答复了,我对检验报告来源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这难道不是答复吗?
现在你来一句进行庭后审查,还让我继续回答。
回答什么?
现在的情况是,法院,检方以及作出检验报告的机构伪造相关证据,进行不合法诉讼。
准确来说,机构伪造相关证据,另外两方估计心知肚明。
但是不进行揭穿,装作不知道……
还要将庭审继续下去……?
苏白目光凝视着杜明,却发现杜明的表情平淡,没有丝毫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