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九章 经典陈述,有钱有势可以左右法律吗?不能!(第2/4页)
我并没有和我当事人沟通过这些。”
“所以我不能替我当事人进行陈述。”
听到这话,吴昊不免有些着急开口:
“孙律师,你怎么不能替我陈述呢?”
“我表达的意思很简单,就是证人不能证明他说的事情是真的!”
“孙律师,你快帮我说说!!”
咚咚咚!
法槌敲响,余成严肃开口:“被告人肃静!”
“被告人委托律师已经阐述的很清楚了。”
“被告人不要在法庭上,在没有进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
“扰乱法庭的秩序!”
听到审判长严肃的声音,吴昊的心里不免一颤。
“好的……”
“审判长,我知道了……”
刚才他只是一时情急之下,才不停的追问孙石岩。
但是让他真的对抗庭审,扰乱庭审秩序。
这一点,吴昊作为被告人,肯定不敢。
毕竟……
在庭审上,审判长的确不能瞎判。
可是审判长能够在刑期范围内,进行有偏向的判决。
这一点他的心里也非常的清楚。
……
看到吴昊消停了,余成这才开口继续着下一个庭审的环节。
“判定吴昊与张燕发生关系,具有强迫行为,各方均无异议。”
“现在进入最后的法庭陈述环节。”
咚咚!
“请公诉人开始陈述。”
法庭陈述环节。
李晓作为公诉人,很清楚这个案子走到这一步有多么的不容易。
在调查环节,经历了多么麻烦的事情。
现在进行法庭陈述,陈述的最重要的一点。
就是要将吴昊当时的恶劣行为表述出来。
争取在刑期方面能够重判。
李晓翻了翻自己的诉讼材料,开口:
“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如下:”
“根据检方的相关性调查——”
“吴昊涉及到了强迫张燕发生关系。
并且强迫让张燕与他人发生关系,收受金钱。
已经涉及到了逼迫他人淫秽罪。”
“从这两点来讲,吴昊不仅仅是涉及到了强迫妇女的行为。”
“他甚至威胁已经被强迫了的张燕,与其他人发生关系,用于自身的牟利!”
“作为一个成年的男性,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
“这种做法非常的恶劣,造成了严重的恶劣影响。”
“根据吴昊所触犯的法律以及其情节的严重程度。”
“检方认为应当从重从严进行判决。”
“检方推荐刑期:由于涉及到了强迫妇女意愿发生关系,并且强迫妇女意愿让其参与出台,两罪并处。”
“顶格判决:十年有期徒刑!”
“……”
李晓在陈述完毕后,看向了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
一开始,他作为检察官,对于被告人进行控告的时候。
一直让被告方委托律师反驳质问和怼回来。
现在在法庭陈述阶段,算是出了一口气。
不过……
这个案子对于吴昊的刑期是在合理的范围内。
十年有期徒刑,对于吴昊而言,是顶格判决,但是是理所应当。
……
审判台席位上,审判长余成在听完李晓的陈述。
紧接着将目光转向了被告方席位:
“请被告方当事人或被告方委托律师现在进行法庭陈述。”
孙石岩在听到审判长让被告委托律师陈述,心里暗叹了口气。
这个案子在先前的他看来,肯定是会被判无罪的。
可是现在,审判长采用了间接性证据,判定了有罪,也就算了。
公诉人竟然直接推荐刑期十年!
十年可就是顶格判决了!
庭审进行到这一步,有罪是肯定跑不了的了。
所以需要在刑期方面进行陈述。
至少不能让审判长判十年的顶格判决。
深吸了口气,孙石岩开口陈述:
“审判长,我方的法庭陈述如下:”
“审判长已经判定了我方具有强迫的行为,关于这一点,我方不再进行论述。”
“我方主要针对的点是有关于刑期方面。”
“在本案当中,被告人吴昊强迫张燕发生关系,可能只是因为刚成年不久,对于这方面的事情好奇。”
“而且作为刚成年不久的人,对于法律的意识相对来讲比较淡薄。”
“尤其是在酒后的行为……更冲动,更加的不理智。”
“对于这些……都是需要考量的因素。”
“我方当事人的确存在着严重的过错。
但是从刑期上面来讲,我方认为应当给年轻人犯过的过错一个机会。”
“从轻进行判决。”
“以上就是我方的法庭陈述。”
简单的对被告方委托律师的法庭陈述进行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