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一章 合议庭的态度,检方的震惊陈述发言!(第2/3页)
“并致其遭受严重伤害,进行开庭审理。”
“先请检方开始陈述案件详情,以及详细证据和其他内容。”
在曹川话音落下后。
本次公诉人段召,开始进行了具体的陈述内容。
段召这一次作为公诉人,对于本案进行过大致的调查和了解。
并且从执法部门接手过这个案子,进行了认真的审查。
在审查过程中没有发现有太大的异议。
或者说……本案在他看来,并没有太多争议。
其实对于他来说,这个案子也非常的简单。
那就是将犯罪事实清晰,以及证据链完整,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四人的相应罪名给提出来。
认定情节是否严重。
接着再来一个推荐刑期。
这件事情,在他看来,就算是结束了!
在这种案件下面,有实际的证据,那么就不存在什么其他问题了。
只需要审判长根据相应的法定情形来进行判决,就可以了!
想到这里段召开始陈述:“审判长。”
“检方的陈述以及相应的质证,以及对该案件的调查结果如下:”
“在本案当中……被告人四人,林龙,张山峰,李亮,张齐。”
“涉嫌强迫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并且有着群体团队强迫行为。”
“在本案当中,涉及到的情况恶劣,四人的主观犯罪意愿非常的强烈。”
“并且造成了受害人严重的心理创伤和身体创伤,至今受害人都在医院接受治疗。”
“且受害人家属以及受害人坚决的不进行谅解。”
“基于这种情况,我方认为,根据我国法律刑法规定。”
“强迫妇女发生关系,涉及到的情节比较严重,应当进行从重判决。”
“在本案当中被告四人认罪认罚,其认罪认罚态度良好,但是对于破案没有立功表现,检方认为不应有减刑表现。”
“在本案当中责任划分明确,林龙作为本案中的主犯,其他人作为本案中的从犯。”
“按照情节严重程度。”
“检方分别对林龙,张山峰,李亮,张齐等四人推荐刑期为——死刑,无期徒刑,十二年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
“审判长,以上是检方的陈述内容。”
段召的陈述内容,简单明了,直接是把主犯往死刑上怼。
而其他重犯的推荐刑期也非常的重!
看得出来,公诉人对于本案所涉及到的情节判定为非常恶劣。
要不然也不会涉及到这么重的刑期。
说实话……
庭审的这一幕,尤其是公诉人在陈述刑期的这一幕直接把被告人的家属给惊了一下。
因为这和李小果家人给他们的保证不一样!
李小果家人说的什么?
他们说的是保证从轻判决,而且刑期在原有的情况下还会降低!
并且保证了其他的一些东西。
所以他们才会同意,让自己家的孩子顶罪。
可是现在呢,主犯直接干上死刑了!
其他人员最低也是十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这已经算是从重判决了!
压根不属于从轻!
林龙的父母当场就不愿意,他们就这一个独生子。
虽然林龙说叛逆了点,犯的错多了点。
他们也承认,也愿意赔偿,也没有说不让判决。
就算是判个无期徒刑他们都同意!
可是……这怎么一下子上来死刑了?
家属席位上,林龙的父母明显有些着急。
而其他三家的家属对于这一推荐刑期,同样也有些不知所措。
林龙的父亲林建设,当即向一旁林龙的叔叔,着急询问。
“我说建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不是跟我说李小果的家人都已经说好了让小龙判的轻一点嘛?”
“说最多最多判个无期徒刑,然后再运作一下到时候可能很快就出来了。”
“现在怎么回事啊,怎么一上来就推荐一个死刑了?!”
“这都判死刑了还怎么减?”
“我跟你讲你这件事情必须跟我说清楚,我就小龙这一个孩子,如果说这场判决下来的话,那么我可不愿意!”
面对林建设的质问,林建业同样有些不知所措,但是还是连忙开口解释道:
“哥,你先别那么着急,推荐刑期,是推荐刑期判决结果是判决结果。”
“他们家那边又可能没有给检方打招呼。”
“再说了判决结果是审判长判,又不是检方判,刑事又不是推荐什么判什么。”
“推荐的是死刑,但是完全可以判无期啊!”
“哥,你先不要着急,这件事情到最后肯定能办妥的!”
面对林建业的安慰,林建设满脸的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