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七章 唯一的诉讼请求!(第2/3页)
所以……
对于这件事情,李雪珍还是比较好奇的。
苏白抬头,看着李雪珍好奇的目光,笑了笑开口:
“这不是你让段律师,帮忙找一下,有没有什么好的案例和案源吗?”
“段律师找到了以后,和我打电话讲的。”
“这个案子就是北都分所那边找到的。”
李雪珍脸不红心不跳地开口:
“嗯……是我让段律师找的,我的想法就是,继续打响咱们白君律师事务所的名气!”
苏白笑了笑:“是嘛?”
听到这话,李雪珍脸上有些羞红,苏律师这么说,不就是明显的看出来了自己的想法了吗?
而且!
她告诉段律师找案源这件事情,是她偷偷进行的。
现在苏律师直接当她的面提出来了……
李雪珍心里面突然有了一股羞涩的感觉。
不过……
这种心态很快就转变成了,我就是有小心思怎么了的小傲娇。
苏白没有再继续调侃下去,而是让李雪珍,整理一下这个案件的详细情况。
等到走出办公室后,李雪珍长呼口气,拍了拍绯红的小脸。
出差出差!
妙呀妙呀!
美滋滋!
李雪珍脸上洋溢着欢快的表情。
……
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情况,根据段亮发来的文件,已经很详细了。
怎么说呢……
这一次的委托当事人,可能相比较其他以前委托的案件的当事人,略微有一些不太一样。
这种不太一样是指,这一次的委托当事人,是一名杀人凶手。
并且……委托当事人在犯罪的时候,是有着主观意愿,和主观的杀人动机的。
最终的结果是,造成了一名成年男子的死亡。
这属于什么情况?
这属于,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并且有着确凿的事实证据。
不存在冤假错案的可能性。
这名委托人是一名实实在在的杀人犯。
一般来说,像这种委托人的情况,苏白是绝对不可能接受委托答辩的。
可是看这个案子的具体细节,苏白改变了主意。
在这个案子中,委托当事人之所以会对该成年男子,痛下杀手,是有着原因的。
并且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并不是从自身出发,也不是为了达到减刑或者是寻求脱罪的机会。
而是想要一个公道。
这个公道就是,数年前的一件事情。
在数年前,委托人和委托人的母亲,与同村的村霸起了冲突。
委托人的母亲遭到了同村村霸的羞辱和欺负。
并且在此后,遭到了多次的骚扰和欺负。
这里的欺负指的是,被拳打脚踢,并且还有一些很羞辱,很恶毒的话。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同村村霸对于委托人和委托人的母亲,都有着霸凌的行为。
因为委托人没有父亲,所以也一直得不到其他人的帮助。
或者说村里面的其他人也不敢冒着得罪村霸的风险,随意的帮助他们。
在之后。
又因为地皮的事情,村霸想要委托人家里面的一块好地皮。
委托人的母亲,主要靠种地为生,当然不愿意。
随即,反驳了村霸的这种行为,可是让委托人的母亲没有想到的是。
村霸可能是欺负惯了他们母子两人,直接招呼自己的朋友,和自己一起对委托人的母亲拳打脚踢。
委托人在现场……目睹了自己的母亲,被村霸和其他人打死。
并且……
村霸和其他人在打死了委托人的母亲之后扬长而去,没有受到任何的法律处罚。
并且还警告委托人,把这件事情烂在肚子里,不允许再提。
只不过在自己的母亲被村霸打死以后,委托人就离开了家乡,去参加工作。
并且学习格斗,擒拿,侦查等一系列的攻击和防守技巧。
在委托人认为自己能够,帮自己的母亲报仇以后。
回到了家乡,当初一名欺辱自己母亲的村霸的好友杀害。
在杀害完一人之后,被人发现,执法人员将其逮捕。
一审案件判决死刑时,委托人强烈的要求审判长能够给予他一个公道。
给予他家人,给予他死去的母亲一个公道!
只是……这件事情,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
这里就要说一下,关于案件的判决情况了。
案件的判决是针对诉讼请求和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情景进行判罚。
像委托人在庭审上陈述自己的母亲,遭到了村霸等人的杀害,这是属于另一起刑事案件。
说白了,不属于法院的管辖。
而是属于执法部门的管辖范围。
这个案件,段亮也清楚的说明了案件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