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千九百四十二章 不可视听

“****,一个简单的名词。”

只是一秒不到蝙蝠侠就给出了答案,他虽然常年面无表情,但此时看向贱人的目光都还带上了一些嫌弃:

“显而易见的事情你肯定没有必要专门来哥谭问我,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性,要么是你瞎了,要么就是你因为某些因素,无法看清这里写了什么,是魔法。”

又是用陈述句表示疑问,这就是他说法的风格。

哥谭警局的楼并不高,是个只有四层的老建筑,虽然后来韦恩集团拨款重建过很多次,但这个高度从来没有变化过。

这也导致警局天台上其实没有什么风,可此时的康斯坦丁只觉得心都凉了。

“见鬼了,路西法能够看到,说出,写下来的名字,你也能看见并说出,偏偏是我,看不到也听不见,妈的,老子是得罪上帝,被那该死的家伙诅咒了么?我艹你!老天爷!”

朝着天空竖起最长的那根指头,他大声咒骂着该死的上帝,尽管蝙蝠侠被公认是DC宇宙第一神探,可自己也是侦探啊,还是黑暗艺术大师呢,为什么人家能做到的事情自己做不到?

不过转念一想,他也懒得骂了,扯扯自己的风衣领子打了个哆嗦:

“算了,这破世界谁爱救谁救吧,我走了,蝙蝠侠,这事情就交给你,既然你能看到,那慢慢研究吧,我相信搞明白文字的含义对你来说不是问题。”

说着,他连记事本都不要了,扭头就打算离开天台,先从楼梯间下去走出警局,再尖叫着跑进大雨里,冲进距离最近的夜总会去放松一下。

哥谭也许对外来者不怎么友好,不过这里也有优势项目,那就是可以玩的东西很多,这里的妓女和男妓是东海岸质量最高的,夜店本身和其售卖的酒水也是最好的,比起纽约都要好。

著名老赖康斯坦丁没钱,不过他可以有,无论是骗,是偷,是抢,只要不是合法手段,那么在这座城市里都可以轻松搞到钱。

“你不能走。”

铁钳一般的大手抓住了他的肩膀,雨中能够看到蝙蝠侠那冷漠的双眼,听到豆大雨滴敲打他尖耳朵头盔的一连串声音。

这不是商量,而是通知,这座城市的主人这么说了,意思也很清楚,那就是康斯坦丁不解释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那他就无法离开。

哥谭不是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能走的地方,只要有蝙蝠侠在,就不是。

“行行行,快松手,你捏疼我了,该死的你手劲真大,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是正义联盟的敌人呢,你是不是忘了咱们其实是同事?还是打算真的杀了我?”

嘶嘶地吸着凉气,稍显粘稠的酸性雨水在嘴角都吹起了泡泡,康斯坦丁发出了求饶的声音,并且不断甩动自己的胳膊:

“我给你说还不行么?不过能不能不要在这里淋雨了,你穿着高科技制服是没关系,可是我在等你的这会功夫连内裤都湿透了,你找个地方,请我喝几杯,而且我今天还没吃晚饭呢。”

蝙蝠侠没有解释,只是抓起贱人的衣服领子,带他向楼下警局内部走去。

他不用回答康斯坦丁的问题,因为对方也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么粗暴,这是明知故问罢了。

布鲁斯·韦恩是扎坦娜的青梅竹马,两个人之间还有一段历史,显然这让他对于康斯坦丁没有太多好感,毕竟渣康实在是太渣了,上一次还差点害得小扎丢了性命。

如今只是帮渣康捏捏肩膀,已经算是足够克制的了。

两个湿漉漉的人从天台上走下来,蝙蝠侠的身份在警局内部也十分好使,在很久以前警方对于蝙蝠侠的存在还讳莫如深,可在戈登当了局长之后,警察们都知道蝙蝠其实是自己人。

他可以随意进出案发现场,停尸间,或者任何他想要去调查的地方,很多心怀正义的人也愿意配合他的各种要求,当然,这里是哥谭,所谓的正义之人,也不是那么干净就是了。

比如贪污一点小钱,滥用一些职权,搞点种族歧视,保养情人小三什么的,这种事情蝙蝠侠都知道,但他在事情越过某条线之前不会去管,因为哥谭自有游戏规则在此。

一路上遇到不少警员,都表情平淡地和蝙蝠侠打招呼,他甚至连个回应都没有,就这样提溜着康斯坦丁,直奔戈登局长的办公室。

戈登的办公室并不大,至少比起市长那仿佛白宫套房般的办公室要小很多,此时推门进来,戈登又在加班,这个老头正在黑漆漆的环境里,对着散发着荧光的电脑屏幕,不熟练地用一指禅打字呢。

前些日子哥谭出了大乱子,一群异世界的疯子来这里疯狂杀人,还有一些本地人在其中浑水摸鱼,现在积压下来的案子让局长的背都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