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章 佛与不听话(第2/3页)
可刘知诗却只是摇摇头:
“不少了呀,20万呢。”
“那为什么不接?”
“因为不想接。”
看着自己的老板,刘知诗语气依旧平静:
“没有其他的原因。”
“……”
这下,蔡依侬的眉头彻底皱起来了。
拧成了一团。
“你这不是理由。公司花了这么大力气给你们找的资源,包装、宣传,你一句不想接就不接了?你要说有什么同类产品竞价,或者是你的档期冲突,那倒可以权衡。
但这件事已经定死了,你、胡謌、袁宏、郭小婷、唐烟你们5个人。公司花了很多心思,来帮你们解绑《仙剑三》,捆绑上《诛仙》这个热门IP,你必须要拍。”
作为老板,其实她能和自己的员工解释的这么清楚用意,已经够可以了。
并且还是建立在她不追问刘知诗不想拍这个广告的真实原因基础上。
可是……
她显然低估了刘知诗“轴”的程度。
“老师,我知道您的用意,但我还是不想接,也不会去拍。《仙……”
说到这,她话头忽然一顿。
杨蜜的忠告响彻在脑子里。
“这件事,你就当什么都不知道。没有老板喜欢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员工的~”
这句话是第一次打电话说起广告这个事的时候,蜜蜜亲口说的。
于是,这句“仙剑又不是只有我们几个”的话被收回了肚子里,转而变成了同音的:
“现在我更想专心致志的打磨自己的演技。”
“对的,蔡总……《熊猫人》的热度也不小,诗诗的压力也挺大的。这下个月就要去弯弯那边,要是拍这个广告让人觉得咱们轧戏……不是不好么?她应该是这意思。”
李敏念见蔡依侬脸色已经冷了下来,赶紧打了个圆场,同时扭头说道:
“不过话说回来,诗诗,这广告也……耽误不了多久时间……”
可话还没说完:
“诗诗,这个广告,我不是在和你商量。你是公司的艺人,必须无条件的配合……”
“不是无条件的,老师。”
刘知诗同样打断了她的话:
“广告这些属于商业增值,不在合同的电视剧条款里面。”
“……”
坏了。
看着蔡依侬那彻底冷下来的脸,李敏念知道……
这次真的麻烦了。
这……怎么拿合同说起来事了?
艺人合约确实有影视剧条款。
就比如诗诗的5年合约,公司和她就会履行十部片约。
这个合同是双向的,如果到时候合同结束,公司没有让刘知诗上过十部电视剧里担当角色……哪怕是跑龙套,那么到时候诗诗就可以拿合同来告公司不履约。
同样的,如果这五年之中诗诗要走,那么在掏了解约费后,还要履行完这条合同。
这是硬性条款,每个艺人公司都是明码标价的。
毕竟对艺人来讲,也是一种保障。
但广告确实不在合同范围内。
公司可以扶持,但让不让你上,看公司。
演员同样可以拒绝,只要你不喜欢。
可现在俩人这话忽然就呛火呛到这了,李敏念就知道,不行……不能在这样了。
“诗诗!”
二话不说的打断了刘知诗的话,李敏念赶紧说道:
“胡说什么呢!公司也是为了你好!……蔡总,诗诗不是这意思,你们说的不是一回事……这样,我们俩在沟通沟通……蔡总,我……我先带诗诗去看一下《熊猫人》的准备。演技课的陈老师还在等她呢。”
“……”
蔡依侬看了刘知诗一眼,点点头:
“好。”
“嗯嗯……诗诗,咱们走吧。”
他是抓着刘知诗的胳膊,强行把人“提”起来的。
一溜烟的出了屋子。
而刚出屋,他就拽着刘知诗一个劲的往电梯那走。
等按了电梯,确定了左右没人,他才忍不住用一种把声音压在喉咙里的语气说道:
“你疯了吗!诗诗!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知道啊。”
刘知诗点点头,声音也压低了些:
“但有些事情,不用我说,李哥您也应该明白。这广告谁拍都行,唯独我不能拍。你还记得《风声》里吴志国的那句台词吗?朝秦暮楚的人不会有好下场的!更何况……这广告如果真出来了,你真觉得《仙剑》的粉丝不会认为自己遭到背叛?没蜜蜜、没霍健华……全都是自己公司的人,去代言了另一款游戏……这事或许是我多想,但我不想做。”
“……那你也不能往合同上说事啊!”
李敏念声音里多了一份焦躁:
“我明白你的意思,这消息还是我告诉你的……但我的本意是让你和蜜蜜好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