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6章 月子之仇,不共戴天(第3/4页)
“李经纪,跟蔡总好好说说,其实两边都需要一个台阶下嘛。《宫锁心玉》的剧本先不提了,《怪侠》的总导演是李导,总不能让李导一直等在横店吧?您说是吧?先拍,拍完再说呗。”
这次,李敏念答应的非常痛快:
“行,没问题。其实我也觉得诗诗没错,但两边也都确实需要一个台阶……”
寒暄了几句,他结束了通话。
但却没着急给蔡依侬打回去,而是在心里琢磨一会儿该怎么说。
杨蜜的话,其实是俩人商量好的。
拖个两三天,拖到剧组开机后,等自己联系上诗诗后,来这么一出。
至于“不道歉、先演戏”的策略也是蜜蜜提出来的。
意思也很简单。
首先,给蔡依侬造成一个诗诗服软的讯号。
但这个服软不代表没原则。
不写检讨书这种形式,要像是一根刺一样,抵在蔡依侬的喉咙上。
吐不出来,咽不下去。
其次,因为这件事没处理完,等解了蔡依侬的燃眉之急,等《怪侠》拍完后,找个机会再次拿《宫锁心玉》说事。
诗诗明确拒绝这个剧本,导致被雪藏。
但她却在《怪侠》需要自己时,挺身站了出来。
人心都有一杆称,蔡依侬事后要是再因为《宫锁心玉》的事情,抓着刘知诗不放……或者说,她就算想放,杨蜜和李敏念也不会让她放。
就要架着她,继续“惩罚”诗诗。
这种反复无常的老板,手下的员工真的会有安全感么?
而没了安全感之后,离心离德就成了理所应当。
此时此刻,看着满眼无语的刘知诗,杨蜜也没有多说什么。
她要为诗诗离开唐人开始做铺垫。
诗诗要走,也应该是“被逼走”的。而不是她无情无义的离开唐人。
凡事讲究个大义。
自己的朋友,她不想让诗诗有任何理亏的地方。
哪怕这件事是自己在幕后推动。
可如果没有于証,她根本就不会这么做,而是会用另外一些手段瓦解唐人。
绝对不想把诗诗卷进来。
所以,现在这个阶段,蔡依侬就算想放下,杨蜜也不会让她放。
这个机会……太难得了。
她要透过诗诗,给所有人一个印象,那就是唐人的这个老板是一个口蜜腹剑喜怒无常能同甘苦绝对不能共富贵的小人。
蔡依侬通过唐人赚到钱了,不假。
她抢不走对方兜里的钱。
既然抢不走你的钱,那我就搞垮你的公司,搞臭你的名声。
毒吗?
不觉得。
我本佳人,你三番两次的逼良为娼……那你做初一,我做十五。
做贼给你看。
我还坐月子的时候,你们就来招惹我。
因为区区几百万,就想把无法平均分配利益的锅扣我头上?
呵。
你难道不知道什么叫做:月子之仇不共戴天吗?
所以,她和李敏念已经开始演了起来。
诗诗不需要知道那么多。
她是需要长大,但绝对不是建立在朋友的帮助下。
她一定要自己明白一些事情才行。
至于其他的事情……
走着瞧呗。
“去演吧,生意是生意,情谊是情谊。《宫锁心玉》的事情你先不要管……别放过任何一个能提升自己演技的机会呀。咱们女演员的青春就这么几年,要好好珍惜才行。”
她看着好友说道。
“可是……”
“好啦,没啥可是的。我还能坑你?”
一句话把刘知诗噎的有些说不出话来了。
因为这话是真的……
说她傻也好,说她盲目也罢。
可她真的不信蜜蜜会坑自己。
因为她看到了蜜蜜的眼睛。
里面对自己的真诚根本是毫无保留!
当然了……也不排除她近视,有点瞎,没看清小少妇眼里那一丝隐藏的神色。
但不管怎么说,听人劝,吃饱饭。
在李敏念那边打过来电话,带来了蔡依侬的点头准许后,刘知诗当晚就往魔都走了。
她的演员合同还没签。
走的匆匆忙忙,只留下了没有看到蜜蜜演技的遗憾。
到魔都后,她也没看到蔡依侬。
只是有专门负责合同的人加了个班,在等她。
而这次……刘知诗罕见的仔细阅读了一下合同条款,没有在如同之前那般,公司让做什么,她签了合同就去做的爽快。
生怕公司在合同里加了什么附加条款,让自己再去演个《宫锁心玉》。
虽然她不是法学专业……但还是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才在演艺合同上签订了自己的名字。
人与人的信任,其实就是一面镜子。
一旦产生了裂痕,就再也无法恢复如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