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第3/4页)
距离御兽门最近的是宣弋城,理所当然挂靠在御兽门名下,受御兽门庇佑,修仙界实在是太大了,到达宣弋城花费的时间比女萝预计的还要久。
以她现在的修为,冲上门跟人硬干肯定不行,女萝已经打听过,御兽门上上下下加起来约莫有几千弟子,她总不能将这几千人全给杀了,所以不动干戈带走雷祖最好,当然,把雷祖抓走的人,必定要教训一顿。
“前面应该就是宣弋城了,九霄,咱们很快就能见到雷祖了。阿刃,你记得我跟你说起过的雷祖吗?它是九霄的母亲,被御兽门的人抓走了,会经过沂乐城,也是为了这件事。”
算算时间,已经二十天整,说不担心是假的,可女萝不能让九霄看出来,免得它更加害怕。
宣弋城入城收的也是银贝,由于阿刃五大三粗,女萝面上有伤,两人瞧着都不起眼,所以并未受到太过严苛的搜查,宣弋城可比沂乐城大得多,且往来城民瞧着都干净而体面,精神面貌也很不错。
自到了修仙界,女萝便不曾穿过华丽衣裙,头发也随意绑在身后,偶尔编个辫子便是最大的花样,趁着九霄跟阿刃睡觉的功夫,她给她俩做了几套换洗衣裳,有时赶路太久停下休息,她会给阿刃梳个简单好看又方便的头发。
阿刃从前在家中无人管,身上总是脏兮兮,衣衫破旧,头上还有虱子,与阿萝在一起倒是干净了,但也从不想着花里胡哨,于是被这宣弋城城民一衬,二人便多少显得有点寒碜。
摄魂铃幽幽道:“真丢人……”
它曾见过女萝华美的模样,它敢说,若是有故人此时出现,必然认不出眼前这洗尽铅华朴素到寒酸的女子会是当初被帝王娇养宠爱的宣王后。
她与从前判若两人。
但女萝早已见过世间至宝,绫罗绸缎金银玉器,又哪里比得上自由美好?她回答摄魂铃:“有什么丢人的,我们不偷不抢,又不欺负人,只是来救朋友,问心无愧即可。”
“那你看到人家穿得那样漂亮,自己难道不羡慕吗?”
女萝奇怪道:“为何要羡慕?你不知道我穿成这样有多舒服。”
她把摄魂铃塞进乾坤袋里:“没事不要出来,被人瞧见我对着空气自言自语,说我寒酸就算了,说我脑子有病,我可不爱听。”
在沂乐城修者是了不得的存在,而在宣弋城,修者就不怎么值钱了,不说是一抓一大把,在街头也是随处可见。
御兽门的人有着统一服装,青底黑边绣金纹,女萝在街上就看到了好几个,不过她不敢贸然接近,因为这些人身边还带着各色妖兽,那些妖兽都头戴项圈,看着无比温顺,几个弟子坐下来吃茶点时,偶尔会仁慈地掰一块喂给自己的妖兽。
女萝静静地看着,无端想起从前在人间界,她与陛下看似鹣鲽情深彼此相爱,其实本质上更像主人与宠物,陛下疼她、怜她、保护她,喜欢抱着她轻抚她长发,她不必思考不必担忧,只要乖乖在宫中等他回来即可。
“阿萝?”
阿刃的声音将女萝自回忆中叫醒,“没事,我们走吧,先找个地方住下,再从长计议。”
阿刃心思简单,九霄又是小幼崽,至于两个器灵,女萝并不信任,因此她也没人可以商量,全靠自己胡乱摸索想办法。
听女萝要出去打探消息,阿刃很着急,女萝摁住她肩膀,食指点点她的鼻子:“不能太引人注目,而且阿刃现在还不够强,万一被发现就糟糕了,所以阿刃留在客栈修炼,九霄陪你一起,我很快就回来,好吗?”
阿刃耷拉下脑袋,九霄则抬起一只爪爪试图抗议,被女萝驳回,最后一大一小也只能乖乖听话。
如今女萝只知御兽门在宣弋城外五百里左右,但具体位置并不清楚,修者虽可辟谷,妖兽却不能,因此御兽门每日都需要很大数量的生肉,且宣弋城是御兽门的地盘,他们在这里横着走都没人敢管,自然也不会想着要低调。
先前那几个吃茶的弟子一起身离开,女萝就跟了上去,她不敢靠太近,跟雷祖朝夕相处的半年多,她很清楚妖兽的五感有多么敏锐。
这御兽门的弟子还真是半点不忌讳,若非那身衣服,女萝会以为自己跟错了人。
她头一回做这种跟踪之事,因此再三谨慎小心,可这几人却是漫无目的的闲逛,令女萝忍不住怀疑是否自己跟得太近被发觉了?
最后,这几人居然还进了一家赌坊!
女萝站在赌坊门口不远处有些犹豫,她不想进去,又怕不进去会把人给跟丢,正在她踟蹰之时,门口两个站岗的打手啐了一口:“娘的,又来了!御兽门这些人,真拿咱们赌坊当自个家后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