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留言(第3/5页)

如果是这样,那沈奕彤可能被害,也可能私奔。

——对方不愿意婚外情曝光,与追着他要婚姻的沈奕彤发生争执,失手将她打死。或者对方妻子知道丈夫出轨,将两人杀害。

——面对不容于世的恋情,两人约定私奔,悄无声息地离开新樟镇重新开启新生活。

面对夏木繁的假设,沈鸿云反应巨大。

他面色一变,霍地站起身来,厉声喝斥道:“不可能!彤彤是我一手养大,绝不可能做出违背伦理道德的事情来。我向来民主,她找个什么样子的男人我都不反对,哪怕对方学历不高、家里穷、长得丑、离过婚、丧偶带孩子……这些我都不反对,但唯有这条,绝对不行!人有礼义廉耻,岂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徐淑美忙起身安抚沈老师:“老师您别急。我知道,您教育出来的孩子一定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木繁他们只是也是为了办案,所以才把所有可能都要摆出来嘛。”

沈鸿云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他颓然坐下,挥了挥手:“不用再说这个,绝对没有可能。彤彤是个好孩子,不可能做出破坏别人家庭的事情。”

好,情杀这条线暂时放下。

第二种可能,朋友之间因经济、情感纠纷发生冲突。

夏木繁换了个角度继续询问:“您女儿有特别要好的朋友吗?”

沈鸿云道:“有。她有个初中同学,叫方媛媛,卫校毕业之后分配到镇医院当护士,两个人从初中一直交往到现在,关系很好。这次周老师生病,多亏了方媛媛关照。”

夏木繁:“她们有没有争吵过?”

沈鸿云:“没有。”

夏木繁再问:“您女儿有没有借过钱给方媛媛?”

沈鸿云看了夏木繁一眼:“方媛媛家里条件是差一点,不过她很独立,就算借钱也很及时地还了。”

夏木繁问:“方媛媛知道沈奕彤去了哪里吗?”

沈鸿云摇头:“她不知道。”

夏木繁:“那她有没有发现沈奕彤失踪前有什么异常?”

沈鸿云:“警察和我都问过方媛媛,她说那段时间儿子感冒忙得团团转,根本没有时间和彤彤说话,也没留意有什么异常。”

夏木繁问:“你见到方媛媛的时候,知道好友失踪她什么反应?”

沈鸿云仔细回想:“很意外吧,说着说着就哭了,很自责。”

夏木繁示意做笔录的孙羡兵在这里做个标记。

即使可以排除掉方媛媛害人,但这个人必须重点调查。

女性有些话不好和父母说,但可能会向闺蜜倾诉。说不定可以从方媛媛那里能够得到一些重要的线索。

孙羡兵依言而行,在方媛媛的名字下面划了条波浪线。这是重要人证,后续还要继续跟进。

第三种可能,同事之间因为利益而产生冲突。

夏木繁问:“沈奕彤和同事关系怎样?”

沈鸿云道:“一般般吧。彤彤不喜欢争权夺利,和办公室同事君子之交淡如水,没听说她和谁更亲近一些。”

沈奕彤三十岁了还只是个普通文员,显然她并没想过要在仕途上更进一步,那与同事之间自然也就没有利益冲突。

剩下的,只有抢劫或激情杀人。

那也得有实施地点与诱因。

沈奕彤平时有没有消费习惯、生活习惯、兴趣与嗜好,一般下班之后会去了哪里、会和谁见面,周末休闲会选择什么方式、爱不爱看电影、喜不喜欢独特……这就成了调查重点。

夏木繁问:“您女儿有写日记的习惯吗?”

沈鸿云皱了皱眉:“以前为了训练她的写作能力,我要求她每天写一篇日记。不过因为我和她妈妈经历过十年运动,知道祸从口出的道理,一再告诫她不要写隐私的东西,也不要轻易写对某件事情的评价,所以彤彤的日记基本都是作文训练,并没有写什么心事。”

夏木繁追问:“那她应该是有写日记的,对吗?”

沈鸿云这回点了头:“是,她养成了良好的习惯。读书时期的日记本我都给她留着呢,上班之后我让她别再写了,免得被同事发现了鸡蛋里挑骨头,影响未来发展。”

夏木繁问:“刚才你说她的宿舍里没有发现日记本,是不是?”

沈鸿云眼眶一红:“是的,这孩子真的很听话,让她不写她就没有写。”

这一回,不等夏木繁示意,孙羡兵已经在日记本这三个字下面划了道双横线。这是重要物证,需要继续追查。

再询问了一些其他情况之后,夏木繁站起身:“沈老师,您和我们一起去市里吧。”

沈鸿云疑惑地看着她:“去市里做什么?”

夏木繁道:“报案。”

如果成人失踪,一般三天后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如果一个月没有音信,可以向当地刑侦大队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