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朝别(六)(第3/4页)
“我最后悔的事……就是为你,去百花门求取能够治疗聋聩的丹药,你根本,根本不配……”
朝别被砸得偏过一点脸,肩头随着粗急的喘息起伏。
其实薛应挽并非不能理解此刻的朝别——这般境况下,朝别自然不愿意承认族人死去有自己的缘由,继而下意识暴怒,急切寻找其他罪状妄求得到一点心里安慰,试图去证明喻谨本就是个死有余辜的罪人。
本来可以逃过的,本来可以活下来的。
就差一点,就差了那么……一点点。
朝别是聪明人,他不是没有想过这个可能,只是一直不敢去确认付谨之并非自己心中的恶人,他怕自己心软,怕自己因为一时感动,而放弃为亲族的复仇。
可他坚持了这么久,几近完美的计划,终于得偿所愿报仇雪恨,却有人突然前来告诉他——你恨错了人,怨错了人,当年之事,究极根本,自己才是那个真正的罪人……
那朝别这错很的十几年,痛苦的十几年,又有谁来弥补呢?
朝别紧紧盯着喻栖棠,片刻,愤而大笑。
“你骗我,”他声音几近癫狂,重新握住剑,步步逼近喻栖棠,一双眼睛布满猩红血丝,目眦欲裂地瞪着喻栖棠,“你骗我,你骗我——”
“付谨之就是个利欲熏心,唯利是图的小人,他满胸心机,骄傲自满,舍亲弃友,人人厌恶,更私通妖族,为了目的不择手段,你休想,休想再为他辩解一丝一毫——”
朝别一句句骂着付谨之,极近恶俗污秽之言,喻栖棠打不过朝别,只空流着泪水,怒道:“混账!混账!”
她没了武器,便用所有能摸到的东西往朝别身上砸:只余下半壶凉透茶水的茶壶,琉璃金枝镂空花瓶,再或是身上饰物。朝别一下没有躲,任那些物什砸落在自己身上,湿漉漉的茶水与几片泡烂的茶叶挂在他衣物,显得十分狼狈。
喻栖棠最后摸到的,是脑袋上那只紫藤花玉簪,手腕一滞,同样撞见了朝别眼里一霎的停顿。
她毫不犹豫,拔下玉簪,上前一步,往朝别脖颈中猛地捅去。
朝别依旧没躲,如注鲜血从脖颈处喷流而出,喻栖棠拔出没入三寸的簪子,要再一次往前刺去时,被紧攥住了手腕。
“你够了没有!”朝别盯着她,鲜血顺着肌肤淌过锁骨胸膛。
“不够,不够!”喻栖棠咬紧牙关,一字一顿,“你做的事,死一千次,一万次都不够!”
两人就这样僵持,朝别盯着喻栖棠一对发倔的眼睛,他松开手,喻栖棠便如同只发狂的野兽再次撕咬而上,几番来回,玉簪在争抢之中被摔砸在地。
清脆触地声响起,那串雕刻完美的紫藤花也随着重击四分五裂,像是散落一地的水晶葡萄。
两人实力差距悬殊实在太大太大,到最后,喻栖棠没了力气,两只眼睛哭得红肿,抛下自尊,哽声恳求:“朝别,他如今已经去了,无论你多恨他,看在我们哪怕相识一场。我求求你,你把付谨之尸体给我,我带他回去安葬——”
朝别喉结滚动,阴沉沉地讲:“不可能,”他重复道,“没有人,能够带他走。”
他的手掐在喻栖棠脖颈上,良久,还是松了手,大声骂道:“滚,给我滚!”
喻栖棠被一股极重力气推至屋外,只见朝别已然扛起付谨之要往外走,她想爬起身,却发现根本无法动弹一丝一毫。
“混账,混账混账混账!”她趴在地面,声嘶力竭,泪水潸然而落,“朝别,你这个狼心狗肺,不是人的东西,你杀了付谨之,你害了流云山庄,我一辈子都不会放过你,终有一日,我一定会杀了你,把你碎尸万段,给他们报仇……”
咒骂声逐渐变得渺远,朝别变回了一只巨大的狼,利牙叼着付谨之的衣服,将他甩在后背,慢慢走入深山之中。
薛应挽的视线被水意浸染得一片模糊,他随着朝别,走了很久很久,直到天色昏暗,朝别才将他带到一处山洞中,放在一块半人高的岩石前。
他猛然用牙齿扯开付谨之衣物,看到了曾经好友瘦削后背上无数道长鞭抽过的斑驳痕迹,这些伤痕显然已经愈合了,只有一道道长出的粉色新肉,似能窥见……当日下手之人的凶狠与满背鲜血淋漓。
一向受百般惯养长大,害怕疼痛的付谨之,又是如何……能捱过与他同样苦楚的足足三日。
“你活该,”朝别齿关发抖,低声道,“你和妖物混在一起,真是活该,这都是,你应得的……”
付谨之的脸很难看,眼睛,鼻子,嘴巴和耳朵里全都是干涸的血,几乎看不出本来白净面貌。朝别静静看了很久,须臾,垂下脑袋,舌头一下一下地舔干净他的脸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