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贩卖毒品罪(第3/3页)
她说:“坦白应该能认下来,认罪认罚,看看检察官怎么提量刑建议吧。当事人对我倒是说,如果量刑过重他就不签。”
覃致远没当回事,“好多当事人是开庭前签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开庭前知道没有回旋的余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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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判例法国家,是什么意思?”
某刑部办公区域内,几个官吏边看边聊了起来。
一位年长的捋了捋胡须,重复了一遍,“判例法……”
年纪小一点的,做出一副沉思的模样,“虽不知这判例法究竟是何意,但从他们的对话,可推测……”他看着同僚们,语气不是很肯定,“是指参考其他案子的处理结果,来处理还没有处理的案子?”
同僚觉得他说的有道理,“约摸是这么个意思。”
“我也觉得。”
“他们话里的意思,听起来确实如此。”
“那么,那男子说他们不是判例法国家,是指他们的法院处理案子,并不参考其他案子的判决结果?”一个官吏看了看同屋的同僚们。
年长者摇了摇头,“倒也不是完全不做参考吧,只是……”
既然是处理案件,怎么可能不参考其他案子的处理结果,他们现在办案子,也翻过往朝代的案子来做参考。
一个青年道,“你的意思是,明面上的说法是,‘我们不是判例法国家’,我们判案不以其他案件的结果作为依据,但实际上参不参考,谁管得着?”
同僚沉默片刻,“你要这么说的话……”
年长者大笑,“孺子可教也。”
北宋位面。
周敦颐负手而立。
他望着天幕,脸上神情很是严肃,看得出来在思考着什么。
他在思考什么?
他在琢磨姜海蓝那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谁都知道做不同的事,要根据事情的不同,使用不同的方法、手段。
对症下药嘛。
但以这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来说,所谓微言大义,不外如是。
旁的人听了这样的句子,听了便是听了,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周敦颐却是由小见大,想了很多很多。
以此完善他的理学思想。
宋慈对他身旁的小吏说道,“其实姜海蓝他们律师所做的辩护,也有几分道理。”
小吏不解。
宋慈道,“犯人犯了案,但并不是就要一杆子打死,若有可以从轻之处,未尝不能考虑一二。毕竟,判案也是希望能对他人威慑一二。”
小吏听懂了,道,“就像我们之前办的那个案子,那人跟人打架,是因为别人欺负他的家人。打架是不对,可他这种情况,不好像一般的斗殴案件一样处理。”
宋慈点头,“正是。”
天幕上也看得出来,他们的法官、检察官,乃至他们的律法,并非是不讲人情,奉行冷冰冰的铁律,否则就不会搞那个“认罪认罚制度”了。
——
姜海蓝和覃致远谈完案子后。
陈初的目光扫过二人,“我下午要去法律援助中心补材料,你们要帮忙补吗?”
覃致远奇怪地问,“补什么材料?”
姜海蓝恍然大悟,“装卷宗是吗?之前援助中心给的公函、会见专用介绍信,你交到法院、看守所之前,全都复印了吗?装卷宗要的哦。”后面这句是说给覃致远听的。
覃致远想了想,他不能确定。
姜海蓝说:“翻一翻吧,有需要补的就发给陈初,她去法律援助中心打印。”
陈初点头,“你们看看你们的卷宗,有需要补的,案号发给我,我一并给你们补回来。”
覃致远看着陈初,“你不是实习律师吗?你怎么也要装法律援助的卷宗?”
陈初耸了下肩,“我师父的,还有源哥的、佳姐的。”
你师父的可以理解,但是赵松源和曹佳的卷宗……覃致远惊奇地问道,“你帮他们装?”
姜海蓝笑道,“付费的,一百块一个。”
覃致远:“……付费?”
姜海蓝点头,“卷宗确实是谁装谁知道,佳姐自从第一年执业,年底装卷宗,实在是装得烦了。她就想出了付费请实习律师帮忙装卷的办法,一百块钱一个卷宗这个‘行价’也是她提出来的。”
很快就被行知所其他律师接受了。
带徒弟的律师不用操心这些,他们的徒弟会自觉做好这件事。没有徒弟和助理的律师,想请实习律师干活,自然是要花钱了。
覃致远回想了一下装卷宗要补庭审笔录、阅卷笔录,要写总结,要填表,要打孔、穿线……他语气认真地对陈初说:“小陈啊,那我的卷宗也麻烦你了,100块钱一个,你帮我装吧。”
姜海蓝:“……”佳姐真是了不起。